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4月份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全市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上年同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0起,死亡9人,受伤4人,直接经济损失600.55万元。四项指标全部下降。
(二)1-4月份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1起,同比减少14起,下降56%;死亡14人,同比减少6人,下降30%;受伤1人,同比减少19人,下降95%;直接经济损失481.25万元,同比减少433.76万元,下降47.4%。四项指标全部下降。
(三)1-4月份生产安全事故分行业情况
1.工矿商贸:发生事故5起,同比增加1起,上升25%;死亡6人,同比增加2人,上升50%;受伤1人,上年同期无人员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80万元,同比增加181万元,上升60.54%。
2.道路运输:发生道路运输事故6起,同比减少5起,下降45.45%;死亡8人,同比增加1人,上升14.29%;无人员受伤,上年同期受伤16人;直接经济损失1.25万元,同比减少14.21万元,下降91.91%。
3.消防:发生事故27起,同比增加12起,上升80%;死亡3人,同比增加2人,上升200%;无人员受伤,同比持平;直接经济损失47.45万元,同比增加1.08万元,上升2.35%。
4.煤矿、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水上交通、民航飞机、渔业船舶等行业未接报事故。
5.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同比持平。
(四)分区域情况
1-4月份各县(区)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单位:起、人、万元
地区
|
思茅区
|
宁洱县
|
墨江县
|
景东县
|
景谷县
|
镇沅县
|
江城县
|
澜沧县
|
孟连县
|
西盟县
|
事故
起数
|
4
|
0
|
1
|
0
|
0
|
0
|
0
|
3
|
2
|
1
|
起数
同比%
|
-20
|
持平
|
-50
|
0
|
0
|
0
|
0
|
-50
|
-33.33
|
持平
|
死亡
人数
|
6
|
0
|
1
|
0
|
0
|
0
|
0
|
3
|
3
|
1
|
人数
同比%
|
20
|
持平
|
-50
|
0
|
0
|
0
|
0
|
持平
|
50
|
0
|
受伤
人数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人数
同比%
|
持平
|
持平
|
0
|
0
|
0
|
0
|
0
|
0
|
0
|
持平
|
经济
损失
|
180.05
|
0
|
140
|
0
|
0
|
0
|
0
|
100.4
|
60.5
|
0.3
|
损失
同比%
|
-25.61
|
持平
|
1286.14
|
0
|
0
|
0
|
0
|
-34.03
|
19.33
|
0
|
二、安全生产形势特点
(一)事故总量同比呈下降趋势。4月份,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实现零事故。1-4月份,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大幅下降,四项指标均实现两位数下降,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56%、30%、95%、47.4%,生产安全形势良好。
(二)工矿商贸和道路运输领域事故多发。工矿商贸事故和道路运输事故起数分别占事故总量的45.45%、54.55%,发生较大事故的潜在风险依然存在。
(三)部分县(区)事故多发。1-4月份,生产安全事故集中发生在思茅(区)、澜沧县和孟连县,其中思茅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占事故总量的36.36%、42.86%,澜沧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占事故总量的27.27%、21.43%,孟连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占事故总量的18.18%、21.43%。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贯彻执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及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统筹做好发展与安全两件大事,各级各部门要抓紧制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贯彻落实方案,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精准实施安全风险大排查。各地要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大排查的安排部署,对已梳理出的重点行业领域,涉众的重大安全风险点,建立盯防清单,落实责任到岗到人,确保5月25日前完成摸排工作。
(三)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压实属地政府和执法部门责任,坚决整治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领域盗采资源、违规动火、无资质施工和违法分包转包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四)全力做好应急准备。针对我省自然灾害多发的严峻形势和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加强极端天气预报、预警以及高风险林区监测和人员值守,严格防范因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强化应急救援队伍的战备执勤和物资储备,做到信息共享、协调联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加强事故信息报告,确保灾害和事故信息接报、上报、处置迅速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