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御景新城小区地下车库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恳请政府督促整改! |
留言日期 | 2025-03-23 |
联系人姓名 | 王** |
性别 | 女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发言内容 |
尊敬的政府部门领导: 您好! 我是御景新城云景里小区业主,所购子母车位位于小区地下车库3栋1、2单元单元楼电梯出口处。近期因地库内非机动车无序停放问题,严重影响本人机动车正常通行及车位使用,由于刚刚搬入,自己向物业寻要物业管理办法未果、寻求帮助未果,特向贵部门投诉,恳请介入处理。 问题: 1、非机动车侵占公共通道:单元门附近地库出风口长期被电动车自行车、摩托车无序停放占据,导致本人位于单元门口的子母车位车辆进出困难,尤其子母车位需前后移动时极易剐蹭,存在消防及应急安全隐患。本人响应国家绿色发展政策,积极购买使用国产新能源汽车,且经物业批准、相关部门核查、于车位旁的墙体安装了新能源充电桩,行为合理合法,且张贴醒目有电危险告示,但由于电动车自行车、摩托车的无序停放,充电行为难以进行,的同时由于担心充电行为对他人财物造成损失,内心极度不安,以致家里装了充电桩也不敢充。 2、物业疏于管理:经过走访,全国其他城市部分管理规范的地库,是不允许非机动车进入地下车库的,而作为新搬入小区的住户,不清楚小区对地下车库的治理办法,是否在地库设置机动车位?还是物业允许非机动车在地下车库乱停乱放?还是说物业对已知问题选择视而不见?作为物业费、车位管理费的缴费者,我不理解。后来,我向物业工作人员咨询管理办法,物业方未给我任何回答,后2025年3月23日发现自家车辆再次被他人恶意刮蹭,找到物业办公室,物业告知我们只能报警,无奈之下,只有求助警方,在短短的一小时内(寻找物业至报警),和警方一起到车位的时候,发现车上有透明的疑似人类的唾液状液体,这不是第一次在车上发现类似不明物体。最后物业表示唯一能拍到的监控已经损坏,无法取证,我和警方都深感无奈,只能求助政府帮助。文明社会人类行为的道德底线是什么我不知,但是物业收取高昂物业费却不作为!恳请政府的帮助。 3、权益受损与安全隐患:作为为产权车位所有者,长期因公共区域被侵占无法正常使用子母车位,造成车辆进出困难,财产权益受损。地库光线昏暗,乱停乱放非机动车车辆极易引发碰撞事故,威胁居民人身安全。 整改诉求: 1、督促物业履行管理职责:责令物业清理地库违规停放的非机动车,增设固定式隔离桩禁止非机动车进入地下车库或在地下车库规划非机动车停放区域范围收费管理(否则是对车位购买者的不公平),其次,及时修复监控设备,让监控处于运行状态保护业主财产安全。 2、强化政府监管与执法:建议住建、城管部门联合街道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拒不整改的物业及个人依法处罚。将地库秩序纳入小区消防安全常态化检查范围。 3、建立长效沟通机制:恳请部门公开投诉处理进展,并协调社区、物业、业主代表召开联席会议,共商解决方案。 民生无小事,安居方能乐业。望贵部门高度重视居民合理诉求,推动问题早日解决,共同维护社区和谐与安全。 此致 敬礼! |
回复单位 | 普洱市人民政府 |
回复人名称 | 思茅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管中心 |
回复时间 | 2025-05-08 |
回复内容 |
1、基本情况:现进行御景新城云景里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公司为普洱万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小区地下车库设置有电动自行车充电桩。 2、办理详情:(1)关于地下车库非机动车侵占公共通道停放、影响汽车充电的问题:小区前期设计时未在地下车库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小区大门两侧设置有两轮车停放区域,后期为保障老人小孩的安全,满足业主电动自行车充电需求,物业公司实行部分人车分流,在地下车库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要求业主进入地下车库停放两轮车时不能占用其它业主的停车位;物业公司亦在地下室车位旁、汽车充电桩区域增加提示、警示标识,加强充电桩附近的巡查管控;针对此问题隐患,我中心要求物业公司加强地下车库电动自行车管理,及时劝导占用他人车位停放、占用汽车充电桩区域停放,妨碍车辆充电、堵塞公共通道的行为。 (2)关于车辆被剐蹭的问题:该问题当时业主已报警处理。物业公司表示将安排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查、修复监控系统,因该小区监控系统已过质保期,后续需要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处理,前期产生的检查及维修费用由物业公司垫付。 (3)关于加强监管与执法的问题:我中心将进一步加强对该小区物业企业的管理:一是要求物业企业维护好地下车库停放秩序,避免出现占用公共通道以及他人车位停放车辆的行为;二是我中心将根据思茅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专班的要求,开展小区消防安全检查,联合综合行政执法、消防救援等单位,开展电动自行车隐患排查整治。 (4)关于召开联席会议的问题:我中心已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地下车库停放秩序管理,若后续仍严重影响业主车辆停放、充电,业主可向我中心反映,我中心将联系所辖综合执法、社区等部门开展协调工作,力争解决困扰业主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