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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征求拟废止《普洱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意见征求情况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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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3年5月15日拟废止《普洱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市政府公告第25号)公开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单位以及社会各界意见,截止2023年6月15日公告期满,未收到反馈建议和意见。
特此公告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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