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汇总)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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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0843501000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汇总)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汇总)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承办省政府文件、指示在我市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市政府向省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和审核工作,以及省委、省政府及其部门和市委转由市政府办理的事项。
(二)负责市政府会议的筹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起草和审核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公文。
(四)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以及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五)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对市政府部门间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
(六)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对市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
(七)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交由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九)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
(十)负责市政府应急值守、应急预案体系及应急体制、机制、政策规定、规划建设和政务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指示。
(十一)负责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及时向各部门和市政府领导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负责中共普洱市委普洱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普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和普洱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的行政管理。
(十三)承办市政府和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市政府办公室、市信访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及市网络管理中心五家单位以服务机关、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宗旨,按照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要求,以强化理论武装、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为重点,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勤勉尽责、积极作为,较好地发挥了联络中枢、协调纽带、参谋助手和后勤保障作用,确保市政府工作的有序高效运转,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2.普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4.普洱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含市级公务用车管理平台);
5.普洱市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 88.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 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 11.29%。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一是支付整个行政中心办公区公共区域的安全保卫、会议后勤服务劳务费、室外室内绿化养护、室外卫生清洁费、水费、电费、基础建设的零星维修费、会议智能系统维护、强电系统维护、弱电系统维护、办公区后山绿化管护等;二是市信访局、市法制办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三是支付市级公务用车保障平台的日常运转工作经费;四是支付市级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运行工作经费;五是开支保障四机关服务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4,171,532.72元,增长2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1831.60元,下降2.3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439,996.64元,增长447.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70,295.52元,下降27.0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市级公务用车保障平台、市信访局、市法制办并入市政府办公室下汇总公开决算。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32,842.64元。其中: 5.公务接待费支出728,499.16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 出728,499.1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 待59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166人(其中:外事接 待人次0人)。主要用公务交流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9日
监督索引号53080000843501111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单位:元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含五家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28,350.4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28,07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991,834.42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8,440.0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本部门根据《普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普财评审〔2017〕11号)第二十条建立反馈信息公开机制的规定,绩效自评信息(除涉密内容外)另行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2.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4.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5.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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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汇总)公开表20180921050441113.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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