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佳浩融城小区房产证办事事宜 |
| 留言日期 | 2025-08-19 |
| 联系人姓名 | 杨** |
| 性别 | 男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 发言内容 | 本人购买的佳浩融城小区房子因开发商资金断裂,收房后缴清了所有税费,但房产证一直办不下来,请问是否有了新进展?什么时候能够解决?请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积极帮助解决,切实维护购房人利益。 |
| 回复单位 | 思茅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管中心 |
| 回复时间 | 2025-09-18 |
| 回复内容 |
经与普洱佳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核实情况,就目前的办证工作推进进度答复如下:佳浩融城一期所涉及的云南佳浩茧丝绸集团有限公司、普洱佳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景东彝族自治县佳浩茧丝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浩等三家公司)合并重整一案由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重整程序。目前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管理人已公开选聘了测绘机构推进佳浩融城一期测绘及权籍调查工作。目前测绘工作已经完成,除部分需要施工方提供的材料还在沟通办理外,手续已经基本齐备。现阶段待投资人按重整计划草案拨付投资款后,将按重整计划草案要求将列入共益债务的欠缴契税及维修基金予以缴纳,同时在清偿被抵押土地的抵押债权后协调解除相关土地的抵押手续,目前这一阶段所需时间还难以明确。 在佳浩融城一期项目达到办证条件后,管理人及普洱佳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通过公告方式进行通知,各业主可自行至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证。普洱市思茅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要求普洱佳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业主做好沟通工作,及时解决业主的合理诉求。 2.部分契税、维修资金未缴问题:普洱佳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浩地产”)在进入破产程序前已向“佳浩融城”一期部分业主代收契税和维修资金,已向有关部门代缴部分,但仍有部分未实际缴纳,目前,普洱中院已裁定批准了佳浩等三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前述未缴纳的契税和维修基金已在《重整计划草案》中列为共益债务,待重整投资款到位后管理人将督促投资人及时缴纳。 3.土地抵押问题:“佳浩融城一期”项目土地为抵押状态,抵押权人为云南景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将按照重整计划的安排清偿抵押权人的债权,协调抵押权人尽快办理解押手续。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中心要求普洱佳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投诉人取得联系并沟通协调妥善解决好客户的合理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