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综合科(对外交流合作科)、组织人事科、法规宣传教育科(生态文明建设科)、自然生态保护科(土壤生态环境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生态环境监测科(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派出机构10个,分别是:
1.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思茅分局
2.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宁洱分局
3.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东分局
4.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谷分局
5.普洱市生态环境局镇沅分局
6.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
7.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
8.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
9.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孟连分局
10.普洱市生态环境局西盟分局
所属事业单位共23个,分别是:
1.普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普洱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
3.普洱市环境信息中心
4.思茅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5.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思茅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6.宁洱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7.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宁洱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8.景东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9.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东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10.景谷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1.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谷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12.镇沅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3.普洱市生态环境局镇沅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14.墨江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5.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16.江城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7.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18.澜沧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9.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20.孟连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1.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孟连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22.西盟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3.普洱市生态环境局西盟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坚持不懈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培训,不断提高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意识。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申报工作,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毫不动摇坚持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的绿色发展。以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和建设绿色经济示范区、兴边富民示范区、国际生态旅游胜地为抓手,持续推动产业结构和布局优化,深入推进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构建绿色产业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二是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坚持不懈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体系,进一步厘清职责,合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
三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和“7个标志性战役”,集中力量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持续推进思茅河、威远江等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竭尽全力解决思茅河水质不达标等环境突出问题。深入整治咖啡废水,严控咖啡加工用水量,提高废水收集处理能力,确保普文河普洱段咖啡加工废水达标排放。严格落实河(湖)长制,进一步明确河(湖)长、各部门工作职能职责,确保发现问题整改落地见效。加强大气污染治理,按照建筑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的要求,强化建筑施工扬尘管控;坚持疏堵结合,探索秸秆综合利用途径,加强秸秆焚烧管控;规范管理餐饮油烟行业,引导企业形成诚实守信文明的经营行为,全力防控春夏季环境空气质量下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加大澜沧江、李仙江等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能力。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快亚洲象国家公园、亚热带植物园等建设,加强珍稀濒危物种保护和外来物种管控,筑牢哀牢山—无量山生物生态安全屏障,守护好普洱的蓝天白云、绿水青山、良田沃土。
四是严格环境监管执法。坚决扛起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长江经济带警示片、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委专项巡视、全省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反馈问题整改责任,狠抓城乡“两污”治理,强化土壤污染管控与修复,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强化监督问责,坚决、全面、彻底推进整改工作。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大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坚守生态环境底线。
五是提升环境监管能力。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局队合一”,多渠道补充环境执法人员,提升环境执法能力。争取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资金,建设全市环境监测网络,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全面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决策、监管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40人,其中:行政编制96人,工勤人员编制11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3人,事业编制130人。在职实有29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9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人。
车辆编制13辆,实有车辆1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514.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514.29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6,514.29万元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5,197.58万元对比增加1,316.71万元,增长25.3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在职实有人数增加,导致财务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514.2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514.2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514.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514.29万元,与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6,681.41万元对比减少167.12万元,下降2.50%。降低的主要原因为:本部门2022年无结转结余资金。
2022年本年收入6,514.29万元与2021年本年收入5,197.58万元对比增加1,316.71万元,增长25.3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在职实有人数增加。
2022年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与2021年上年结转结余1.483.82万元对比减少1.483.82万元,下降100%,降低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财政收回结转结余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514.2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514.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26.37万元,与上年4,730.08万元对比增加396.29万元,增长8.3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在职实有人数增加;项目支出1,387.92万元,与上年1,951.32万元减少563.40万元,下降28.87%,降低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项目资金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514.29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5,197.58万元增加1,316.71万元,增长25.33%。
1.201110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2022年预算数为3.65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0.00万元增加3.65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2.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92.65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89.52万元增加3.13万元,增长3.5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支出。
