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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2020年度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022-03-25   作者:市政府办 点击数:  
 索引号:  1001-/2022-0325001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2-03-25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  号: 

 

云南省审计厅审计报告(云审报〔2021121号)收悉,提出的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政府债务管理、预算管理、预算执行、项目库和预算绩效管理、财政专户管理等7个方面18个问题,已进行逐项跟踪销号管理,截至2022年2月17日,已完成整改11项,其余7项正在持续跟进整改中。有关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整改落实情况

(一)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方面

1.一般性支出未按要求有效压减。未将编入项目支出中的一般性支出纳入压减范围,导致2020年市级部门的一般性支出较2019年增加。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认真学习领会《财政部关于2020年地方压减一般性支出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201号)精神,保障重点领域支出需求,压减非重点、非刚性的一般性支出,特别是压减低效无效、标准过高的支出和非必需的项目支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已在2022年年初预算编制时对基本支出中的一般性支出按照5%比例完成压减工作,在审核项目入库时,严格审核项目支出中的一般性支出。

2.对县级“三保”预算情况监督管理不到位。未严格审核县级“三保”预算编制情况,镇沅县、思茅区财政局年初预算的保民生预算数占需求数的8.35%46.88%。预算编制不完整,未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完整纳入财力保障范围,可用财力测算不准确。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按照《云南省县级“三保”预算编制审核实施细则》(云财基层〔201923号)审核县级“三保”预算编制,确保县级“三保”预算应编尽编、应保尽保,切实从预算源头兜牢“三保”底线。一是加强对县(区)“三保”预算编制的指导和审核,按照省财政厅安排部署,依托财政“一体化”平台系统对各县(区)编制纳入预算的“三保”数据进行直接取数编制,保证各县(区)“三保”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及时转发《云南省县级“三保”预算编制审核办法》,落实县级“三保”审核工作;二是对县(区)“三保”预算批复情况进行跟踪了解,要求各县(区)及时将人大批复后的“三保”预算报送市财政局备案。三是加大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力度,依托财政部“三保”预警监测系统,及时了解各县(区)“三保”预算执行情况,确保各县(区)“三保”预算真实、完整,2022三保预算编制目前已完成市级审核,并上报省财政厅初审。

3.财政信息化管理工作不到位,县级“三保”数据不准确。对保障政策分类等信息化管理工作不到位等原因,导致财政一体化系统反映的“三保”支出数据与实际执行数存在较大差异。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按照《云南省县级“三保”预算编制审核实施细则》要求,督促各县(区)人民政府严格执行“三保”预算编制审核规定一是要求各县(区)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培训,学习“三保”政策知识,确保各部门、单位在申报财政项目时选对、用对“三保”保障分类科目,确保系统取数的精准性。二是要求各县(区)财政部门在审核部门、单位申报的财政项目时严格把关,避免出现因单位错用保障分类科目、数据重复造成“三保”支出数据与实际执行数差异较大问题,确保“三保”信息数据真实、完整、准确。

(二)政府债务管理方面(略)

(三)预算管理方面

3.年初预算不细化,代编预算规模持续增长。2019年至2021年,普洱市财政局代编预算规模分别为119946.26万元、90258.75万元和257440.7万元。2021年分别比2019年、2020年增加137494.44万元和167181.95万元,增长114.63%185.23%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2年度预算编制过程中,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1011号)中一、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各级财政部门、有预算分配权的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预算编制改革,严格控制代编预算规模,提高预算到位率,切实把预算细化到部门,细化到基层单位,细化到具体项目……”的规定,严格控制代编预算规模,要求部门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2022年年初预算中代编预算数字为64054.69万元,比2021年减少103127.01万元。

4.预算编制不细化精准,部分单位列入“其他”经济分类科目比例超过10%2020年,普洱市交通运输局、普洱边境管理支队机关、普洱市科学技术局等50个市级预算单位的年初一般公共预算中,经济分类科目下列入其他科目的总数占该单位总预算数的比例大于10%,其中19个单位的占比大于50%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在开展年初预算审核工作时,督促预算单位编细编实年初预算,严格控制列入其他经济分类科目占比,避免列入其他经济分类科目比例超过10%二是依托现有一体化平台对其他经济分类科目比例超过10%项目进行控制,确需使用该经济分类的,采取特殊审批流程。

5.未按规定比例提前下达转移支付预计数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中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数分别为1678021万元和549535万元,其中仅有1034125万元和188569万元提前下达到县(区),占比仅为61.63%34.31%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转移支付管理,加大转移支付提前下达规模,及时分配上级下达普洱市转移支付资金;二是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快分配提前下达资金,做好项目绩效,提高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规模。

6.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设置过多,清理整合不到位。2020年,市本级78个部门设置了87项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涉及资金39108.74万元。其中,3个部门设置的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个数超过规定的1项,分别是普洱市乡村振兴局6项、市民政局2项、市农业农村局2项。

