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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5-/2018-0823001  公开目录:  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信息  发布日期:  2018-08-23
 主题词: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文  号: 
澜沧县第二批公租房分配入住及钥匙领取通知
2018-08-23   作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点击数:  

澜沧县城区第二批公租房入住手续办理及

钥匙领取通知

 

     我县城区第二批公租房入住手续办理及钥匙领取工作即将开始,各位抽到县城区第二批公租房房号的住户请携带房号卡、身份证、户口簿(一卡、两证缺一不可)严格按照以下时间段到县房投公司办理入住手续,现将有关重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8月29日—2018年8月31日

地点:南朗尚城公租房小区物业大厅

注:南朗尚城公租房小区20栋、21栋暂不办理入住手续。

二、入住手续办理顺序

注意:请各位住户严格按照以下时间安排到场办理入住手续

《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合同书》签订时间安排表

办理时间

办理对象

南朗尚城

民生小区

上午    8:30—11:00

下午14:30—17:00

上午   8:30—11:00

2018年8月29日

14栋

12栋

 

2018年8月30日

3栋

4栋、5栋、6栋、
8栋、9栋、11栋、13栋、16栋17栋、18栋、19栋

 

2018年8月31日

15栋

1栋

15栋

2018年12月

20栋

21栋

 

三、入住手续具体办理流程

签订合同、领取钥匙流程示意图

携房卡及相关证件入场

 

到房号对应的工作窗口确认身份并签订合同

 

缴纳相应费用

 

凭缴费收据领取钥匙

 

 

 

四、缴费明细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方式

备注

住房保证金

1000元/户

一次性收取

此项费用作为租赁保证金,在退租时房屋完好无损无任何拖欠费用将给住户退还此项费用(不计利息)。

住房租金

每月5.6元/㎡

半年收取/次

根据《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障性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澜政办发(2012)209号文件,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市场租金每月每平方米8元的70%执行,即、每平方(建筑面积)5.6元/月。

代收小区安保、保洁、电梯运行及维护、公共用电、用水等相关费用

每月1元/㎡

半年收取/次

为进一步提升住户居住环境,为住户提供较好的保洁、保安等物业管理服务,在未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前,由房投公司代为聘请保洁、保安等第三方为住户提供保洁、保安等服务,相关费用由房投公司代为收取后统一支付给服务提供方。

小区垃圾清运费

每月12元/户

一年收取/次

为使小区环境整洁、干净;现由县环卫站清运小区内生活垃圾,此项费用由澜沧县环卫站收取。

注:一、以上1一4项所有住户必须缴纳;二、2018年下半年费用自合同签订当日支付,以后每半年费用在上一半年届满前10个工作日内向房投公司支付。

五、车位租赁方式

1、非机动车位(即:摩托车、电动车等)

南朗.尚城摩托车、非机动车位管理费

收费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缴费说明

备注

摩托车、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费

提供南朗尚城小区内摩托车位管理服务

20元/每月

为规范南朗尚城小区摩托车、非机动车停放管理,故收取相应的管理费用。

 

2、机动车位(即:轿车、微型车等)

需要租赁机动车位的租户请在领取钥匙的时候提前向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后等待通知。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南朗.尚城小区车位租赁位管理费

收费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缴费说明

备注

南朗尚城小区
车位租赁

为南朗尚城小区租户提供车位租赁服务

120元/每月

为规范南朗尚城小区车辆停放秩序,严禁外来车辆进入小区。

 

六、以下为住户自愿选择进行办理业务:

南朗.尚城热水系统收费标准

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缴费说明

备注

太阳能
智能卡费

收取小区
住户水卡费

10元/张

每次使用太阳能智能卡需先充值费用,充值价格为5.1元/方(其中4.1元/方水费是由房投公司代收取后向县自来水厂缴纳。1元为运行电费及相关维护费)。

注:每次最低充值从10方开始起充。

10方X5.1元/方=51元   

20方X5.1元/方=102元30方X5.1元/方=153元

太阳能集中
供热运营费

供水费、运行电费
及相关维护费

5.1元/方

热水系统缴费说明:由于南朗.尚城小区均为11层小高层住宅,住户较多,为满足住户热水需求,使热水能正常供应,所以小区内提供太阳能集中供热系统供住户使用,住户需要办理太阳能智能卡并充值后才能正常使用小区热水。

七、注意事项

(一)为避免影响后续入住,请住户必须按时严格按照以上时间段到场办理入住手续,逾期办理者,后果自负。 

   (二)以上涉及的所有收费项目仅收取现金,住户需提前准备好现金。

   (三)若本人不能到场办理的,需要委托人持以下资料(一式一份)到场办理:房号卡、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澜沧县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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