3.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0.39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0.40万元减少0.01万元,下降2.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支出。
4.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87.7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349.38万元增加38.32万元,增长10.9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6.9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5.85万元增加1.05万元,增长17.95%。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85.05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201.10万元减少16.05万元,下降7.9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64.91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33.84万元增加31.07万元,增长91.8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103.76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98.73万元增加5.03万元,增加5.09%。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9.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1.21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19.64万元增加1.57万元,增长7.99%。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
10.211010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3,919.32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3,559.38万元增加359.94万元,增加10.11%。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
11.211010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22.85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347.42万元减少224.57万元,下降64.64%。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12.211010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项)2022年预算数为42.43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0.00万元增加42.43万元,增加100.00%。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支出。
13.2110199—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420.12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437.19万元减少17.07万元,下降3.90%。主要用于: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14.2110299—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1.59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147.36万元减少135.77万元,下降92.13%。主要用于: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15.211030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2022年预算数为3.94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10.00万元减少6.06万元,下降60.60%。主要用于:水体污染防治支出。
16.211030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土壤(项)2022年预算数为3.98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5.00万元减少1.02万元,下降20.40%。主要用于:土壤污染防治支出。
17.211039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526.99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829.92万元减少302.93万元,下降36.50%。主要用于: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18.211110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执法监察(项)2022年预算数为65.98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55.98万元增加10.00万元,增长17.86%。主要用于:生态环境执法监察支出。
19.2119999—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75.48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0.00万元增加175.48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20.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355.37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334.88万元增加20.49万元,增加6.1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01-工资和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1,050.4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001.76万元;其他节能环保支出48.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0.4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30102-工资和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997.8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991.84万元;其他节能环保支出6.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7.8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30103-工资和福利支出(类)奖金(款)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750.1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728.13万元;其他节能环保支出2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8.47万元;项目支出51.66万元)。
4.30107-工资和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651.5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570.10万元;其他节能环保支出81.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1.5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5.30108-工资和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387.70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7.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7.7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6.30110-工资和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249.96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85.05万元;事业单位医疗64.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9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7.30111-工资和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103.76万元,其中:公务员医疗补助103.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7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8.30112-工资和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28.11万元,其中: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2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1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9.30113-工资和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355.37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355.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5.3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0.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96.1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37.70万元;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1.00万元;其他污染防治支出18.00万元;生态环境保护宣传2.00万元;生态环境执法监察11.6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3万元;项目支出77.52万元)。
11.302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20.4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3.50万元;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8.40万元;生态环境保护宣传4.0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19.40万元)。
12.3020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咨询费(款)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26.00万元,其中: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3.00万元;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2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6.00万元)。
13.3020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3.3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9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万元;项目支出0.40万元)。
