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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5/20251120-00018  公开目录:  提案议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5-11-20
 主题词: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文  号:  普住建函〔2025〕109号
关于普洱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5号建议的答复
2025-11-20   作者: 点击数:  

李玉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推进墨江县联珠河及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建议》(第35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省、市人民代表大会精神,成立领导小组,印发《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办理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提案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8月6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了人大建议答复协调会,商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研究关于墨江县联珠河及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纳入重点项目实施清单并给予资金及技术支持事宜。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建议主要内容为:帮助墨江县联珠河及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纳入重点项目实施清单,给予资金及技术支持。经研究核实,我们认为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客观存在,联珠河是墨江的母亲河,其水环境状况直接关系到沿岸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当前,联珠河因历史原因,多次被上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当作问题反馈,而实施墨江县联珠河及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是改善联珠河水质的核心内容,是补齐墨江县县城发展短板弱项的重要环节。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建议“帮助墨江县联珠河及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纳入重点项目实施清单,给予资金及技术支持”。我们的办理意见是: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设施主体为水务部门,墨江县联珠河(县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23年2月6日经普洱市发改委批复;2023年7月24日,完成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及工程监理招标工作;2024年2月21日,普洱市水务局以(普水许〔2024〕6号)批准了《初步设计报告》,批准投资8138.47万元,累计到位资金426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225万元,市级资金40万元,完成资金支付4265万元。

(二)纳入重点项目条件

经与市发改委对接,纳入重点项目实施清单条件:一是总投资大于等于1亿元。二是年内必须开工建设,并且完成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该项目投资低于1亿元,不符合纳入重点项目实施清单。

(三)关于资金与技术支持

一是4月10日制定印发了《普洱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成立技术指导工作专班的通知》,并于4月26日组织专家到墨江县实地帮扶指导,并提出整改措施;二是协调云南水泽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4月20日到墨江县洽谈“两污”治理特许经营事宜;三是指导墨江县编制完成《墨江县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谋划包装了治污类项目5个,总投资约46361万元。四是墨江县城市及周边垃圾收运体系项目获得2025年超长期国债资金支持1660万元,项目建成后有效提升生活垃圾清运收集处置能力。五是2025年度下达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346万元用于墨江县15个小区318户进行雨污分流管网新建改造,完善污水收集体系。

下一步,我们将密切关注墨江县联珠河(县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进展,积极主动配合解决相关问题,推动建议落地见效。并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和地方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指导县(区)明确项目的定位与目标,精心策划,加强沿河污水管网建设项目谋划包装,完善项目前期工作,提升项目成熟度,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支持。

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对我们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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