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思茅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思茅分局概况
第二部分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思茅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三部分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思茅分局“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附 录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思茅分局2021年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思茅分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 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 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 区划,组织拟订地方性生态环境标准,制定地方性生态环境技术规范。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 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 ,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 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 情况 ,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中央财政资金、省级财政、市级、区级财政资金安排的 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 、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 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 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 。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 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 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 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 ,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在普 耳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依法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 、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授权范围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 、规划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拟订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 统一规划 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 ,组织实施 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 、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定期发布重点 区域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 。
11.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
12.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 制定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19年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思茅分局根据普编办[2019] 12号文件,关于调整县(区)生态环境机构管理体制的通知,于2019年4月30日,机构整体划转上划由普洱市生态环境局管理,各县(区)生态环境机构人员、经费、资产同时调整划转。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全力推进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上级《机构职能配置方案》,推进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
二是持续推进问题整改落实。落实好上级安排部署,按计划推进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思茅河水环境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的整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办,确保所有交办件按区委政府上报的承诺整改事项落实到位。
三是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持定力,一抓到底,强力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
四是完成上级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五是服务好市区重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确保重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有序推进。督促并主动服务云南省“四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及普洱市重点项目环评审批工作。
六是持续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加强辐射安全及应急管理、信访投诉处理等工作,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落实环境应急预案,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七是认真完成2020年思茅区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
八是完成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课题的报审,完成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任务。
九是完成思茅区核技术利用单位存在问题的整改。
十是认真落实2021年普洱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按时完成相关监测任务,不断强化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好技术支撑。
十一是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参与度,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十二是持续夯实工作推进基础。扎实推进党的建设、责任制落实等工作,提升基础能力,树立良好的生态环保铁军形象,助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稳步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思茅分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20人。在职实有2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思茅分局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879,288.8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879,288.81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增加160,610.81元,增长3.4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2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也相对应增加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879,288.81元,其中:本年收入4,444,853.08元,上年结转434,435.73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44,853.08元(本级财力4,444,853.08元,专项收入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00元,收费成本补偿0.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受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增加160,610.81元,增长3.4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2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也相对应增加等。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879,288.8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879,288.81元,其中:基本支出4,044,853.08元,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增加291,175.08元,增长7.7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有人员调入,相关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等;项目支出834,435.73元,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减少130,564.00元,下降13.5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经费减少,与2020年相比减少了2019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1年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思茅分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4,879,288.81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60,610.81元,增长3.40%。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67,303.00元,比2020年(上年)预算数增加2,071.00元,增长3.1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的支出。
2.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92,510.09元,比2020年(上年)预算数增加31,299.09元,增长11.98%。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
3.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990.40元,比2020年(上年)预算数增加383.40元,增长14.71%。主要用于:失业保险费支出。
4.210110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87,254.96元,比2020年(上年)预算数减少4,066.04元,下降2.13%。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5.210110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75,079.75元,比2020年(上年)预算数增加5,507.75元,增长7.92%。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5,175.14元,比2020年(上年)预算数增加5,247.14元,增长52.8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伤保险。
7. 211010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3,133,762.12元,比2020年(上年)预算数增加309,386.12元,增长10.95%。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行政运行基本支出。
8. 211010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834,435.73元,比2020年(上年)预算数增加99,435.73元,增长13.53%。主要用于:非税收入执收成本、生态环境保护监察监测项目工作经费。
9.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270,777.62元,比2020年(上年)预算数减少58,653.38元,下降17.80%。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01基本工资2021年预算数为826,392.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826,392.00元,项目支出0.00元)。
2.30102津贴补贴2021年预算数为1,141,968.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141,968.00元,项目支出0.00元)。
3.30103奖金2021年预算数为604,380.12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604,380.12元,项目支出0.00元)。
4.30107绩效工资2021年预算数为130,08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30,08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21年预算数为292,510.09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92,510.09元,项目支出0.00元)。
6.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21年预算数为187,254.96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87,254.96元,项目支出0.00元)。
7.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021年预算数为75,079.75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75,079.75元,项目支出0.00元)。
8.302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21年预算数为18,165.54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8,165.54元,项目支出0.00元)。
9.30113住房公积金2021年预算数为270,777.62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70,777.62元,项目支出0.00元)。
10.30201办公费2021年预算数为229,897.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33,897.00元,项目支出196,000.00元)。
11.30205水费2021年预算数为7,754.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754.00元,项目支出5,000.00元)。
12.30206电费2021年预算数为12,754.00元。(其中:基本支出2,754.00元,项目支出10,000.00元)。
13.30207邮电费2020年预算数为24,614.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9,614.00元,项目支出15,000.00元)。
14.30211差旅费2021年预算数为96,526.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6,526.00元,项目支出80,000.00元)。
15.30217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数为13,198.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3,198.00元,项目支出10,000.00元)。
16.30226劳务费2021年预算数为82,435.73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82,435.73元)。
17.30227委托业务费2021年预算数为366,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366,000.00元)。
18.30228工会经费2021年预算数为61,970.00元。(其中:基本支出61,97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19.30229福利费2021年预算数为41,97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41,97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20.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为66,15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6,150.00元,项目支出50,000.00元)。
21.30239其他交通费用2021年预算数为163,593.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63,593.00元,项目支出0.00元)。
22.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80,587.00元。(其中:基本支出80,587.00元,项目支出0.00元)。
23.30302退休费2021年预算数为65,232.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65,232.00元,项目支出0.00元)。
24.31002办公设备购置2021年预算数为20,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20,000.00元)。
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思茅分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思茅分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思茅分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四、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各部门预算支出:是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思茅分局的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33,013.00元,较2021年预算增加67,713.00元,增长18.54%。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新增2人,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要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思茅分局决算时一并公开。
2021年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思茅分局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价50 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未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0,000.00元,其中,重点项目1个,绩效目标如下:
生态环境保护监察监测项目工作经费,绩效目标是:1.开展辖区内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一是对思茅河流域、普洱工业园区涉水企业开展大排查,对沿河排污口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涉水企业精细化管理台账,严格“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确保辖区内企业守法经营;二是开展思茅河治理、环境执法大练兵、生态环境知识宣传等活动,不断提高监察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不断加大生态环境宣传力度;三是不断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种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保障辖区内生态环境安全。四是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加大巡河力度,确保澜沧江流域等生态环境安全。
2.开展辖区内生态环境监测。一是不断提升思茅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完成思茅区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各项目标任务;二是严格按照2021年普洱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各项监测任务。三是完成辖区内各类年度生态环境监测任务,完成执法监测、主城区声环境质量监测及思茅河莲花断面水质整治达标方案沿河排污企业专项监测等工作。四是为县域生态考核提供数据支撑,确保圆满完成县域生态考核工作任务。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合计25,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项目1个预算25,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项目0个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项目0个预算0.00元。
第三部分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思茅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9,348.00元,较上年减少1,852.00元,下降2.2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思茅分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思茅分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198.00元,较上年减少1,802.00元,下降12.0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次,共计接待58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是由于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加强公务接待的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思茅分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6,15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元,下降0.0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15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元,下降0.0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是由于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