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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征求《普洱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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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决策部署,加快解决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普洱市实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起草了《普洱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7月14日至2026年8月14日(共31日)。 二、意见建议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书面材料、电话等形式提出意见建议。反馈意见时,请注明 “普洱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意见建议” 字样,并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9-2869809;邮箱:pecjjczd@163.com;地址: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83号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编:665000。) 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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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月14日】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普洱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起草说明.docx】 附件【普洱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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