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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部门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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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3200201000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普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推进建设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负责规划管理和监察工作。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3.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14.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授权,对县(区)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县(区)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资源调查与信息管理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规划科、行政审批科、国土环境管理科、耕地保护科、矿产资源管理科、执法监督科和机关党委(人事科)。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2.普洱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 3.普洱市自然资源测绘中心。 4.普洱市国土空间规划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分别是: 1.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2.普洱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 3.普洱市自然资源测绘中心。 4.普洱市国土空间规划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7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0人(离休0人,退休8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深入推进。 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于5月28日获省政府批复,市政府6月12日批复各县总规,市、县(区)级规划数据库完成省级入库。全市需编制总规的84个乡镇,已全部形成初步成果,正在完善报批程序。全市980个村庄规划全部完成审批及省级备案入库。2024年完成详细规划单元招标工作65个,完成初步成果51个、规委会审议10个、批复4个。划定耕地后备资源补充空间133.95万亩、林地后备资源补充空间70万亩。划定工业用地保障线3.02万亩、拓展线4.11万亩。 (二)耕地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成立了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耕地保护领导小组,建立市委常委挂联县(区)督导机制,组建市、县(区)、乡(镇)三级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恢复工作专班,形成全市齐抓共管耕地保护工作局面。2024年,持续将耕地流出整改、自然资源执法整改等纳入全市重点工作调度推动,研究制定《普洱市县(区)级耕地保护责任考核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项目全流程管理工作的通知》。截至12月30日,全市日常变更新增耕地13.43万亩,整改恢复耕地流出4.71万亩;入库补充耕地项目106个,新增耕地数量指标1.41万亩,新增水田规模指标4547.52亩,新增粮食产能479.47万公斤;实现交易耕地数量指标3525.46亩,水田规模指标4039.23亩,粮食产能指标204.12万公斤,交易金额8.67亿元。 (三)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精准有力。 截至12月30日,全市共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共69本、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106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508本、乡村建设规划许可413本,土地核验与规划核实307本。审查上报106个批次(单选)、面积893.4446公顷(13401.669亩);批准建设项目97个批次(单选)、面积1308.1313公顷(19621.97亩)(含去年上报今年批准和县(区)人民政府批准的个人建房用地);审查上报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6件、2935亩,批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6件、3797亩(含去年上报今年批准)。审查批准临时用地17个批次、3402亩。供应土地481宗、9756亩,其中以出让方式供应328宗、2507亩,出让合同价款12.45亿元。全力加快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全市已处置批而未供土地8473亩,处置率31.6%;处置闲置土地5484亩,处置率48.57%,闲置土地净减少率21.84%。 (四)矿产资源管理水平逐步规范。 全力推进景谷民乐南温河铜矿、思茅区银子山铜矿两个探矿权转采矿权工作、澜沧惠民铁矿探矿权已完成延续正筹备恢复勘查工作,积极谋划矿产业招商合作。普洱市金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可招商合作探矿权7个,普洱小康矿业公司景谷县民乐铜区可招商合作探矿权4个,澜沧恒业志绅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澜沧县老厂锰矿采矿权,墨江县兴华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墨江县米底铜镍矿采矿权、市属国有矿业公司矿业权32个,均可通过招商合作、转让等方式联合勘查开发矿产资源。2024年度完成云南省宁洱县大蚂蚁堆山铅锌矿普查等21个探矿权的挂牌出让,出让收益合计3081万元。完成探矿权审批登记24个,采矿权审批登记29个,完成矿业权联勘联审和矿山生态评估审查95个,完成矿产储量核实报告备案和矿产压覆备案36个。常态化开展过期矿业权清理工作,全市共注销探矿权和采矿权64个。 (五)地质灾害防治长效机制加快构建。 2024年度共发生地质灾害灾(险)情59起,转移避险人员307户1097人,无人员伤亡。按照“三查”工作要求持续开展全市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排查隐患点18069个,处置216处。组织防灾培训3749次,3.7万余人参加;组织应急演练2510次,11.5万余人参加。积极推进32个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70个在册隐患点的核销论证工作。加快141个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向省级上报因灾避险搬迁项目2951户11325人。做好台风“摩羯”期间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累计组织群众转移避险1556户5585人。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平安度汛。 (六)自然资源执法监管持续强化。 扎实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大力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2019—2023年度土地卫片违法图斑占耕21533.62亩,已整改18339.86亩,整改率85.17%;2024年度国家及省级下发普洱市疑似违法图斑2328个,按政策扣减后875.09亩、违法占耕比例17.78%。2019年以来共下发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图斑419个,已完成整改379个,整改率90.45%。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90277717.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0252717.46元,占总收入的99.99%;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25000.00元,占总收入0.0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14644266.96元,下降68.5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14667980.32元,下降68.5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23713.36元,增长1843.05%。主要原因是:一是2024年安排本级的项目资金较2023年减少146962329.35元。二是安排市国土整治中心清算交建集团的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成本减少239489937.61元。三是市土地收购储备和矿业权管理中心于2023年1月17日撤销,2023年安排单位的项目11个,2024年仅安排了2个,项目减少9个,资金金额大幅减少。四是市国土空间规划中心市主城区污水工程专项规划资金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90277717.46元。其中:基本支出16940462.36元,占总支出的8.90%;项目支出173337255.10元,占总支出的91.1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14701535.05元,下降68.5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01803.85元,下降6.11%;项目支出减少413599731.20元,下降70.4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安排本级的项目资金较2023年减少146962329.35元。二是安排市国土整治中心清算交建集团的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成本减少239489937.61元。三是市土地收购储备和矿业权管理中心于2023年1月17日撤销,2023年安排单位的项目11个,2024年仅安排了2个,项目减少9个,资金金额大幅减少。