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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10/20260615-00004  公开目录:  普洱动态  发布日期:  2026-06-15
 主题词: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文  号: 
普洱市召开药品经营环节“清源”巩固提升行动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警示教育暨工作交流推进会
2026-06-15   作者: 点击数:  

6月11日,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药品经营环节“清源”巩固提升行动警示教育暨工作交流推进会,持续深化药品经营环节“清源”巩固提升行动,强化行业警示教育,交流推进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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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

各级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要深刻吸取典型案例教训,时刻绷紧药品安全弦,严守法律法规底线,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坚决杜绝非法渠道购销药品、执业药师“挂证”、销售和使用假劣药品、超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各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确保药品来源合法、储存合规、销售规范。




会议要求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要保持高压整治态势,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加大日常检查与专项排查力度,加大违法案件查处惩戒力度。各相关单位要相互借鉴优秀经验做法,对标问题狠抓整改,深化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严防问题反弹,持续巩固提升“清源”行动整治成果,全力守护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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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部分县市场监管局进行工作交流,通报全市前期专项工作情况,分析现存短板,明确下一阶段工作任务。会议以视频形式开到各县(区),全市各级药品监管工作人员、药品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相关负责人共计337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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