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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3/20240923-00001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4-09-23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  号: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09-23   作者: 点击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3200200601000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普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推进建设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负责规划管理和监察工作。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3.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14.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授权,对县(区)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县(区)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规划引领。一是全力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完成本级审查程序并通过省规委会审议,待批复;各县总规已经市规委会审议通过,待市政府正式批复后实施;组织安排全市95个乡镇编制乡镇总规,形成初步方案64个。普洱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已完成并通过省级专班评定。二是稳步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审批工作,全市已完成村庄规划审批980个(审批率100%),省级入库211个(入库率21.53%)。三是加强项目规划方案审查。对《梅子湖1号住宅一期方案调整》等236个项目进行严格审查,确保项目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符合项目所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有关规定。

2.严守耕地红线。一是全力推进耕地整改恢复工作。进一步压实责任,建立了由市长一周一调度、市委常委挂联县(区)、分片专项督导、通报约谈问责等工作机制,采取最有力的措施,坚决抓好耕地流出整改工作。全市已完成整改20.84万亩,整改率104%,已完成2021-2022年耕地流出整改任务。二是扎实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严格对标国家和省级的要求,制定印发了《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普洱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完成补划、多划永久基本农田15.96万亩。三是全力推进耕地占补平衡工作。为确保完成省级下达普洱市20231.02万亩目标任务,全市实施158个耕地占补平衡项目作支撑。目前已入库项目111个,实现新增数量指标2.56万亩(其中,新增耕地数量1.56万亩,新增水田规模1.00万亩),完成投资10.1亿元。全市交易耕地数量指标0.68万亩、水田规模指标0.07万亩、粮食产能指标618.35万公斤,实现收益15.15亿元。同时,正在加快推进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工作及审计整改工作,通过“云调查”平台核实举证后加快反馈问题的验收销号。

3.全力保障用地。一是加快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核发工作,市县两级共核发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109件(市级16件),瑞孟高速公路等重点项目用地预审已获批;二是重点做好交通、水利、易地扶贫搬迁以及其他省、市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工作。今年普洱市上报用地农用地征转报批58个批次(单选)、17707亩,共获批准51个批次(单选)1.40万亩,保障了孟连至勐海、江城热水河水库等重点建设项目及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审批临时用地40个批次,批准临时用地1.02万亩,保障了交通、水利等重点项目临时用地需求。三是全面推进增减挂钩项目复垦验收工作。增减挂钩项目共上报获立项批复24个,涉及项目区总规模301.9338公顷,拆旧区总面积301.9338公顷,复垦面积301.9338公顷,复垦耕地面积226.7049公顷;预计产生结余指标农用地301.9338公顷(其中耕地226.7049公顷)。省级批准终验项目34个,验收面积6542.84亩。全面完成澜沧、江城2020年跨省调剂指标归还任务。四是规范土地供应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全市批而未供土地基数为32872亩,全市已处置14489 亩,处置率43.90%,已完成全年处置任务;闲置土地基数为8627亩,省级下达的任务处置率须达35%,全市已处置3226亩,处置率37.93%,已完成全年处置任务。普洱市2023年供应土地523宗,面积1.68万亩。以划拨方式供地190宗,面积1.42万亩,以出让方式供应333宗,面积0.26万亩,出让合同价款14.3亿元。

4.加强矿政管理。一是扎实做好矿业权审批登记工作,共完成探矿权审批登记28个,采矿权审批登记13个,积极组织矿业权出让收益金征收工作,完成矿业权联勘联审和矿山生态评估审查103个,完成矿产储量核实报告备案和矿产压覆备案59个。二是加快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加强与普洱绿色能源与矿产资源的工作联系对接,积极推动全市矿产资源开发重点项目实施,完成云南省澜沧县发展河乡黑山村地热普查等共6个探矿权挂牌出让登记发证、民乐铜矿外围勘查立项,推进澜沧惠民铁矿探矿权恢复勘查工作。

