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殡仪馆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 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 普洱市殡仪馆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三部分 普洱市殡仪馆2020年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附 录2020年单位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主要职责
普洱市殡仪馆是普洱市民政局直属公益二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提供殡葬服务。殡葬礼仪服务、遗体处置服务、遗体火化、骨灰安葬安放服务、遗体安葬、丧葬用品服务、宣传殡葬法规。多年来普洱市殡仪馆一直坚持以执行预算为中心,以节约为重点,抓好单位财务及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工作,加大宣传殡葬法律法规,使普洱殡仪馆的管理及服务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殡仪馆内部设立4个科室,分别是:财务室、办公室、车队及业务车间。
(三)重点工作概述
在普洱市民政局领导下提供殡仪服务、殡葬礼仪服务、遗体冷藏、遗体火化、骨灰安葬、骨灰寄存、丧葬用品销售等服务,同时做好殡葬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二、预算单位预算编制情况
普洱市殡仪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普政办发〔2016〕213号)、《普洱市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预决算公开工作补充实施细则的通知》(普财预〔2017〕10号)、《普洱市财政局关于推进2020年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普财预〔2020〕14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认真履行着工作的主体职责。普洱市殡仪馆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安排财务人员积极配合财政局对口科室进行项目细化等工作,在财政局批复后第一时间把预算编制文件进行编报。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普洱市殡仪馆。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0个,部分供给单位1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0人,财政部分供养1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3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业务用车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单位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236,18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78,722.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800,000.0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57,458.00元。
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减少242,344.00元,下降14.9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工资变动,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36,180.00元,其中:本年收入1,378,722.00元,上年结转57,458.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78,722.00元(本级财力1,378,722.0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减少242,344.00元,下降14.9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工资变动,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减少。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36,180.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36,18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378,722.00元,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减少82,344.00元,下降5.6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工资变动,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减少。项目支出87,458.00元,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减少72,542.00元,下降45.3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商品服务支出中办公费及专用燃料费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0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78,722.00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242,344.00元,下降14.95%。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226,608.00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0元,增长0%。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03,765.00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37,365.00元,下降26.48%。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1,658.00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362.00元增长1.7%。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2020年预算数为894,570.00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40,562.00元,下降0.0434%。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6,016.00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2,130.00元,下降0.2615%。主要用于失业保险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75,618.00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5,053.00元,增长7.16%。主要用于医疗保险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27,498.00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728.00元,下降2.58%。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4,458.00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35,115.00元,下降88.73%。主要用于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等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18,531.00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1,859.00元,下降9.1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2020年预算数为249,898.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49,898.00元,项目支出0元)。
2.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2020年预算数为416,708.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416,708.00元,项目支出0元)。
3.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2020年预算数为197,964.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97,964.00元,项目支出0元)。
4.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03,765.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03,765.00元,项目支出0元)。
5.工资福利支出(类)职业年金缴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21,658.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1,658.00元,项目支出0元)。
6.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75,618.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75,618.00元,项目支出0元)。
7.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27,498.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7,498.00元,项目支出0元)。
8.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0,474.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0,474.00元,项目支出0元)。
9.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2020年预算数为18,531.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8,531.00元,项目支出0元)。
1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25,74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5,740.00元)。
1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0,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0,000.00元)。
1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30,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0,000.00元)。
1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226,608.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26,608.00元,项目支出0元)。
14.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款)2020年预算数为21,718.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1,718.00元)。
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用于保障普洱市殡仪馆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78,722.0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8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18%。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与2019年1,461,066.00元对比减少82,344.0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工资变动,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减少。
(三)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用于保障普洱市殡仪馆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7,458.00元,如支付劳务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开支。
(四)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与2019年160,000.00元对比减少72,542.0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因2020年商品服务支出中办公费及专用燃料费减少。
五、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普洱市殡仪馆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0元,增长0%。无增减变动。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2020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21,71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项目1个预算21,718.00元、政府采购工程项目0个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项目0个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要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单位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价50 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未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000.00元,其中,重点项目4个,绩效目标如下:
1.结转2019年福彩公益金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是:通过保障各项成本费用的支出,确保市殡仪馆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50502:维修维护费:5740元。保障设备正常运行率达100%。
2.结转2019年殡葬工作运转经费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是:①设备维修维护费2万元:市殡仪馆原计划在2017年搬迁,后由于多种原因未能搬迁,老馆机器设备陈旧老化,维修维护成本较高,现火化炉再次出现问题需要进行维修,2020年初需2万元设备维修维护费;②培训费1万元:新殡仪馆搬迁在即,职工需要外出培训考察学习才能更好的服务好广大丧属,确保丧属满意度≥95%,2019年未搬迁导致培训费1万元未使用,申请延续到2020年使用。
3.结转2019年市级福彩公益金补助结余资金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是:用于资本性支出—采购LED显示屏及音响设备资金21,718.00元。用于日常办公,保障设备正常运行率达100%。
4.殡葬工作运转经费,绩效目标是:劳务费3万元,随着殡葬改革工作的不断推进,市殡仪馆的火化任务逐年增加,殡仪馆人员编制是1987年核定的,人员严重不足,为保证完成任务,只能外聘临时工协助完成,现单位聘用临时工作人员4人,因为单位亏损,劳务费用(工资、保险费)难以保障。该资金用于临聘人员劳务费,4人*0.5万元/人。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殡仪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普洱市殡仪馆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殡仪馆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殡仪馆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无增减变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九、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