四是市国土空间规划中心市主城区污水工程专项规划资金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940462.3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694001.56元,占基本支出的92.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46460.80元,占基本支出的7.3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3337255.1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支出40600.00元,主要用于党政储备人才引进,支付安家费,其中:市国土空间规划中心20000.00元、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10600.00元、市自然资源测绘中心10000.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57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市级离退休党支部党建工作。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支出69605.78元,主要用于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单位部分社会保险。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2298666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普洱市思茅区财政局清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3-4批)专项资金。 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支出15250149.00元,主要倚象片区民办普通高中项目征地拆迁专项资金。 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支出333813.31元,主要用于家益.春风云庭项目土地收储专项资金。 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支出1244441.00元,主要用于支付倚象片区民办普通高中项目征地拆迁专项资金。 8.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65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归还铁投借款本息专项资金。 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25000.00元,主要用于孟连县自然资源局归还欠原普洱市地产事务所2017年耕地质量等别评价费用。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支出3264157.00元,主要用于2024年普洱市详细规划编制及相关专题研究专项资金、普洱市耕地、林地后备资源补充空间划定(本级)编制经费、普洱市“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入库经费。 1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支出49483610.64元,主要用于2024年云南省卫片执法补助第二批(本级)经费、2024年云南省卫片执法省对下补助第一批(本级)经费、普洱市国土综合整治、占补平衡及增减挂钩项目的工作经费、集中开展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建设成本资金。 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项)支出20000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探矿权采矿权相关评估评审和出让工作经费。 1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监管(项)支出99646.00元,主要用于保障普洱市综合卫星定位服务系统运维工作。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支出3926926.49元,主要用于普洱市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督察工作经费、普洱市不动产登记系统三级等保迁移和密码建设专项资金、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经费、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整)工作经费、普洱市“五挂钩、一报告、一通报“奖补资金、自然资源卫片执法省对下补助(本级)经费、规划工作经费。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支出9012577.45元,主要用于保障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地质灾害防治)(本级)补助资金、省级地质灾害防治(本级)专项资金、市级地质灾害防治项目配套(本级)经费、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本级)补助资金、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第二批)(本级)补助资金。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款)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项)支出594368.43元,主要用于保障城市批次用地报批规费垫缴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424314.1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14%。与上年相比减少388327181.05元,下降69.13%,完成年初预算的878.9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完成年初预算的990.24%。主要用于党政储备人才引进,支付安家费,其中:市国土空间规划中心20000.00元、市国土规划整治中心10600.00元、市自然资源测绘中心1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人才引进未纳入本部门年初预算,通过财政预算调剂增加。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105153.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63%,完成年初预算的680.60%。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缴纳在职职工单位部分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失业保险费,支付市级离退休党支部党建工作经费,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单位部分社会保险,支付遗属生活补助,保障普洱市思茅区财政局清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3-4批)专项资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仅包含在职职工单位部分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失业保险费,市级离退休党支部党建工作经费,遗属生活补助等基本支出,年中根据预算调整追加了增加项目普洱市思茅区财政局清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3-4批)专项资金22986660.00元,导致预决算差异较大。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97408.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5%,完成年初预算的126.78%。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大病补充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缴费基数微调,人均缴费标准略有提高,导致支出略超年初预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65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48%,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支付归还铁投借款本息专项资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纳入预算,年中根据预算调整追加。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70022034.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38%,完成年初预算的558.56%。主要用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人员工资、机构运转以及“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村庄规划市级试点编制,普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耕地占补平衡成本清算,普洱市国土变更调查,普洱市矿业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6)编制,基础测绘,市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督察,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土地出让业务等工作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15个项目,其中:普财资环〔2024〕31号下达2024年普洱市详细规划编制及相关专题研究专项资金1,862,557.00元、普财资环〔2024〕26号下达普洱市“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入库经费1,009,600.00元、普财资环〔2024〕32号下达普洱市耕地林地后备资源补充空间划定(本级)编制经费392,000.00元、普财资环〔2024〕125号下达城市批次用地报批规费垫缴资金594,368.43元、普财资环〔2024〕43号下达2024年云南省卫片执法省对下补助第一批(本级)经费223,123.00元、普财资环〔2024〕111号下达2024年云南省卫片执法补助第二批(本级)经费6261.40元、普财资环〔2024〕68号下达探矿权采矿权相关评估评审和出让工作经费2,000,000.00元、普财资环〔2024〕35号下达普洱市不动产登记系统三级等保迁移和密码建设专项资金424,500.00元、普财资环〔2024〕39号下达普洱市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督察工作经费319,270.12元、普财资环〔2024〕57号下达2023年普洱市“五挂钩、一报告、一通报“奖补资金98,572.00元、普财资环〔2024〕63号和普财资环〔2024〕90号下达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整)工作经费1,226,936.83元、普财资环〔2023〕55号下达2023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省对下补助(本级)经费280,398.43元、“普财资环〔2024〕120号”下达清算原普洱市地产事务所债务专项资金25,000.00元、普财资环〔2024〕72号集中开展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建设成本资金49,000,000.00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465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5%,完成年初预算的104.62%。