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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洱县2019年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听证结果的公告(第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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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县组织了宁洱县2019年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初步成果听证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情况 2019年8月16日下午14:30分至17时00分,宁洱县2019年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听证会在宁洱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宁洱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陈娅主持,并做了听证事项发言,听证员和听证代表共13人按时参加了听证会。 听证会按下列议程进行: (一)宣读听证事项和听证会纪律; (二)核实听证会代表身份; (三)告知参加人的权利义务; (四)决策发言人如实说明决策方案的内容、依据、理由和有关背景资料; (五)听证代表质询、提问和发表意见; (六)决策发言人答辩; (七)听证代表作最后陈述; (八)主持人总结和归纳各方代表的主要观点和理由。 听证会代表在听证会上根据宁洱县2019年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情况做了积极发言,效果良好,充分行使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发言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二、听证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 针对听证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宁洱县自然资源局进行认真梳理汇总,协调作业单位进一步完善了《宁洱县2019年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报告》,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将采纳意见和建议情况汇总如下: 采纳意见: 1、尽量避免一个村出现多种土地级别,减少征收、收储过程中的一些潜在压力。 2、磨黑镇级别范围描述中,Ⅰ级“西至天然林管理所”改为“老林业站”, Ⅲ级“星光村”一词去掉,Ⅱ级“沙坝营”建议化为Ⅰ级。 3、建议在各土地级别(区域)描述上更加准确、细化。 4、为了进一步盘活国有土地价值,建议围绕县区招商规范,注入更多社会资本,对工业、仓储用地基准地价继续完善,确保闲置土地得到有效开发利用,又能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不采纳意见: 1、建议降低工矿仓储用地基准地价,并拉开Ⅰ、Ⅱ、Ⅲ级之间的差距。 2、地价与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关系大,建议对其他乡镇的土地也进行基准地价测算;对工业用地价格再做优惠,推动绿色工业发展。 3、建议工业、仓储用地基准地价再适当下调,并调整好土地级别之间的价格。 不采纳理由:关于工业用地基准地价已经在上一轮基础上下调了10%左右,下调后的价格基本能够包住土地取得刚性成本,不再下调。 三、听证事项的意见分歧 本次听证会,听证会经办机构和参与听证代表双方没有存在明显的意见分歧,基本达成一致。 四、对听证会意见的处理建议 本轮基准地价成果对宁洱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建议技术单位云南瑞优不动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结合参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修改完善《技术报告》并由宁洱县自然资源局将成果上报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初验。 宁洱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8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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