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文件的通知》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发展改革委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云南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经济发展、改革开放、绿色环保、民生改善、机关党建等重点工作以及群众关注关切,将深化政务公开要求融入到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中,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进展良好。
(一)持续推进主动公开。根据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聚焦重大政策、重大规划、重大项目、重大举措,主动发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2022年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180条,其中通过网站公开工作动态35条,通知公告12条,经济运行9条,规划计划3条,政策解读2条,党风廉政6条,绿色经济10条,县区发改28条,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5件,市政协提案办理结果3件,主动公开重大建设项目审批许可和建设信息38条,价格和收费信息12条。微信公众号180件,主要发布国家、省、市政策及解读信息、委工作动态等信息。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完善线上线下申请渠道,积极与申请人沟通交流,通过电话联系、微信沟通等方式,迅速明确申请人诉求,提高办理效率。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办结1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切实落实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调整充实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各科(室、中心)负责业务范围内政务信息公开,形成了广泛参与、分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聚焦项目批复、经济运行、重大规划、收费与价格等发展改革中心工作、重点信息以及民生关注,优化完善门户网站版面设计、栏目设置等,做好相关栏目的改版、整合等工作。持续良好地运营“普洱市发展改革委”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动态、权威信息及提供政务服务。积极参与政府新闻发布会,加强与省级媒体、地方宣传联动,主动宣传的工作合力不断增强。做好机关公共区域LED电子公告屏的管理维护,不断丰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五)切实强化监督保障。市发展改革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文件公开属性审查制度》《政策性文件解读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工作需要修订并印发了《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以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委主任办公会议定期听取全委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对有关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委领导具体抓。凡是列入我委政务公开范围的事项,都按照规定的程序、方法进行发布,确保各个环节有章可循,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在信息公开发布前严格做好信息发布审批和保密审查,做到应公开事项全部公开,涉密事项严格禁止上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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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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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制发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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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废止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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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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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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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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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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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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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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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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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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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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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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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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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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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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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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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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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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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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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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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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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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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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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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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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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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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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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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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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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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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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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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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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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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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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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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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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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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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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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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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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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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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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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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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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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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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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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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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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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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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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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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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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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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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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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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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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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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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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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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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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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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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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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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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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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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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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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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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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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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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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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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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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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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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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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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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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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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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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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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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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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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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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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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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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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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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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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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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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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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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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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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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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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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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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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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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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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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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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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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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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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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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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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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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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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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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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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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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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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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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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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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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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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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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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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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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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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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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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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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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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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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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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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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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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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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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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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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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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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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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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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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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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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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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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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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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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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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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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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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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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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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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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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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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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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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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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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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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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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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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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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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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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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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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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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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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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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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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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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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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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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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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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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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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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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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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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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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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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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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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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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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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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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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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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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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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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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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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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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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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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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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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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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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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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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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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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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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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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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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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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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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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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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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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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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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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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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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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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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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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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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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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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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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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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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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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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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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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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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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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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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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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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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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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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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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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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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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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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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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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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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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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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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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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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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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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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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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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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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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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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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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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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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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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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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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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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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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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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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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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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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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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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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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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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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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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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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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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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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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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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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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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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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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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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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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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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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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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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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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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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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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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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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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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发展改革委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地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宣传力度有待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容量、内容还不能完全满足群众需求,距离领导和群众对我们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有待改进。
针对上述问题,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认真研究,制定措施,及时整改。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依法办理申请信息的能力。认真学习《条例》,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是我们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没有对《条例》的正确把握和深刻理解,就做不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因此,我们要不断加强对《条例》学习和理解,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实施。二是进一步明确责任,积极协调各科(室、中心)、各县(区)发展改革局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构,落实人员,切实为办事人员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三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积极探求政府信息公开方式的多样性,特别是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四是加强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杂志、新闻发布会、网络新媒体、宣传栏等手段,使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信息公开的建设意义和发展现状,引导其正确行使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绿色人文宣教科联系(地址:普洱市行政中心八号楼;邮编:665000;电话:0879-2189675;电子邮箱:pelsjjxx@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