14.3020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9.9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7.46万元;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2.0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0万元;项目支出3.16万元)。
15.3020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28.2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5.32万元;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0.71万元;其他节能环保支出0.12万元;其他污染防治支出2.00万元;生态环境执法监察0.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6万元;项目支出13.88万元)。
16.3020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13.72万元,其中: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3.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3.72万元)。
17.3021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196.5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80.28万元;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48.78万元;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5.36万元;其他节能环保支出0.60万元;其他污染防治支出16.16万元;生态环境保护宣传3.00万元;生态环境执法监察23.44万元;水体3.94万元;土壤3.9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45万元;项目支出136.09万元)。
18.3021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34.6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5.89万元;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7.48万元;其他污染防治支出5.0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4.66万元)。
19.3021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租赁费(款)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10.64万元,其中: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6.00万元;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4.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0.64万元)。
20.3021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12.0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6.22万元;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5.68万元;其他污染防治支出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1万元;项目支出5.99万元)。
21.3021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64.7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5.40万元;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49.50万元;其他污染防治支出0.46万元;生态环境保护宣传9.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7万元;项目支出59.96万元)。
22.3021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38.6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3.21万元;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2.72万元;其他节能环保支出0.30万元;其他污染防治支出2.56万元;生态环境执法监察3.2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2万元;项目支出22.66万元)。
23.3021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专用材料费(款)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10.7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0.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0.77万元)。
24.3022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被装购置费(款)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58.3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5.58万元;其他污染防治支出4.31万元;生态环境执法监察12.2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6.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58.34万元)。
25.3022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63.0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5.12万元;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22.46万元;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0.25万元;其他污染防治支出15.00万元;生态环境保护宣传1.0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万元;项目支出58.08万元)。
26.3022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638.7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0.40万元;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85.12万元;其他污染防治支出416.78万元;生态环境保护宣传22.0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638.74万元)。
27.3022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58.9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54.89万元;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1.34万元;其他节能环保支出2.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61万元;项目支出1.34万元)。
28.3022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71.9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66.82万元;其他节能环保支出5.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9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9.3023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52.2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30.78万元;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2.16万元;其他节能环保支出3.19万元;其他污染防治支出9.29万元;生态环境执法监察1.2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7万元;项目支出24.53万元)。
30.3023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209.3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70.59万元;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20.89万元;其他污染防治支出3.44万元;生态环境保护宣传1.00万元;生态环境执法监察6.9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03万元;项目支出40.33万元)。
31.3029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81.05万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1.25万元;行政运行44.52万元;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5.50万元;其他节能环保支出5.29万元;其他污染防治支出10.90万元;生态环境执法监察0.60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0.3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45万元;项目支出32.60万元)。
32.3030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类)退休费(款)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91.40万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91.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4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3.3030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类)生活补助(款)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1.0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4.30902-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类)办公设备购置(款)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6.0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6.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6.04万元)。
35.30907-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类)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款)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1.6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60万元)。
36.31002-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35.1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40万元;派驻派出机构3.65万元;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5.00万元;生态环境执法监察6.4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5.16万元)。
