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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西盟恒盟石材开发有限公司西盟县力所乡拉巴村大理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重编)审查结果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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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精神、《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修复〔2023〕321号)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合并备案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自然资修复﹝2020﹞154号)有关要求,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普洱天平矿产资源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组织有关专家对《西盟恒盟石材开发有限公司西盟县力所乡拉巴村大理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重编)》(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经编制单位修改完善与原评审专家复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如需查阅《方案》文本,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环境管理科联系。 联系电话:0879-2828931(电话/传真)。 附件:1.西盟恒盟石材开发有限公司西盟县力所乡拉巴村大理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重编)公示稿 2.西盟恒盟石材开发有限公司西盟县力所乡拉巴村大理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重编)专家组意见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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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2 西盟恒盟石材开发有限公司西盟县力所乡拉巴村大理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重编)专家组评审意见书.pdf】 附件【附件1 西盟恒盟石材开发有限公司西盟县力所乡拉巴村大理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重编).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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