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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014-/2023-0118001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18 16:01:30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文    号:
 

普洱市生态环境202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由普洱市生态环境局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12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普洱市生态环境局联系(联系人及电话:秦明贵0879-2310527,电子邮箱:peshjxxzx@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普洱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做好普洱生态环境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加大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有关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年度目标任务、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常态化做好城市空气质量状况、地表水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辐射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空气质量预报、重污染天气预警等信息。持续做好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情况和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信息公开。2022年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共469条,水、土、气等重点领域环境信息165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8条,政策解读信息12条,人事信息4条,提案议案办理结果10条,办理答复网民留言61条。政务新媒体微信和微博发布各类信息共300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流程和制度,加强接收渠道建设,动态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依申请公开申请接收渠道、受理机构、联系方式及使用注意事项等,及时妥善地处理公众申请公开事项和市政府转办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做到规范接收、办理、答复、寄送。2022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8,办结率100%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发布的信息真实、完整、合法,避免出现转载或发布信息出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计算机网络运行安全、保密的规定,严禁涉密信息、有害信息上网,按照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审核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工作原则,确保在政府网站上发布的政府信息真实可靠、不涉及国家秘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全面加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管理及运作,优化调整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围绕全局重点工作,及时公开对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及投诉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等各类信息。规范新媒体建设管理,开设“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微信和新浪微博账号,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进行备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3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3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3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然存在信息公开时效性、规范性不够高,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仍需加深和扩宽的问题。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围绕生态环境重点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加强组织领导,建全完善政务公开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强化主动公开,完善网站栏目设置,梳理细化各类生态环境信息,不断丰富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内容;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多元化,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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