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普洱市地方海事局2019年度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普洱市地方海事局概况
第二部分 2019年云南省普洱市地方海事局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 云南省普洱市地方海事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 录 2019年云南省普洱市地方海事局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基本支出表
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 部门收支总表
六、 部门收入总表
七、 部门支出总表
八、 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
九、 “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十一、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云南省普洱市地方海事局政府采购预算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云南省普洱市地方海事局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云南省普洱市地方海事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云南省普洱市地方海事局主要职责
普洱市地方海事局职责: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履行本市内河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防止船舶污染、水上设施检验、调查和处理辖区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及水上交通违法案件等行政执法等职能。负责辖区内船舶登记、发证、检查和船舶进出港口签证管理工作。
1.负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工作;负责辖区内船员适任资格培训、考试、发证管理;负责辖区内通航秩序、通航环境的管理工作;
2.负责禁航区、航道、交通管制区、港外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等水域的划定和禁航区、航道、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等水域的监督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核准与通航安全有关的岸线使用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管理沉船沉物的打捞和碍航物清除;管理和发布辖区航行通(警)告;
3.负责辖区范围内船舶港务费、船舶吨税管理,按规定收取或督促收取规费;
4.负责辖区内水上搜寻救助工作;
5.负责向上报告工作情况。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水运机构于1991年经思茅地区编委批准成立(思编字[1991]44号)。2002年全国水监体制改革,经思茅地区编委批复(思编办[2002]30号),成立思茅地区地方海事局,撤销原港务局、航道养护队,其职能划归地方海事局,为行署交通局下属事业单位;保留思茅地区航务处,与地方海事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地方海事局于2007年12月经省人事厅(云人[2007]53号)批准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目前,全市除西盟外9个县(区)设置地方海事管理机构。根据云南省船舶检验处授权,普洱市地方海事局(普洱市交通局航务处)内设云南省船舶检验处思茅检验所;景东县地方海事处内设船舶检验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市地方海事局职责: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履行本市内河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防止船舶污染、水上设施检验、调查和处理辖区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及水上交通违法案件等行政执法等职能。负责辖区内船舶登记、发证、检查和船舶进出港口签证管理工作;负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工作;负责辖区内船员适任资格培训、考试、发证管理;负责辖区内通航秩序、通航环境的管理工作;负责禁航区、航道、交通管制区、港外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等水域的划定和禁航区、航道、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等水域的监督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核准与通航安全有关的岸线使用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管理沉船沉物的打捞和碍航物清除;管理和发布辖区航行通(警)告;负责辖区范围内船舶港务费、船舶吨税管理,按规定收取或督促收取规费;负责辖区内水上搜寻救助工作;负责向上报告工作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航务处职责:负责辖区内水路运输行业管理,维护辖区内运输市场秩序,负责本辖区内跨县水路运输企业(船舶)的市场准入管理,核发“船舶营业运输证”;负责辖区内港口的行政管理工作,贯彻实施有关的港口费收并监督执行,制止和纠正乱收费等行为,维护港口秩序;负责本辖区内水路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对本辖区内港口经营秩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实施监督和管理;负责维护好本辖区内航道的畅通安全,碍航建筑物初审报批。
二、云南省普洱市地方海事局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市财政相关做好2019部门预算的文件及会议培训精神,本着节约高效、保障重点、保证运行的原则,云南省普洱市地方海事局按照《预算法》之相关规定完成了单位2019年预算。
三、云南省普洱市地方海事局基本情况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云南省普洱市地方海事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0,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云南省普洱市地方海事局预算情况说明
一、云南省普洱市地方海事局收入情况
(一)云南省普洱市地方海事局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云南省普洱市地方海事局财务总收入1,103,064.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03,064.00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
(二)云南省普洱市地方海事局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云南省普洱市地方海事局财政拨款收入1,103,064.00元,其中:本年收入1,103,064.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03,064.00元(其中本级财力1,103,064.0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支出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二、云南省普洱市地方海事局支出情况
2019年云南省普洱市地方海事局预算总支出1,103,064.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28,064.00元,占总支出的93.20%,项目支出75,000.00元,占总支出的6.80%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云南省普洱市地方海事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103,064.00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08048元,增加10.86%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120,035.00元,比2018年3,803.00元预算数增加116,232.00元,增长,3056.32%。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经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88,532.00元,比2018年预算数88,773.00减少241元,增加-0.27%。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44,266.00元,比2018年预算数44,387.00减少121.00元,下降0.27%。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17,707.00元,比2018年预算数20,418.00元减少2,711.00元,减少13.28%,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公务员医疗保险。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6,933.00元,比2018年预算数,5,052.00元增加1,881.00元,增加37.23%,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工伤、生育保险。
