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民政局转发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
云南省收养评估实施细则(试行)
的通知
各县(区)民政局:
现将《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收养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云民规〔2021〕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普洱市民政局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