整改情况:问题正在整改。一是组织学习《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的意见》(云政发〔201586号)精神;二是研究制定普洱市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相关管理办法,压缩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个数,预计20226月底前出台;三是2022年预算编制过程中严控市级新增项目,加大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力度,对各部门管理的政策支持方向、扶持对象和资金用途相近的项目一律予以归并。

7.专项资金设立随意,管理不规范未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未实行项目清单目录管理未履行审批手续

整改情况:问题正在整改一是组织学习《云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精神,加强学习管理;二是研究起草普洱市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相关管理办法,完善对专项资金管理规范;三是进一步明确规范项目专项资金的设立、申报、审批、分配、执行、退出和绩效管理等事项进行规范管理,严格专项资金审批手续,并按项目清单目录要求管理市级专项资金。

四)预算执行方面

8.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衔接不到位。2020年末,市本级政府性基金结转超过当年收入30%的部分共计3282.10万元未按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2020年末,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691.10万元未按不低于30%的比例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按照要求及时清理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年末结转资金,2021年已按照管理规定要求完成市本级政府性基金结转、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工作。今后将严格按规定比例将政府性基金结转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严格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要求,强化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接。

9.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中列支基本支出58625.12万元。2020年市本级1538个项目支出中,有1301个在项目支出67342.75万元中列支基本支出58625.12万元。

整改情况:问题正在整改一是2022年年初预算编制时加强对年初预算项目的审核把关,严格控制项目支出列支基本支出事项;二是开展市本级预算部门和单位基本支出标准测算,对现有标准进行科学、合理的修改,以解决项目支出基本化问题,计划20226出台新的基本支出标准体系。

10.部分预算单位项目实施未达预期目标。因国库资金调度困难、项目准备不充分等原因,截至20201231日,普洱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37个预算单位的702个预算项目执行进度低于50%,其中126个预算单位的529个预算项目未执行。

整改情况:问题正在整改。一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强化绩效理念,从严从紧科学编制预算,合理预算年度收支。二是督促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准备,加快项目支出进度。

(五)项目库和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11.749个项目未按规定纳入项目库、未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涉及资金2129978.67万元其中:对下转移支付支出2125723.72万元,涉及10个县(区)共计703个项目;市本级项目支出4245.95万元,涉及28个单位共计46个项目。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将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纳入系统管理,严格审核程序;二是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加强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纳入项目库管理,不安排预算;三是在预算下达时,按照《中共普洱市委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普发〔201922号)相关规定,将经财政部门审核通过的绩效目标同步批复下达,确保财政性资金的绩效目标管理。

六)财政专户管理方面

12.财政专户资金994.11万元连续结转6年未安排使用。该资金为普洱市财政局专户中创业担保贷款资金(风险资金)结存,其中:中央财政安排的创业担保贷款奖励资金7.11万元,中央、省安排的担保基金风险补偿资金39.80万元,外国政府贷款项目还贷准备金947.20万元。普洱市财政局已于20211020日将994.11万元存量资金缴入市级国库,审计意见要求对剩余的专项结转资金46.91万元作收缴省级财政处理。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普洱市财政局于20211229日到普洱市审计局开具云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该上级专项结转资金469100元上缴到国家金库普洱市中心支库(收款单位:普洱市财政局收款账号:240800000003278001 省级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普洱市中心支库),普洱市审计局于20211230日开具云南省罚没收入专用收据返回普洱市财政局作为专户账务核算依据。

(七)其他方面

13.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完整政府财政财务管理情况方面,综合财务报告中缺少对政府财政财务管理的政策要求、主要措施和取得成效等情况反映,仅反映了加强预算管理、资产负债管理及政府收支管理等情况。同时,缺少对部分重点指标变化趋势的分析。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针对存在的问题,一是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政府财务报告编制方法(试行)》(财库〔201956号),结合政府财务报告编制方法的相关要求,对2020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制情况进行认真自查,查找编制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二是在编制2021年政府财务报告时,严格按照《政府财务报告编制方法(试行)》的要求,对在建工程、政府投融资等重点指标变化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和披露,充分反映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持续性,进一步提高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信息披露质量。三是提前谋化2021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普洱市将以问题为导向,着眼长远,深入分析问题产生根源,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决算和资金运行监管工作。

(一)落实责任,扎实推进整改。充分认识落实审计整改责任的重要性,落实整改措施。对审计发现问题引以为戒,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在扎实推进整改的基础上做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强化监管,严控债务风险。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的监管和改革,厘清政府和市场边界,及时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结合债券管理特点和地方实际,从借、用、管、还等各环节全方位加强债券资金管理,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

(三)精打细算,严格支出管控。坚决落实中央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支出增长,优先保障三保支出、疫情防控、还本付息、直达资金等重点领域支出,加强对全市三保预算编制审核,严格三保政策执行,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着力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资金安排的前置条件,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普洱市人民政府        

                            20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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