6.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海事管理(项)2019年预算数为747,807.00元,比2018年预算数775,637.00减少27,830.00元,减少3.59%,主要用于日常工作经费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77,784.00元,比2018年预算数56,946.00元增加20,838.00元增加36.59%,主要用于支出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根据云南省普洱市地方海事局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将本年预算分类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2019年预算数为170,352.00元,(其中:基本支出170,352.00元,项目支出0.00元)
2.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2019年预算数为303,264.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3,264.00元,项目支出0.00元)
3.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2019年预算数为143,88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43,88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4.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88,532.00元,(其中基本支出88,532.00元,项目支出0.00元)
5.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44,266.00元,(其中基本支出44,266.00元项目支出0.00元)
6.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17,707.00元,(其中基本支出17,707.00元,项目支出0.00元)
7.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6,933.00元,其中工伤保险为886.00元,生育保险为4,427.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为1,620.00元。(其中基本支出6,933.00元项目支出0.0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6,68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680.00元项目支出5,000.00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27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7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270.00元(其中基本支出为270.00元,项目支出为0.00元)。
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 2019年预算数为630.00元(其中基本支出为630.00元,项目支出为0.00元)。
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4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5,000.00元,项目支出为25,000.00元)。
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 培训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2,556.00元(其中基本支出为2,556.00元,项目支出为0.00元)。
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25,5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为550.00元,项目支出为25,000.00元)。
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8,573.00元(其中基本支出为8,573.00元,项目支出为0.00元)
1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8,573.00元(其中基本支出为8,573.00元,项目支出为0.00元)
1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3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00元,项目支出20,000.00元)
1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2019年预算数为4,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5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116,232.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6,232.00元,项目支出0.00元)
三、云南省普洱市地方海事局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无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无
四、云南省普洱市地方海事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云南省普洱市地方海事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28,064.0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852,718.00元,占基本支出的82.9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59,114.00元占基本支出的,5.75%,(对个人家庭的补助)退休费116,232.00元占基本支出的11.31%。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云南省普洱市地方海事局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1,028,064.00元与2018年920,016.00元对比增加108,048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退休费的增加。
(三)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云南省普洱市地方海事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弥补单位办公经费等支出75,000.00元,如差旅费、电费、办公费等开支。
(四)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云南省普洱市地方海事局项目支出预算75,000.00元,与2018年预算数75,000.00元对比持平。
五、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云南省普洱市地方海事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00元,较2018年预算0.00增加0.00元,增长0%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2019年云南省普洱市地方海事局政府釆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0元,其中政府釆购货物项目0个预算0元、政府釆购工程项目0个预算0元、政府釆购服务项目0个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要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云南省普洱市地方海事局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年云南省普洱市地方海事局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价500,000.00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未安排购置单价1,000,000.00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5,000.00元。主要用于: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接待费、办公费等支出。
第三部分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
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云南省普洱市地方海事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55,550.00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000.00元,公务接待费25,550.00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5,550.00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75,626.00减少,20,076.00元 。同比减少26.55%。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云南省普洱市地方海事局根据预算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元,较2018年的0元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云南省普洱市地方海事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5,550.00元,较2018年的35,626.00元减少10,076.00元,主要用于接待到单位参观、学习、指导团队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云南省普洱市地方海事局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较2018年的40,000.00元减少10,000.00元,其中:购置经费0元、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差旅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九、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