37.31003-资本性支出(类)专用设备购置(款)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4.68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4.68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5.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1.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0.87万元,较上年99.33万元减少8.46万元,下降8.5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8.67万元,较上年41.64万元减少2.97万元,下降7.1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00次,共计接待4200人次。减少的主要原因:单位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2.19万元,较上年57.69万元减少5.50万元,下降9.5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19万元,较上年57.69万元减少5.50万元,下降9.5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减少的主要原因:单位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本部门重点项目19个,绩效目标分别如下: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个:(1)2021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经费,绩效目标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建设有力推进;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费,绩效目标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建设有力推进;防风险排查隐患,集中执法检查实现全覆盖;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整改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有序推进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不断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巩固挂钩村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普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1个: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经费,绩效目标是:1.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完成日常环境监察工作任务;2.全年对企业进行环境监察58家;3.组织开展专项执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协调处理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和跨行政区域生态环境问题;4.预算支出进度3月不低于20%、6月不低于60%、9月不低于80%、10月不低于90%、11月不低于100%。
普洱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1个: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工作经费,绩效目标是:为普洱市污染攻坚作战提供技术支持;保障普洱市辐射监测工作顺利开展;国家统一编码排污许可证核发技术审核,承办市级环境技术科研工作。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思茅分局1个: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费,绩效目标是:(一)开展辖区内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一是对思茅河流域、普洱工业园区涉水企业开展大排查,对沿河排污口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涉水企业精细化管理台账,严格“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确保辖区内企业守法经营;二是开展思茅河治理、生态环境交叉执法检查、生态环境知识宣传等活动,不断提高监察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不断加大生态环境宣传力度;三是不断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种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保障辖区内生态环境安全。四是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加大巡河力度,确保澜沧江流域等生态环境安全。(二)开展辖区内生态环境监测。一是不断提升思茅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完成思茅区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各项目标任务;二是严格按照2022年普洱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各项监测任务。三是完成辖区内各类年度生态环境监测任务,完成执法监测、主城区声环境质量监测及思茅河莲花断面水质整治达标方案沿河排污企业专项监测等工作。四是为县域生态考核提供数据支撑,确保圆满完成县域生态考核工作任务。(三)开展污染防治工作。一是持续开展三大保卫战;二是完成各项减排目标任务。三是积极申报项目资金,建立健全生态补偿制度,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四)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大会第二阶段会议筹备工作。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宁洱分局1个:宁洱县生态环境监测和生态环境执法监察项目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是:1.对宁洱县重点企业开展每季度一次污染源监督性检查,监控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2.对普洱大河(宁洱段)主要支流东洱河、西洱河、虾洞河、温泉河、金鸡河,以及东洱河水库和西洱河水库水质进行取样监督性监测,掌握水质变化情况,建立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3.对宁洱县重点企业开展专项排查;对有问题的企业要求限期整改并跟踪督查,严厉打击生态违法行为。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2个:(1)2021年污染防治工作经费,绩效目标是:1.持续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面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努力解决乡(镇)和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加强环境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对生态环境、饮用水水源地、重点企业的监管。加强对重点污染源及年度重点减排项目的现场执法检查,强化治污设施的运行监管、确保各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管理措施全面落实。严厉打击各类环保违法行为。扎实开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3.全力抓好环境督察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意见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强化领导,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长效机制,扎实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各项问题整改落实到位。4.强化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意识。持之以恒继续抓好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宣传工作,采用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进一步提升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5.完成2021年环境质量监测及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6.按时按质向市生态环境局呈报监测数据及监测报告;7完成辖区内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监测。对辖区内污染事件调查,负责执法监测,按时按质提供监测报告;8.组织墨江县环境监测站参加省、市级生态环境监测与计量业务培训;9.做好国家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运行基础条件保障工作。10.做好环境信息发布。(2)污染防治工作经费,绩效目标是:1.持续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面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努力解决乡(镇)和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加强环境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对生态环境、饮用水水源地、重点企业的监管。加强对重点污染源及年度重点减排项目的现场执法检查,强化治污设施的运行监管、确保各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管理措施全面落实。严厉打击各类环保违法行为。扎实开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3.全力抓好环境督察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意见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强化领导,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长效机制,扎实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各项问题整改落实到位。4.强化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意识。持之以恒继续抓好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宣传工作,采用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进一步提升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5.完成环境质量监测及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做好国家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运行基础条件保障工作。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谷分局2个:(1)2021年污染防治工作经费,绩效目标是:到2022年,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实现较大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具体指标: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上级考核要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GB3838—2002)Ⅱ类标准;纳入国家考核的地表水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上级考核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控制在上级下达控制范围内;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上级考核要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上级考核要求;生态保护红线全面落地;森林覆盖率达78.33%。