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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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承办省政府文件、指示在我市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市政府向省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和审核工作,以及省委、省政府及其部门和市委转由市政府办理的事项。 2、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3、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起草和审核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公文。 4、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以及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5、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对市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 6、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对市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 7、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 8、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9、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交由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10、负责市政府应急值守、应急预案体系及应急体制、机制、政策规定、规划建设和政务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指示。 11、负责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及时向各部门和市政府领导提供信息服务。 12、承办普洱市人民政府和普洱市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分别是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普洱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普洱市人民政府茶产业督导组、普洱市政府城市提升改造办公室。2014年以上4个单位共有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05人,为财政全供养;实有聘用临时工32人;离退休人员57人,其中:离休6人,退休51人;遗属人员6人;在编实有公务用车25辆。
第二部分 普洱市政府办公室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普洱市政府办公室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普洱市政府办公室决算总收入34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2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普洱市政府办公室部门决算总支出3388万元。2014年的总支出中,基本支出1241万元,占总支出的37%,项目支出2147万元,占总支出的63%。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市政府办公室机关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41万元,包括在职、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44万元, 占基本支出的60%;用于开支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燃油修理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用于支出职工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等3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8%。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市政府办公室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47万元,主要用于开支整个行政中心办公区及原市委、行署大院的公共区域及公共事务的管理维护支出;用于保障四机关会议服务等经费。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较2013年总支出3917万元减少529万元,下降率为16%。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党的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努力降低三公经费、办公费等行政运行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25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室在职人员工资;开支整个行政中心办公区及原市委、行署大院的公共区域的安全保卫、行政中心上下班交通车租用费、行政中心后勤服务人员劳务费、室外室内绿化养护、室外卫生清洁费、水费、电费、房屋及设施维修费、会议智能系统维护、强电系统维护、弱电系统维护、办公区后山绿化管护项目等费用;用于保障办公室正常运转经费;用于保障四机关会议服务等经费;用于普洱市政府茶产业督导组、普洱市政府城市提升改造办公室等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就业支出280万元,主要用于开支离退休人员工资、抚恤金、公务费等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115万元,主要用于交纳在职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生育保险及离休人员医保金。 (四)住房保障支出6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政府办公室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3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81万元。 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3年决算数259万元减少2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党的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努力降低“三公“经费。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4年普洱市政府办公室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1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3万元,比2013年决算28万元减少25万元。2014年出国经费为彭远国副市长赴老挝、越南考察经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普洱市政府办公室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5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7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47万元,比2013年决算147.82减少0.8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办公室开展日常业务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但由于公务车购入年限长,车子老化,小车油费及修理费降幅小。 (三)公务接待费 2014年普洱市政府办公室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费81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3年决算减少1.8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及对外交流活动产生的食宿费用。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省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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