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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022-/2022-0207001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2-07 15:33:01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 文    号: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es.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联系(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林源路23号,邮编:665000,电话:2122760、2126590,电子邮箱:smsws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规范及时地向公众传递政府信息,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政府文件公开属性审查制度的通知》(普卫〔2018〕23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普卫〔2017〕197号)、《普洱市卫生健康委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对信息的及时更新和信息的整理、审核和发布程序做出了规定。委机关建立了信息更新发布工作情况监督机制,并纳入单位的目标管理考核,使工作更加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按年度整理发布《普洱市卫生健康委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普洱市卫生健康委信息公开目录》和《普洱市卫生健康委信息公开指南》,并及时上传到市政府网站市卫生健康委专栏。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等,根据工作实际,修订了服务承诺事项,将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其中的重点工作,明确各项责任。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机构改革后,及时进行了调整充实。明确1名委领导分管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配备了1名专职人员负责,做到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截至2021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7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抽检情况(每季度1次);2.2012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结果(1期);3.普洱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3次,1.2.3季度)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6(市本级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

5297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新挑战,政务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卫生健康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网站平台建设仍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整理公布了行政审批目录,公布了收费标准,组织卫生健康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进一步规范了办事流程,明确了行政职能,优化了服务程序。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信息。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醒目位置设立了信息公开栏,对诊疗项目、收费标准、药品价格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外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投诉举报。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我委采取开通咨询电话、电子信箱、传真电话和信函,接待来访,摆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普洱市卫生健康委信息公开目录》查询的方式,公布依申请公开书面申请的办件程序,要求对所有书面申请进行严格登记,处理书面申请件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填写《依申请公开书面申请处理单》,并签字盖章。申请属于公开范围的,由委宣传信息科受理受理申请后,协同相关业务科室,在5个工作日内收集、汇总申请信息,并及时按照申请人指定的方式发出信息,委党办对以上办理过程进行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总体情况和有关复文。2021 年,市卫生健康委办理人大建议共计 10 件。其中,主办人大代表建议 8 件,协办人大代表建议 2 件, 其中重点督办建议办理 1 件《关于加强边境县卫健基础设施 建设的建议》(141 号)。政协委员提案 27 件,其中,主办 政协委员提案 17 件,协办政协委员提案 10 件。其中重点督 办提案办理 1 件《关于成立普洱市医养结合老年医院的建议》 (141 号)。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各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 协提案办理工作,党委会议、委务会议专题研究,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办理落实,面商率、满意率、办复率均达100%。圆满完成任务。

(二)政策解读回应及时有效。市卫生健康委积极配合市应对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及时发布疫情相关动态及防控措施。2021年2月24日,市卫生健康委张瑜主任上线政风行风热线,在线解读卫生健康政策,并解答听众提问10个

(三)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2021年普洱市卫生健康系统无重大建设项目;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按照规定在云南省集中采购平台上实行省级统一招标、网上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纳入全省统一集中采购的高值医用耗材在云南省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按照中标价格进行采购,对未纳入全省集中采购的医用耗材,由医疗卫生机构在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自行与供应企业议价交易,实行阳光采购、阳光交易。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计划疫苗,由省级统采统购,完成全省预防接种所需疫苗购置工作,并逐级免费下发至各州(市)疾控中心;非计划免疫类疫苗,由各县(区)疾控中心在云南省第二类疫苗平台系统采购。

(四)开展重大政策解读。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加快恢复生产生活正常秩序,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主动公开有关信息,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疫情防控良好氛围积极通过省市媒体、市政府网站、“健康普洱”微信公众号进行政策解读,并利用各种宣传活动、宣传品开展政策宣传。在做好疫情防控信息主动公开的同时,加强了医疗救治等相关领域信息的发布。

(五)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正常运行,管理规范。充分发挥电视台、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信、APP网络平台等新兴媒体的作用,广泛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扶贫、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知识,实现政策宣传多渠道全媒体覆盖。为加强市政府网站卫生健康栏目以及“健康普洱”微信公众号的管理,市卫健委明确1名委领导分管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1名专职人员。做到新媒体和网站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运转正常。一是在健康云南、云南网、新华社云南通云南医改、云南中医、普洱发布、掌上普洱、云上普洱、无线普洱等新媒体平台推送发布各类信息3800余条;二是健康普洱微信公众号2021年共发布稿件1500余条;三是在市政府网站发布卫生健康信息318条;四是编发普洱卫生健康政务信息55期;五是普洱日报卫生健康专版13期,其他专版2期,普洱广播电视台卫生与健康节目12期。六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审核管理制度,加强了上网信息的审查,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内部刊物和上网刊登的内容必须经办公室和分管领导审核后,由专人负责上传到网站。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1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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