到2035年,基本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空间开发格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得到进一步优化,绿色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明显增强,坚持生态美、环境美、城市美、乡村美、山水美,努力争当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2)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费,绩效目标是:1.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全力抓好以威远江为重点的水系保护修复、水源地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7个标志性战役,切实解决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到2022年,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2.开展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开展日常环境执法、污染纠纷查处工作;强化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监管执法;持续抓好各类专项行动;不断加强应急管理工作能力建设;畅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及时妥善处理环境信访。3.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对本县各种环境要素的质量状况按国家统一规定,制定监测计划和进行常规性监测,定期向上级报送监测数据;对县内排放污染物的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测,建立污染源档案;参加县内污染事故调查,为仲裁环境污染经纠纷提供监测数据。根据《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对三级站西部地区的规定标准:监测业务费=3万元/人/年×9人=27万元;大气自动监测子站运行费用10万元/年;每个水质自动监测子站运行费用20万元/年;仪器设备购置费不低于10万元/年;仪器设备维护费10万元/年。4.做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抓好环境日、宪法日、地球日、生物多样性日等重点时间节点,围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解决环境问题,坚持绿色发展,深入学校、社区、企业、农村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活动。5.开展生态文明创建工作。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实现生态环境良好、绿色经济壮大、人居环境优美、城乡优化发展、生态意识浓厚、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创建成为省级生态文明县。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镇沅分局2个:(1)2021年环境监察与执法工作经费,绩效目标是:1.开展恩乐河、勐统河、者干河、澜沧江镇沅段流域涉及水企业全面排查及沿河排污口进行监督检查并建立健全涉水企业管理台账;2.开展环境执法检查及“双随机、一公开”检查;3.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专项检查;4.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蓝天保卫战执法检查。(2)环境监察与执法工作经费,绩效目标是:1.开展恩乐河、勐统河、者干河、澜沧江镇沅段流域涉及水企业全面排查及沿河排污口进行监督检查并建立健全涉水企业管理台账;2.开展环境执法检查及“双随机、一公开”检查;3.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专项检查;4.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蓝天保卫战执法检查。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东分局1个: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经费,绩效目标是: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实现较大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工作经费预计30万元。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1个:环境监测监察工作经费,绩效目标是: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工作,全年对21家企业进行抽查,逐渐减少违法现象,消除环境安全隐患;2、2022年底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5人具备至少五项指标检测资质;3、按地表水河流,湖库采样标准,完成市局指派的采样任务,确保水样符合标准;4、开展村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区划定;排污许可证监管;2022年将按要求对产废企业进行监督考核;5、按照《江城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编制实施方案,争取项目入库。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2个:(1)2021年污染防治工作经费,绩效目标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严惩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境安全,改善环境质量;健全环境监管机制、明确环境监管责任、实现环境监管规范化、科学化和效能化。(2)污染防治工作经费,绩效目标是:1、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严惩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境安全,改善环境质量;健全环境监管机制、明确环境监管责任、实现环境监管规范化、科学化和效能化.2、完成环境管理和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指标监测,确保监测资料连续有效。3、六五环境日等环保宣教工作开展。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孟连分局1个: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经费,绩效目标是:(一)以改善全县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完成污染防治攻坚任务为目标,开展孟连县辖区水、土、气、噪声、固废等领域污染防治、环境问题投诉及“重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和重点问题”环境执法检查。(二)监测站办公室桌椅、打印机等设施配置,复印纸张采购。(三)通过委托社会监测服务机构,完成南卡江、孟连县6个乡镇及部分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源头水质监测;对咖啡初加工废水整治成效、县城建成区餐饮油烟整治成效进行污染物达标监测;完成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完成南碾河、南吒河、南垒河城区段水质监测。结合环境投诉举报案件,必要时对环境违规企业外排污染物进行监测。(四)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日子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升民众污染防治意识。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西盟分局2个:(1)西盟县2021年污染防治工作经费,绩效目标是:一、完成年度项目储备和申报。结合2021年工作重点和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大气、水、土壤、辐射环境等方面重点污染防治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更多的省级和国家级项目资金支持;二、开展监督管理和检查。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加快项目落地见效;开展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现场检查;三、开展干部队伍培训和教育。通过参加省级、市级组织的人员培训,本县组织培训等,着力提高干部队伍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水平;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开展生物多样性日、世界环境日、低碳日等环保主题宣传活动;五、加强环境监测。根据省、市的监测方案,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年度监测方案,开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监测和执法监测。六、加大环境监管执法。通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等执法活动,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及时办理环境信访案件,保障群众利益。(2)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费,绩效目标是:一、开展社会宣传活动。开展生物多样性日、世界环境日、低碳日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等环保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倡导生态环保理念、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本地区环境舆情监测、研判、应对以及执法案件中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机关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得到深入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取得阶段性成效,同时建立健全排污许可管理制度。三、加大环境监管执法。通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等专项执法活动,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加强对辖区内排污单位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排污单位管理台账;及时办理环境信访案件,保障群众利益。四、加强环境监测。根据省、市的监测方案,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年度监测方案,开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监测和执法监测。五、开展干部队伍培训和教育。通过参加省级、市级组织的人员培训,本县组织培训等,着力提高干部队伍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水平。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各部门预算支出:是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10.72万元,与上年对比472.35万元增加38.37万元,增长8.12%,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部门2022年在职实有人数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普洱市生态环境局资产总额3,237.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13.57万元,固定资产2618.48(净值)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48.00万元,无形资产57.13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96.3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31.5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66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6辆,账面原值176.56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79项,账面原值161.8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3200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