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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01号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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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公开 查健等15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思茅区刀官寨小组、高家寨小组预留用地开发的建议》(第0001号)交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办理,综合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收到交办件后,及时组织对2个地块划转后的审批、审查等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并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刀官寨、高家寨2个小组预留用地问题多年未能解决,原因共有2个方面:一是由于土地政策变化调整;二是因为城市发展规划建设与村集体开发规划建设品质不适应。 针对存在的问题2024年7月16日上午,区人民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南屏镇党委政府领导,曼连社区,刀官寨、高家寨小组相关代表召开座谈会,对2个小组的预留土地情况、村民关心问题、后续项目推动程序等事宜进行深入交流,具体情况如下: (一)刀官寨预留地情况。地块于普洱南部收费站北侧、刀官寨小组西南。该地块于2012年开始启动征地拆迁及前期筹备工作,于2018年取得147.27亩不动产权证书(其中3.4亩为规划道路用地),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 2014年市城乡规划局对《普洱市刀官寨综合物流园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批复(普规复〔2014〕116号),该项目为:“集仓储、物流批发、驾驶员城、机动车及摩托车综合性能检测为一体的综合物流园,主要功能物流集散和仓储、酒店、公寓、办公、机动车检测线,总建筑面积150420平方米,容积率1.38,建筑密度33.5%,绿地率21%”;2015年市城乡规划局对《普洱市刀官寨综合物流园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进行批复;2019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南屏镇曼连村刀官寨小组分割宗地进行了回复意见;2020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同意申请的村庄规划;同年,申请调整方案主要功能为:“农贸市场、仓库、检测中心”等,上报至市政府规建委会审议,因开发强度不足项目方案未通过;2021年区政府向市自规局报送《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关于协调解决刀官寨村民小组按原政策缴纳集体预留产业用地土地出让金的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因政策调整及与规划不符等原因未予批准;2022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报《关于刀官寨村民小组预建设的普洱市物流仓储信息中心项目内不再设置农贸市场的情况说明》及《刀官寨物流园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至市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资产管理专题会审查,因开发强度及功能布局原因未通过。2024年再次提出申请,调整项目规划,主要功能是:“仓库、检车站及办公楼”,现方案通过市区联席会审查,目前根据会议要求正在优化设计方案,待方案修改完成后提交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 (二)高家寨预留用地情况。该地块位于普洱南部旅游环线园丁路至梅园路段两侧。北侧用地43.68亩,南侧用地16.35亩土地已取得不动产权手续,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 2020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高家寨小组P2020-25和P2020-135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发表了回复意见指出:“项目周边为重点招商项目妇产儿童医院及城市功能配套,建议按照调整后的城市规划道路网设计项目方案,并将该地块作为普洱市人民医院妇产儿童医院的发展或相关配套功能用地”。2022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了关于高家寨美食广场、停车场综合城项目规划方案的意见表示:“根据城市规划和市政府调研精神,同意该项目规划选址,但建筑及产业形态需要进行优化调整。同时,建议慎重考虑医院地块功能,依托医院发展需求,提升开发品质,综合考虑相关配套设施、人流集聚、交通路线组织等因素”。同年8月市国土空间规划中心对高家寨预留用地规划选址问题做出了答复意见指出:“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思茅区正在整理和征求意见,待相关管理措施出台后,将按程序提交会议审查,并及时反馈意见”。2023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高家寨小组P2020-25和P2020-135宗地停车、美食综合城建设项目规划方案提出意见:“建议重新优化项目业态和建筑形式,使其与南侧项目相协调”。2024年小组先后两次报送预留地规划设计方案,通过优化调整,新方案已于7月23日通过市政府专题会审查,待后续上报市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查后即可批复方案。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关于“如何合法合规流转给开发商的刀官寨小组的60亩土地办理有关用地手续”问题,建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指导推动。二是关于“市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对2个小组的预留土地项目的规划、指导和项目推进的服务保障,结合集体土地合作开发项目可行性,加快推动、早日促成项目落地见效,切实回应群众的关注与期盼”问题。经研究核实我们认为该建议符合村集体及村民的根本利益,思茅区人民政府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按建议加强对2个小组预留地项目的推进工作。 三、关于建议内容的答复 (一)关于如何合法合规流转给开发商的刀官寨小组的60亩土地办理有关用地手续。 办理意见: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心城区和宁洱县城城区被征地农民集体产业发展预留用地开发和管控工作的通知》(普政发〔2020〕55号)要求:“未经市人民政府批准,预留产业用地不得转让,不得从事商品住宅开发”;“已办理供地手续但用地性质与城市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不相符的、或村集体无资金及其他渠道进行开发的、或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意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按预留产业用地的收储实施方案,依法依规按程序收回预留产业用地。已办理供地手续但用地性质与城市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不相符的、或村集体无资金及其他渠道进行开发的、或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意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按预留产业用地的收储实施方案,依法依规按程序收回预留产业用地”。 市人民政府负责制定预留产业用地的收储实施方案,明确收储的程序、补偿金额和市县(区)有关部门的职能职责,思茅区、宁洱县负责出台本地区失地农民就业、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生产生活发展的有关保障政策和措施。 由于预留用地是政府为解决被征地农民长远生活的一种保障措施,采取划拨方式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因此刀官寨小组60亩土地如果小组不能自己按照规划条件要求自行开发,只能采取由区人民政府有偿收回后,由政府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用途采取招拍挂出让方式供地,包含原意向者可以通过公开方式参加竞拍合法取得土地。 (二)关于加强对2个小组的预留土地项目的规划、指导和项目推进的服务保障。 办理意见:充分利用近期正在全面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时机,听取群众意见,且利用多家省内、外设计团队驻普工作机会,给预留土地的开发建设出谋划策。期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思茅区人民政府组织高家寨村民小组及投资方与几家规划设计团队座谈,听取设计思路及开发理念,打破预留土地低效开发的禁锢,同时也给群众与投资人拓展了发展思路,坚定了发展信心,后通过更换设计团队,高家寨预留用地初步规划方案一次就通过市政府专题会议审查,目前进入市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会议审查程序,待会议审定通过后,即可办理相关建设开发手续,促成项目早日落地见效。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区人民政府将对普洱市主城区内村集体预留建设用地开展专项研究,立足整个主城区规划区内的空间规划一张图,同时统筹分析考虑相应产业布置安排,提升预留土地利用效率,保障村集体收益,提升城市建设品质。 感谢你们对区人民政府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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