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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政协普洱市五届三次会议第05030056号提案的答复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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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公开 江城县委员会活动小组各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江城县纳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县的提案》(第05030056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党中央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做出的一项重大制度性安排,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试点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自然资源部在全国开展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试点工作,经自然资源部同意,2023年3月普洱市思茅区被纳入试点地区开展试点,目前思茅区正在按照有关工作安排开展试点,将于2024年10月前完成试点工作,形成试点报告上报。 按照自然资源部要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事关农民切身利益,涉及各方面利益的重大调整,要紧盯关键问题,确保试点成效。入市工作要做到“二三二”,审慎稳妥推进试点。即要抓住“两项前置条件”,加快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特别是实用性村庄规划,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确权登记;要紧盯“三项负面清单”不能通过农用地转为新增建设用地入市,不能把农民的宅基地纳入入市范围,符合入市条件的土地不能搞商品房开发;要探索“两项重点机制”,兼顾国家、集体和农民个人的入市土地增值收益调节机制,保护农民集体和个人权益、保障市场主体愿用、会用入市土地的权益保护机制。在全国的试点工作结束后,将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安排部署在全国开展入市,届时包含江城县在内的地区也将开展入市。 目前,其他非试点地区要开展的工作,一是加快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全市需编制村庄规划的行政村共980个,截止2024年6月30日,完成980个规划成果审批,省级入库802个(入库率81.84%);江城县需编制51个行政村,已完成51个规划成果审批,省级入库46个(入库率90.2%)。二是加快完成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并且开展研究符合入市条件5市地块工作,为下一步按照国家的安排开展入市做好准备工作。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马志斌,0879-2828910)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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