主要用于财政配套部分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内有人员调出和调入情况,年初预算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测算,导致执行数较年初预算有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9012577.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保障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地质灾害防治)(本级)补助资金、省级地质灾害防治(本级)专项资金、市级地质灾害防治项目配套(本级)经费、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本级)补助资金、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第二批)(本级)补助资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汛期地质灾害险情较预期增多,追加了应急处置及物资补充资金,共追加5个项目,其中:普财资环〔2024〕65号下达市级地质灾害防治项目配套(本级)经费408,747.45元;普财资环〔2023〕95号下达2023年度省级地质灾害防治(本级)专项资金1,898,900.00元;普财资环〔2023〕16号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地质灾害防治)(本级)补助资金5,115,830.00元;普财资环〔2023〕95号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第二批)(本级)补助资金1,470,700.00元;普财资环〔2024〕18号下达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本级)补助资金118,400.00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706.00元,决算为1543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20.00元,下降0.2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4500.00元,决算为1345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7.1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206.00元,决算为198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2.83%,完成年初预算的75.5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20.00元,下降2.0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8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20.00元,下降2.0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706.00元,支出决算为1543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20.00元,下降0.2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4500.00元,决算为134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206.00元,决算为19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5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控接待标准和范围,厉行节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20.00元,下降2.0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8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20.00元,下降2.0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市国土空间规划中心2023年支出420.00元,2024年支出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年度内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任务,无相关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单位日常政务办公、基层调研、应急保障、项目现场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单位开展跨部门业务协作、上级检查指导、基层单位考察学习、项目合作洽谈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接待人次243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部门2024年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8780.81元,比上年减少110925.79元,下降11.6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缩非必要开支,优化经费使用结构,减少了办公用品采购、会议培训等非核心业务相关的公用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运转所需的各项费用,具体包括:购置办公文具、打印机等办公用品的支出;保障机关办公场所水电、物业、通信等正常运行的费用;开展日常公务活动产生的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运行维护费用,以及为机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办公条件的其他相关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汇总)资产总额5640823362.01元,其中,流动资产3251471811.27元,固定资产32992833.7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355501821.76元,无形资产856895.27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684851.2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20,814.9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3项,账面原值1389626.11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489.49平方米,账面原值21763682.07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92,033.17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56764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17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650247.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595317.0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519263.07元。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无发生重大资产损失、重大债务违约、重大担保事项等需要特别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财务管理制度开展各项财务工作,确保部门预算收支规范、透明,未出现其他违反财经纪律及影响决算信息真实性、准确性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 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基本支出是部门开展工作的基础保障,具有相对稳定性和持续性。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支出。项目支出具有针对性和临时性,与部门的特定工作任务紧密相关,需按照项目计划和要求规范使用。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32002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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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决算公开报表.xlsx】 附件【2.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x】 附件【3.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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