5.严格执法整改。一是全面加大自然资源督察整改和执法监督工作力度。2020年以来,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成都局重点督办普洱市自然资源违法违规问题5个。其中,2021年的普洱国际大健康度假区项目问题,目前已行政处罚,对照反馈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通过督察反馈问题管理系统上报申请销号,待审查批准。2022年和2023年自然资源督察重点督办的4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经省自然资源厅和成都督察局同意销号。二是推进全市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涉及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及历年“挂账”发现问题共659个,完成整改538个,整改率81.64%2021年以来督察反馈34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58个,整改率75.44%。三是加快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改。普洱市共上报202073日以后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71宗,已完成整改59宗,整改率83.10%。四是加快矿产资源违法行为排查整改。2023年普洱市自然资源部门发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9件,立案查处8件,非立案处理1件,均为砂石料矿产。五是全力推动2023年土地卫片违法占耕问题整改。普洱市2023年违法占耕面积1121.17亩,目前普洱市已完成761.02亩整改,违法占耕存量360.15亩,违法占耕比例10.97%

6.加强地灾防治。一是强化隐患排查加强宣传和演练,严格落实“三查制度”,截至目前全市共派出专家组2717个,共计9055人次,巡排查隐患点11519个,处置隐患点73处。积极开展工程领域隐患排查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共开展工程领域隐患排查3190处。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灾(险)情44起,无人员伤亡。二是抓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组织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完成了18个达到验收条件的工程治理项目验收工作。三是2019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累计下达普洱市地质灾害防治资金3.30亿元,累计支持实施77个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资源调查与信息管理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规划科、行政审批科、国土环境管理科、耕地保护科、矿产资源管理科、执法监督科、机关党委(人事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7人(离休0人,退休67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307,116,482.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7,115,196.2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86.64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60,351,196.76元,增长556.7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60,349,910.12元,增长556.7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增加1,286.64元,增长0.00%2023年收入合计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根据普编办〔202348号文,市土地收购储备和矿业权管理中心于2023117日撤销,2023年收入较上年增加清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支付借款本息、涉及土地收储等的项目资金276,294,630.58元。一是追加清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14批)专项资金60,000,000.00元。二是追加支付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普洱市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息171,279,125.00元。三是追加土地出让业务工作经费2,042,303.00元。四是追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涉及土地收储的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等相关项目资金42,973,202.58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307,173,750.93元。其中:基本支出10,260,292.16元,占总支出的3.34%;项目支出296,913,458.77元,占总支出的96.6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60,408,464.85元,增长556.8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81,458.05元,增长6.01%;项目支出增加259,827,006.80元,增长700.6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2023年支出合计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根据普编办〔202348号文,市土地收购储备和矿业权管理中心于2023117日撤销,2023年支出较上年增加清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支付借款本息、涉及土地收储等的项目资金276,294,630.58元。一是追加清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14批)专项资金60,000,000.00元。二是追加支付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普洱市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息171,279,125.00元。三是追加土地出让业务工作经费2,042,303.00元。四是追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涉及土地收储的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等相关项目资金42,973,202.58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260,292.1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310,585.56元,占基本支出的90.74%,人均支出273,840.75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49,706.60元,占基本支出的9.26%,人均支出27,932.5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6,913,458.7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3,100.00元,用于保障市级离退休党支部党建工作。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支出54,890.80元,用于支付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单位部分社会保险。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60,000,000.00元,用于支付清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专项资金(14批)。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58,554.73元,用于代扣个人所得税返还手续费支付办公费、原普洱市地产事务所退回税金支付勘测定界费及房产税等、清算原普洱市土地科学研究所债务专项资金。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支出2,537,300.00元,用于普洱市“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编制、2022年普洱市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工作编制、2022年普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2023年“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村庄规划市级试点编制工作。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支出869,216.73元,用于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恢复、区片综合地价制定汇总、市级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成果更新与监测。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支出250,000.00元,用于2022年普洱市国土变更调查。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项)支出174,000.00元,用于2022年普洱市矿业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6)编制。

