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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5/20251120-00021  公开目录:  提案议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5-11-20
 主题词: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文  号:  普住建函〔2025〕119号
对普洱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5040150号提案的答复函
2025-11-20   作者: 点击数:  

柳天伟委员:

您在政协普洱市第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提案《关于规范餐饮行业液体燃料的提案》(第150号)已收悉。感谢您对餐饮行业液体燃料规范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会同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商务等相关单位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市场监管方面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已联合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商务等部门开展初步排查,目前,普洱市共有餐饮主体27494户(其中,特大型餐饮企业6户,大型餐饮企业32户,中型餐饮企业226户,小型餐饮企业8276户,小摊贩3904户,其他15050户),截至目前,排查出使用液体燃料的餐饮主体有423户,落实专柜存放的有338户,专人负责的有348户,使用专用容器的有350户,建立使用台账的有155户,发现并责令整改储存不规范等问题 18 项,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准入机制建设方面

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着手组织相关力量对部分常见液体燃料进行检测,但检测的覆盖面还不够广,对液体燃料使用过程中产生物质的危害分析还不够深入。接下来,普洱市将扩大检测范围,推动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落实化学品“应登记尽登记、应鉴定分类尽鉴定分类”。持续开展登记和鉴定分类专项执法检查,对液体燃料进行鉴定分类。运用液体燃料鉴定分类结果,厘清新行业、新业态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监管职责,形成“一家牵头、多家协助、各负其责”的安全监管体系,对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做到纵向到底、无缝对接。

(三)社会监督机制方面

暂未正式开通举报渠道,截至目前,“12345”及相关舆情监测平台暂未收到有关餐饮企业液体燃料经营违规现象的举报。后续计划设置举报热线及线上平台,有效接受社会监督。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快推进相关标准和规范的制定工作,联合多部门出台符合我市实际的餐饮行业液体燃料管理办法,为监管工作提供坚实依据。二是持续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和使用液体燃料的行为。三是扩大液体燃料检测范围和频次,严格准入管理,从源头上保障餐饮行业燃料安全。四是健全培训、检查、监督、奖励一体化机制,形成长效管理模式,确保我市餐饮行业液体燃料使用安全有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

再次感谢您对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认真吸纳您的宝贵意见,持续推进餐饮行业液体燃料规范管理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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