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职能
班子成员
内设机构
(一)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與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负责起草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地方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推进全市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负责制定全市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全市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助老少边贫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四)指导、协调、推动全市广播电视领域产业规划、发展,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对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六)指导全市和纪录片等精品创作生产,统筹重点题材电视节目制作,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七)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八)指导、推动全市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
(九)组织全市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加强全市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瞿滨(党组书记、局长)
领导普洱市广播电视局全面工作,负责局党组和行政工作。联系思茅区、宁洱县、墨江县。
余开学(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宣传和意识形态、综治维稳、机要保密、档案、内保工作、组织人事、一网通办、法治建设、政务信息、乡村振兴、主题教育、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工作。分管办公室、宣传管理科,联系景东县、景谷县、镇沅县。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李建伟(党组成员、技术保障科科长)
负责技术保障科,协助李玲副局长工作,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联系江城县。
李玲(副局长)
负责公共服务工作,事业发展规划、媒体融合发展、深化改革、智慧广电、安全生产(安全播出、安全监管)、财务。分管技术保障科、普洱市电视转播台、普洱市广播电视发展服务中心,联系澜沧县、孟连县、西盟县。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杨梅(四级调研员)
负责对外交流合作、招商引资、应急广播志愿服务、双拥、信访、老干、工会、创文、民族团结等创建。协助余开学同志工作,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督办、老干、信息、保密、信访、资产管理、定点扶贫工作;负责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广播电视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研究和推进有关人事制度、管理体制的改革;负责广播电视从业人员职业资格以及职业技能鉴定的管理和审核;指导、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制定广播电视系统安全保卫的制度、规定和处置重大治安、消防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负责广播电视核心机密和要害部位的安全保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负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指导、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及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广播电视统计工作。负责市直广电系统党建工作及群团工作。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及纪检、监察工作。
(二)宣传管理科。研究起草全市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重大政策,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应诉、普法宣传等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资格管理等工作。拟订广播电视行政许可的实施办法。承担广播电视行政审批工作,组织推进广播电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职能转变有关工作。承担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视频点播、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指导、组织整治广播电视设施安装、接收等违纪违规行为。监督、组织广播电视宣传方针、政策的落实,组织本行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指导、组织、监管全市纪录片、重要题材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生产。指导、监管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的播出、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广播电视节目监听监看。指导、组织市级广播电视节目评价与创新创优工作,指导联系行业组织。指导、组织广播电视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行政区域内网络及其其它公共载体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对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承担节目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网络视听节目监管体系建设,组织查处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
(三)技术保障科。研究拟订全市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发展政策、规划、行业标准。拟订全市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的规划,推进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等传输覆盖体系建设。拟定全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地方性技术发展措施、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广播电视技术改造和创新,负责广播电视技术质量监督。指导、组织、监督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指导、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推进全市广播电视户户通建设。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工作。拟订广播电视有关安全制度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广播电视有线、无线传输设施和播出机构等重点单位安全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