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机要、安全、保密、财务、宣传、信息、政务公开、信访维稳、档案管理、资产管理、督查督办等工作。承担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作风建设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协调重要文件、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负责深化改革,组织重大课题调研,提出工作建议。组织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工作。组织协调数字领域对外交流合作,做好数字经济行业招商引资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协同推动数据要素人才队伍建设。
二、发展规划和数据资源科。负责落实国家数据基础制度,拟订本地区数据资源的管理制度和指标标准规范。统筹推进数字普洱建设,研究拟订和实施数字普洱、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建设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标准、规范。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承担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工作。协调推进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和公共数据确权授权。负责全市公共数据资源管理,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负责拟订和实施数据安全相关政策,履行相应数据安全职责,推进大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开展网络数据资源跨境流动安全监管工作。
三、数字经济和政务信息化科。指导促进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推动数字经济新型领域产业发展。协调推进数字化技术的推广应用和示范。研究拟订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协调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的具体措施。分析监测数字经济产业运行情况。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数字经济投资重点方向及规模。按照数字政府建设要求和规定权限,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审批工作。按权限开展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验收和监管。负责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的管理和协调建设,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负责重要政务信息公共基础设施的统筹管理和资源调度。负责政务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监测。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
普洱市数据管理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数字中国、数字云南建设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参与推进数字普洱、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建设。推动国家大数据战略有关工作,落实国家、省级数据基础制度,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有关政策建议,落实本地区数据资源的管理制度、标准规范和数据安全相关工作。承担全市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工作,推动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整合共享、开发利用和数据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承担全市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等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数字化技术的推广应用和示范,做好重要政务信息公共基础设施的管理、资源调度和安全监测。配合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和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促进智慧城市建设。协调开展全市数字化人才库建设,数字经济形态下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工商管理等领域宏观研究,指导全市信息化、数字化项目建设,提供数字化项目前期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