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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洱市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市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18-07-09   作者:财政陈鼎锋 点击数:  
 索引号:  1001-04_A/2018-0709001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07-09
 主题词:  财政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次会议文件(六)

 

 

关于普洱市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

市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

 

—— 2018622日在普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副局长  冯德忠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18年普洱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市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情况。

一、2018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争取情况和调整市本级财政专项预算的主要背景

为缓解我市重点项目资金筹措压力,落实好稳增长等各项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工作,在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及市财政局的积极争取下,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38亿元(其中: 一般债务限额200.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7.5亿元),含2018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1.1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10亿元(具体构成为:内债4.58亿元、地方政府承担偿债责任的中央转贷地方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以下简称外债转贷5.42亿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11.1亿元(具体构成为:土储10亿元、棚改1.1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今年省财政厅改变以往年度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的分配下达方式,今年下达的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只是额度,各州(市)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采取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方式在省财政厅下达的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内发行专项债券,我市今年涉及土地储备专项债务限额和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务限额,今年我市能在省财政厅下达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内发行多少新增专项债券与市本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县(区)对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拟发行专项债券的项目成熟度、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科学性和风险性等方面有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云财预〔2018118号)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安排使用方案需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同时将2018年新增政府债券项目分配方案报省财政厅备案。经市委、市政府审议同意,现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

二、管理要求和安排原则

(一)管理要求

根据财政部及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地方政府新增债务要严格按照以下要求管理使用。

1.妥善安排债务资金用途。新增债务资金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重点用于中央、省、市确定的易地扶贫搬迁、棚户区改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农村公路、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度贫困地区贫困村提升工程等重点领域和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外债转贷要按照批准的外债转贷规定用途使用。

2.切实履行还款责任。市政府和各县(区)政府要按照相关要求,提前制定还款计划,及时、足额向省财政厅汇缴地方政府债券本息资金,对不按规定采取分开方式向省财政厅缴付政府债券本息的,予以通报批评;逾期的,按转贷的当期债券票面利率的两倍日息予以罚息。

3.依法履行审批程序。市政府和各县(区)要将本次转贷的地方政府债务资金收支纳入各地政府预算,并报同级人大审查批准;政府年度预算已经同级人大审查批准的,要及时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确保债券资金依法规范使用。

4.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县(区)要按照上述确定的使用方向,将新增债务资金主要投向前期工作准备充分、能尽快形成有效支出的项目。加快债务资金支出进度,及时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拨付资金,尽快发挥债务资金对稳增长的积极作用。

(二)资金分配原则

按照上述原则,2018年新增的21.1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资金分配原则主要是:一是根据各有关县(区)2018年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人数分配新增一般债务限额(用于易地扶贫搬迁);二是根据各县(区)土地储备项目情况和成熟度情况分配新增专项债务限额(土地储备);三是根据各县(区)2018年棚户区改造规模任务、融资需求等情况分配新增专项债务限额(棚改)。

三、资金分配建议及市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新增债券资金管理使用要求和分配原则,建议21.1亿元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分配方案如下:

(一)市县(区)分配方案

拟建议分配为:市本级2018年新增债务限额10.01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6.01亿元(具体构成为:外债转贷5.42亿元、内债0.59亿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4亿元(土地储备专项债务限额);各县(区)2018年新增债务限额11.09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3.99亿元(全部为内债)、新增专项债务限额7.1亿元(具体构成为:土地储备专项债务限额6亿元、棚改专项债务限额1.1亿元)。

(二)县级分配方案

拟建议为:

思茅区0.22亿元,全部为一般债务;

宁洱县1亿元,全部为专项债务;

景东县1.6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14亿元、专项债务0.5亿元;

景谷县1亿元,全部为专项债务;

墨江县2.1亿元,全部为专项债务;

江城县1.9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0.92亿元、专项债务1亿元;

澜沧县2.7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71亿元、专项债务1亿元;

孟连县0.5亿元,全部为专项债务;

各县(区)合计11.09亿元。

(三)市级分配方案

拟建议为:

一是安排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普洱区域综合路网发展项目亚洲开发银行外贷项目5.42亿元(外债转贷);

二是安排市级易地扶贫搬迁配套资金0.59亿元(一般债务);

三是安排市级曼歇坝片区(一期)土地储备专项债务限额(汇源小镇)1亿元;

四是安排市级南屏镇片区(一期)土地储备专项债务限额(普洱茶小镇)1亿元;

五是安排市级南屏镇片区(二期)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天壁水泥),收储云南普洱天壁水泥有限公司位于原思茅市翠云区茶苑南段《国有土地使用证》专项债务限额0.5亿元;

六是安排市级南屏镇片区(三期)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跑马场),收储普洱市思茅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位于思茅区梅子湖跑马场面积为142.61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征收相邻集体土地专项债务限额1.5亿元;

(四)市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

通过上述项目安排,2018年市本级收入总计245.4502亿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入来源增加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4.58亿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支出增加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支出4.58亿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支出3.99亿元、增加相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59亿元,支出总计245.4502亿元。收支平衡。

四、全市和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

根据省财政核定我市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的构成情况,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于上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加上当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原则,建议:全市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核定为238亿元(一般债务限额200.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7.5亿元),包括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216.9亿元,2018年当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21.1亿元。其中:

(一)核定市本级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141.6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18.2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3.42亿元。

(二)核定各县(区)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96.3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82.2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4.08亿元。

各县(区)债务限额核定详见附表。

五、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

市财政局将于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全市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市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后,及时将我市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新增政府债务安排方案报省财政厅备案,切实做好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拨付、外债转贷和政府债务管理等工作。

(一)严格按照限额举借地方政府债务。及时安排政府新增债券,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有关规定,市政府将进一步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督促各县(区)抓紧将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报同级人大审批和向各县(区)下达限额、继续贯彻落实限额管理的相关规定,在批准的限额内举借债务,不得在限额之外举借任何债务或以非政府债券方式融资。

(二)规范使用新增政府债务资金。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项目,市财政局将及时把资金安排情况通知市、县(区)两级相关部门,加快债券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对转贷各地的新增债券资金,督促各地根据市政府确定的使用方向,结合地方实际,及时提出安排建议,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审查批准,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对不按程序和违法违规使用的县(区),一经查实,市财政局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切实履行还款责任。推动各县(区)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切实履行还款责任。截至2017年末,全市政府债务余额175.6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50.72亿元,专项债务24.97亿元。2018年省级下达我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1.1亿元后,距省级核定我市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238亿元尚有一定举债空间,风险总体处于可控区间。市财政局将按照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风险管控,做好债务风险化解和应急处置工作,对高风险县(区)及时预警,强化各地风险和偿债意识。同时,指导督促各县(区)结合本级财力情况,提前谋划,认真落实还款资金来源,履行还款责任,确保地方政府债务资金按期偿还,切实维护我市的举债信誉。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普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621日印

  
附件【普洱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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