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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无奈的二次投诉
留言日期 2025-01-14
联系人姓名 杨**
性别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发言内容 尊敬的有关部门,这是一次迫于无奈的二次投诉。
投诉对象:澜沧县拉祜广场10栋“嘻西里露营酒馆”(爱伲牛肉旁边)
事情经过:去年九月曾投诉过一次,当时处理过后,该家酒馆安装了一些隔音设备,消停了一阵,但从2024年12月起,每天凌晨0点—4点,该家酒馆都会播放非常大声的音乐,以及“一展歌喉”,隔音设备仿佛成了他们肆无忌惮的“保护罩”,但这些隔音设备根本不能阻拦他们这么大的音乐声,在每个凌晨,都伴着这些“动次打次”的鼓点声、音乐声难以入睡,每天睡眠不足四、五个小时,不仅影响健康,第二天也没有精神工作和学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 文化娱乐、体育、餐饮等场所的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第八十八条 第一款 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第二款 夜间,是指晚上十点至次日早晨六点之间的期间,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另行规定本行政区域夜间的起止时间,夜间时段长度为八小时。  
已经和该老板说过,理解他们做生意,可以唱到凌晨12点,但请凌晨12点后不要再唱,但结果是扰民到凌晨三四点。
作为普通公民,已尝试过自己能用其他所有方法,包括在业主群说过,让物业凌晨登门去劝阻过,给老板凌晨打电话、发短信说过,但最让人觉得挑衅的是什么?是物业走后、电话打过去后、短信发送后,声音不仅没停止,反而特意加大了几个度!所以为什么不遵守秩序的人可以这么肆无忌惮,可以这么不管不顾?
诉求:希望有关部门能强有力地解决相关问题,还附件居民一个可以在凌晨后正常休息的环境!辛苦了,谢谢!
回复单位 市公安局
回复单位 澜沧县公安局
回复时间 2025-01-22
回复内容 因嘻西里酒吧噪音扰民被群众多次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2025年1月22日,澜沧县公安局勐朗派出所对嘻西里酒吧法人作出治安警告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