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汇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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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08435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19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附 录2019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基本支出表 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 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十一、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普洱市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办省政府文件、指示在我市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市政府向省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和审核工作,以及省委、省政府及其部门和市委转由市政府办理的事项。 2.负责市政府会议的筹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3.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起草和审核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公文。 4.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以及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5.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对市政府部门间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 6.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对市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 7.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8.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交由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9.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 10.负责市政府应急值守、应急预案体系及应急体制、机制、政策规定、规划建设和政务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指示。 11.负责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及时向各部门和市政府领导提供信息服务。 12.负责中共普洱市委普洱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普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和普洱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的行政管理。 13.承办市政府和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调研一科。负责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长专题会议和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召开会议的组织、协调和服务;负责起草、审核市政府和市长的工作总结、讲话提纲和综合性文稿;负责市长调研和出席会议、会见及参加公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负责市长和办公室主任内务服务保障;负责市长、市政府秘书长指示、批示和交办事项的督办督查;负责市长来信来访工作;根据市长、市政府秘书长的指示,组织宏观管理的综合分析研究,进行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调研,提供信息服务和决策参考;负责办理自办件和涉及本科室业务方面的文电。承办市政府党组日常事务。完成市政府领导、办公室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调研二科。负责联系市政府领导、办公室分管领导涉及本科业务的会议组织、协调和服务;负责联系市政府领导调研、会见及公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负责联系市政府领导、办公室分管领导内务服务保障;负责联系市政府领导指示批示、重要文电、会议决定和交办事项的督办督查;根据联系市政府领导、办公室分管领导的指示和工作重点,组织专题调查研究,提供信息服务和决策参考;起草市长、联系市政府领导、办公室分管领导涉及本科业务的讲话提纲等文稿;办理联系市政府领导分管工作和涉及本科室业务方面的文电。完成市政府领导、办公室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调研三科。负责联系市政府领导、办公室分管领导涉及本科业务的会议组织、协调和服务;负责联系市政府领导调研、会见及公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负责联系市政府领导、办公室分管领导内务服务保障;负责联系市政府领导指示批示、重要文电、会议决定和交办事项的督办督查;根据联系市政府领导、办公室分管领导的指示和工作重点,组织专题调查研究,提供信息服务和决策参考;起草市长、联系市政府领导、办公室分管领导涉及本科业务的讲话提纲等文稿;办理联系市政府领导分管工作和涉及本科室业务方面的文电。完成市政府领导、办公室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调研四科(市政府打私办)。负责联系市政府领导、办公室分管领导涉及本科业务的会议组织、协调和服务;负责联系市政府领导调研、会见及公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负责联系市政府领导、办公室分管领导内务服务保障;负责联系市政府领导指示批示、重要文电、会议决定和交办事项的督办督查;根据联系市政府领导、办公室分管领导的指示和工作重点,组织专题调查研究,提供信息服务和决策参考;起草市长、联系市政府领导、办公室分管领导涉及本科业务的讲话提纲等文稿;办理联系市政府领导分管工作和涉及本科室业务方面的文电。承办普洱市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的有关工作。完成市政府领导、办公室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调研五科。负责联系市政府领导、办公室分管领导涉及本科业务的会议组织、协调和服务;负责联系市政府领导调研、会见及公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负责联系市政府领导、办公室分管领导内务服务保障;负责联系市政府领导指示批示、重要文电、会议决定和交办事项的督办督查;根据联系市政府领导、办公室分管领导的指示和工作重点,组织专题调查研究,提供信息服务和决策参考;起草市长、联系市政府领导、办公室分管领导涉及本科业务的讲话提纲等文稿;办理联系市政府领导分管工作和涉及本科室业务方面的文电。承办市政府国防教育的有关工作。完成市政府领导、办公室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调研六科。负责联系市政府领导、办公室分管领导涉及本科业务的会议组织、协调和服务;负责联系市政府领导调研、会见及公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负责联系市政府领导、办公室分管领导内务服务保障;负责联系市政府领导指示批示、重要文电、会议决定和交办事项的督办督查;根据联系市政府领导、办公室分管领导的指示和工作重点,组织专题调查研究,提供信息服务和决策参考;起草市长、联系市政府领导、办公室分管领导涉及本科业务的讲话提纲等文稿;办理联系市政府领导分管工作和涉及本科室业务方面的文电。完成市政府领导、办公室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调研七科。负责联系市政府领导、办公室分管领导涉及本科业务的会议组织、协调和服务;负责联系市政府领导调研、会见及公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负责联系市政府领导、办公室分管领导内务服务保障;负责联系市政府领导指示批示、重要文电、会议决定和交办事项的督办督查;根据联系市政府领导、办公室分管领导的指示和工作重点,组织专题调查研究,提供信息服务和决策参考;起草市长、联系市政府领导、办公室分管领导涉及本科业务的讲话提纲等文稿;办理联系市政府领导分管工作和涉及本科室业务方面的文电。完成市政府领导、办公室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八)综合科(公务协调科)。负责市政府机关党组会议、全市政府系统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会议、干部职工会议和市政府秘书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的组织、协调和服务;负责市政府秘书长调研、公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负责市政府秘书长内务服务保障;负责市政府秘书长指示批示、重要文电、会议决定和交办事项的督办督查;根据市政府秘书长的指示和办公室工作重点,组织专题调查研究,提供信息服务和决策参考;起草市政府秘书长的文稿和市政府机关党组、市政府办公室工作总结及涉及本科业务的文稿;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日常事务、公务协调有关工作;负责干部职工理论学习、业务培训;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及直属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出国(境)管理、劳动工资、社会保险、人事档案等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办公室财务工作。负责联系市政府驻外办事(联络)机构工作,指导市政府驻外办事(联络)机构干部人事工作。办理市政府秘书长分管工作、市政府机关党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公务协调、组织人事和涉及本科室业务方面的文电。完成市政府领导、办公室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九)总值班室。负责值班工作的文电办理、调查研究、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市政府政务值班工作,及时报告收到的重要紧急情况;负责指导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负责法定节假日带班、值班协调安排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领导每日活动表》《值班快报》《政府系统公务接待信息报告单》编报工作;协助机要文书科接收非工作时间的非涉密来文来电;负责突发事件信息核实转报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传达省、市领导对突发事件的批示、指示。完成市政府领导、办公室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议案科。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的文电办理、调查研究、文稿起草等工作;督促检查、协调指导全市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承办交由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起草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或向市政协通报的人大代表建议或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有关材料,起草、审核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方面的文稿。