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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景谷县勐班等2个乡安乐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第1、2合同段)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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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洱市景谷县勐班等2个乡安乐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已由普洱市国土资源局以“普国土通〔2018〕15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资金,招标人为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普洱市景谷县勐班等2个乡安乐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2.1.2项目业主: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1.3建设地点:景谷县境内 2.1.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合同段。 普洱市景谷县勐班等2个乡安乐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第1合同段); 主要工程内容:土地平整1820.8275亩、渠道取水坝3座、管道取水坝0座、300m3蓄水池1座、 150m3蓄水池3座、农渠(I型)8456m、农渠(III型)4093m、支管0m、毛管1035m、 斗沟715m、 阀门井4座、Ⅰ型管涵 D60013座、 Ⅱ型管涵 D40028座、改建田间道6556m、改建生产路3679m、新建生产路5170m、 生产路错车道14个、Ⅰ型道路挡墙71.5m、Ⅱ型道路挡墙120.5m。 普洱市景谷县勐班等2个乡安乐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第2合同段); 主要工程内容:土地平整1229.1570亩、渠道取水坝3座、管道取水坝1座、300m3蓄水池5座、 150m3蓄水池13座、农渠(I型)2456.4m、农渠(III型)534.1m、支管2801m、毛管3544.9m、 斗沟0m、 阀门井18座、Ⅰ型管涵 D60017座、 Ⅱ型管涵 D40031座、改建田间道7765m、改建生产路5246.9m、新建生产路2849m、 生产路错车道15个、Ⅰ型道路挡墙71.5m、Ⅱ型道路挡墙120.5m。 2.1.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1.6计划投资:第1合同段:约570万元;第2合同段:约440万元。 2.1.7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2.1: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任意资质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较强的抗财务风险能力,须具备2015~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3 信誉要求: 2016年1月至今:(1)投标人没有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在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2)投标人没有受到停业或限制投标资格、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行政处罚;(3)无违法违规、不良违约行为;(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网上截图);(5)出具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网页截图(所提供的网络截图时间必须是开标前一个月以内); 3.4 业绩要求:提供近3年(2016年1月至今)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2个。(类似工程指:投资金额在300万元(含300万元)及以上的土地整治工程、场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中低产田地改造工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烟水工程等)。根据国土资源厅有关文件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经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省国土资源厅等信息平台网络公开招标公示备案的土地整治业绩证明。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材料须包含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以及中标公示网页打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四项缺一不可; 3.5 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含备选)要求: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具备相应专业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及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待建)工程项目(需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原件),且必须长驻施工现场,在今后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提供近三年(2016年1月至今)不少于1项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土地整治工程、场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中低产田地改造工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烟水工程等)。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规定》(云政发﹝2015﹞57号)第十九条规定,本项目工程施工实行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压证施工制度,投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的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在签订合同前由中标人提供给项目业主,合同标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方予退还。 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近三年(2016年1月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工程指:土地整治工程、场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中低产田地改造工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烟水工程等),在今后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若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技术负责人姓名,需提供由业主开具的担任过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明。 其他人员:至少包括专职安全员一名、专职施工员一名,须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以上人员必须全部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近一年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 3.6其他要求: (1)省外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入滇备案证或已按云南省住建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云建建[2015]342号)文件办理入滇信息登记表。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一个投标人只可报名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 3.9本次完整的投标资料投标人确定其真实性,如发现有不实的情况,投标人自行承担负责,并否决其投标资格; 3.10、投标人所递交的资质原件,是否与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扫描件)一致,不一致则不通过资格审查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投标报名 5.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9 年4 月2日至2019年4 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部区石龙路与普洱大道交叉口(鼎城国际旁)及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北部区普洱路25号金海岸美食城内左侧2楼)购买招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两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省外企业入滇基本信息登记证复印件一套及以上资料一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费用1200.00元/份,图纸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5.3现场报名后,请于2019 年 4月9日(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下午17:30时之前,登录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网上报名。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未进行现场报名的投标单位,其投标不予认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4 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 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电子光盘。地点:景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景谷县威远镇江东开发区芒东路1号)。请于截止时间之前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信息网站、普洱市国土资源局信息网站、景谷县国土资源局信息网”上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六个网站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石炳华 电 话:0879-5113056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岩工 电 话:0879-2126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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