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支出6,293,370.33元,用于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市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督察、思宁一体化建设区域“两违”综合整治中采用航空航天影像辅助监测、土地出让业务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运转等支出。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支出12,108,198.60元,用于保障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普适型)实验项目建设、驻州(市)包县技术支撑服务、市级地质灾害防治项目配套。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支出116,500.00元,用于保障普洱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支出11,267,269.00元,用于保障融创普洱国际大健康度假区项目土地收储、滇西应用技术大学普洱茶学院新校区建设土地收储、收储普洱华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部分土地有关事宜。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支出28,263,632.58元,用于保障梅子湖洲际华邑酒店电力线路迁改、家益.春风云庭项目土地收储、倚象片区民办普通高中项目征地拆迁土地前期开发、2023110KV三家村变10KV基地专线迁改工程、普洱茶小镇云茶里项目高压线临时过渡迁改。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支出480,413.00元,主要用于原市土地收购储备和矿业权管理中心进行土地收储等的相关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支出196,000.00元,用于普洱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市级平衡汇总工作。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支出2,961,888.00元,用于支付普洱新鸿都置地有限公司思茅镇八号仓库(滑石板水库旁)土地征收补偿款。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171,279,125.00元,用于支付归还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利息、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本息、归还铁投借款本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3,945,993.6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93%。与上年相比增加217,180,707.54元,增长464.41%,增加的主要原因:市土地收购储备和矿业权管理中心于2023117日撤销,因而增加相关项目资金233,321,428.00元。一是追加清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14批)专项资金60,000,000.00元。二是追加支付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普洱市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息171,279,125.00元。三是追加土地出让业务工作经费2,042,303.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284,007.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98%。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缴纳在职职工单位部分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支付市级离退休党支部党建工作经费,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单位部分社会保险,支付遗属生活补助,支付清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专项资金(14批)。

9.卫生健康(类)支出691,617.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大病补充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71,279,12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89%。主要用于支付归还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利息、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本息、归还铁投借款本息。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5,924,656.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3%。主要用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人员工资、机构运转以及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村庄规划市级试点编制,普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恢复,普洱市国土变更调查,普洱市矿业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6)编制,市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督察,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土地出让业务等工作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41,88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主要用于财政配套部分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2,224,698.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3%。主要用于保障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普适型)实验项目建设、驻州(市)包县技术支撑服务、市级地质灾害防治项目配套、普洱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9,800.00元,决算为119,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10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3.4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800.00元,决算为19,8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5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8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9,800.00元,支出决算为119,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1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800.00元,决算为19,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年初预算标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范围,厉行节约。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0.00元,增长0.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0,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0.00元,增长0.1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3年因全力推进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恢复工作、组织普洱市首届不动产登记职业技能竞赛等,导致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卫片执法巡查、地质灾害巡查、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督察及自然资源管理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完成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任务以及上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等到我局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9,706.60元,比上年增加119,287.97元,增长14.36%,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的差旅费有一部分是在2023年报销,差旅费较上年增加47,311.37元;二是2023年普洱市人民政府召开省自然资源厅到普洱市“一线审批要素服务保障”工作座谈会,召开县(区)国土空间规划评审会等,会议费较上年增加10,929.00元;三是2023年支付65名退休职工体检费等,福利费较上年增加40,296.00元;四是20231月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下划思茅区、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撤销,划转13名退休人员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管理,退休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27,898.00元。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保障机构正常运行方面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资产总额140,632,394.58元,其中,流动资产102,791,061.73元,固定资产34,455,723.2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296,000.00元,无形资产1,089,609.61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989,245.4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067,864.4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391.53平方米,账面原值4,600,0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88,600.5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3,31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75,286.5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88,600.56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91,874.00元。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3200200601111

  
附件【1-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3年度决算公开报表.xlsx
附件【2-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3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x
附件【3-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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