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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04号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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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公开 黄秀琼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盘活国有资产的建议》(第0004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全面实施节约战略,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一贯以来高度重视、严格要求的重要工作,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破解高质量发展资源要素供需矛盾,维护粮食安全、实现生态文明的根本保证。近年来,在中心城区的土地管理中,由于市、区在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方面存在各种不足,产生了征地项目资金不清楚、征收地块不明确、“毛地”出让等各种问题,导致了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大量产生,建设项目推进缓慢,国有土地资产没有得到有效盘活利用。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该项问题,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问题,采取各项措施进行解决。一是在2022年9月7日调整充实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普洱市化解中心城区重点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2022001),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办公室在思茅区人民政府,收集整理在建设项目过程中遇到需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形成项目清单、问题清单,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共同推进重点项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二是按照理顺市与思茅区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体制的要求,2023年将中心城区包含土地供应、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等事项下划到思茅区人民政府,思茅区政府统一开展中心城区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三是按市政府安排,由市财政局委托审计机构对原市土储中心历年来的各项支出和收入进行全面审计,特别是对市土储中心拨付到思茅区的征拆资金,目前该项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四是全面推进“净地”出让制度,出台《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国有建设用地净地出让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必须在完成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等七项“净地”条件后才能出让土地,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促进建设项目按时开工建设,减少闲置土地的产生,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环境。 下一步,在市政府统一工作安排下,市、区各个部门将进一步推动盘活国有资产工作,一是将按照审计的结果,对市级支出责任的征拆资金,市财政局将对结余资金按规定收回,对未完成的市级支出责任纳入市级财政预算逐年化解;二是由思茅区政府按照征拆资金的流向,组织相关部门建立台帐,对逐个地块征拆情况进行核实,实现征拆资金和征拆地块相符合,并同时化解各类历史遗留问题,健全制度,规范征地拆迁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马志斌,0879-2828910)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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