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 (一)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基础开挖、土方调运以及设备运输过程中产生扬尘等对周围大气环境及保护目标处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对地表水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施工期以及运营期生活污水会对地表水造成一定影响。 (三)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变压器及其冷却风扇运行产生的连续电磁性和机械性噪声,断路器、火花及电晕放电等产生的暂态电磁性噪声、输电线路发生电晕时产生的噪声可能对声环境及附近居民生活产生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的环境影响。施工期临时土方、建筑垃圾、弃土弃渣、生活垃圾、废旧铅酸蓄电池若不妥善处理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一定影响。 (五)生态环境的影响。工程永久占地及临时占地会损坏原地表植被。同时施工机械、施工人员陆续进场,将破坏和改变局部原有野生动物的生存、栖息环境,施工机械噪声会驱赶野生动物。 (六)电磁环境的影响。工频电场、工频磁场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电磁影响。 (七)环境风险的影响。变电站主变事故、检修产生的废油可能造成漏油环境风险。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格规范材料转运、装卸,采取密闭运输。临时堆土、弃土弃渣、施工材料等采用苫布遮盖并加强洒水降尘,降低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当地污水处理系统或变电站内污水处理装置处理。施工废水、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做好施工场地周边拦挡措施,尽量避开雨季土石方作业,防止施工废水进入附近水体。工程跨越河流时应采取一档跨越,不在河里立塔。运营期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定期清理,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合理选择高压电气设备、导体等,减轻电晕放电噪声。选用合格的施工设备,从源头控制噪声。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夜间施工,加强施工噪声管理,避免施工扰民。运营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确保运行期间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变电站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输电线路沿线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存放,及时清运。开挖表土集中收集堆放、综合利用,严禁边挖边弃,施工结束后由于覆土植被。临时堆存的表土进行临时拦挡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域再次进行清理,避免残留施工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收集点处理。废铅酸蓄电池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五)降低生态环境影响措施。输电线路塔基尽量避开农田、耕地,减少对农业耕作的影响。减少临时占地,并采取铺垫、隔离措施,减少对耕作层土壤的扰动和破坏。临时道路避让林木,减少树木砍伐。变电站间隔工程施工活动集中在变电站围墙内进行,禁止破坏站外植被。输电线路采取高跨方式通过林区,严禁砍伐通道、塔基施工时划定施工活动范围,塔基施工开挖时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和回填利用。加强施工管理,禁止捕杀野生动物,禁止高噪声等不文明施工活动。充分利用已有道路作为施工道路,减小新开辟临时施工道路。工程施工完成后,对临时道路及施工扰动区域进行土地恢复、植被恢复及生态功能恢复。 (六)严格落实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措施。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立塔,在保证安全系数基础上尽量缩短线路跨越长度,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置取土场、弃土场、砂石料场、牵张场、施工营地等。在生态保护红线内采用等对生态环境破坏较小的施工工艺。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堆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设置施工控制带,加强施工管理。施工结束后开展土地整治,进行植被和迹地恢复。 (七)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输电线路应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技术规范》(GB50545-2010)要求,设计导线对地距离、交叉跨越距离,选择相导线排列形式,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运行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确保变电站厂界、周边及输电线路沿线的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的4000V/m、100μT标准限值。 (八)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事故油池及其排导系统的巡查和维护,做好运营期间的管理工作;事故油及含油废水不得随意处置,必须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妥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