完成市政府领导、办公室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一)机要文书科。负责机要文书科业务方面的文电办理、调查研究、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办公室保密、机要和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各类来往文电的接收、编号、分办、公文格式审核、印制、清退、立卷、归档、销毁工作和印鉴、档案(资料)管理;负责办公室办公自动化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室各种报纸、杂志、资料的订阅和分送工作;负责办公室文印室和文件交换站的管理;负责政府系统行政机关机要文书业务指导和办公室文秘人员的培训工作;承办工作证、任命书制作等工作。完成市政府领导、办公室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二)信息科。负责信息工作的文电办理、调查研究、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向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领导报送信息,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政务信息服务;负责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刊物的编辑工作,对各县(区)政府办公室、市级部门的政务信息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考核;负责与市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新闻媒体等的信息联络工作;负责编写《普洱年鉴》相关稿件。完成市政府领导、办公室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三)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指导监督、协调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负责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规划和计划;负责指导和监管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和政务微博微信微视、APP移动客户端以及开设在其他第三方平台上的政务新媒体等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负责编制市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指南、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及完成各类公开信息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督查调研和业务宣传培训及考核评议、评估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负责指导并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主要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政民互动参与和政府数据开放利用工作机制,协调配合落实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各项协调保障事宜;完成上级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部门和领导交办的有关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相关工作。负责《普洱市人民政府公报》的编辑、出版、发行等工作。完成市政府领导、办公室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四)规范性文件科(普洱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承担普洱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市政府办公室依法行政、依法治市工作等。承办市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法律事务,联系市政府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应诉和有关民事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的代理及论证等工作;承办以市政府名义签订的协议、备忘录、会议纪要等法律文书和市政府对外协商、谈判重要文件的法律审核工作。承办省政府、省级有关部门和市人大常委会征求市政府意见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办理工作;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各县(区)政府、市级部门报送市政府的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备案审查工作;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有关具体应用问题的解释工作;草拟市政府关于撤销或者改变违法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审查建议;组织清理并汇编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承办市政府办公室普法、学法和依法行政、依法治市、法制建设的具体工作。完成市政府领导、办公室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五)机关事务管理科。负责市委、市政府有关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拟定机关事务工作规章制度和办法,指导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市级党政机关房地产管理,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节能改造、能耗统计、能耗监测、能源审计、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负责制定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编制、配备、更新、处置等管理工作,制定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办理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方面的文电。完成市政府领导、办公室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六)督查一科。负责全市政务督查工作的文电办理、重要文稿起草和会议的组织协调;负责督促检查领导交办的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督促检查领导交办的上级党政机关转来的批示件、查办件办理落实情况;负责督促检查领导交办的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领导有关批示的办理落实情况;负责督促检查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办理落实情况;根据领导安排,配合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开展督查调研。完成市政府领导、办公室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七)督查二科。负责督促检查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建设项目、民生实事等重点督查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提出、分解和督办《政府工作报告》中需要督查的目标任务;负责督办市政府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和重要文件中需要督查的事项;负责督促检查领导交办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和全市性工作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根据领导安排,围绕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督查调研。完成市政府领导、办公室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承担办公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日常事务;办理办公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的文电;负责办公室机关党委会议、党员大会的组织、协调和服务;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抓好制度建设和机关党务、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负责办公室自身建设,开展机关纪律作风检查,受理对机关纪律作风的投诉。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定点扶贫、驻村工作队员管理工作;负责市级开展的各项学习活动。负责起草办公室机关党委工作总结等文稿,党员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完成市政府领导、办公室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发挥统筹协调职能,统筹协调安排好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重要会议、重要调研、重大活动、重要公务接待服务工作。 2.围绕全市发展战略和重点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撰写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严把公文审核关,提高文件、文稿质量,提高公文处理水平。 3.落实好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交办事项;办理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复率100%,满意率98%以上。 4.认真做好督查督办工作,确保政府决策落实。 5.认真做好市应急委的日常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指导督查工作职责。 6.落实好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大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建设和扶贫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7.推进电子政务进程,提高信息化水平。做好全市政务网站管理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 8.健全规范“三公”经费使用和管理制度,确保公车运行、会议和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等经费不增加。 9.推进公务用车平台建设,提高公务用车管理水平。 10.做好机关后勤设施日常服务管理工作;做好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及老干部服务工作推进电子政务进程,提高信息化水平。 二、部门(单位)预算编制情况 2019年普洱市政府办公室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是按照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打细算、统筹安排使用财政资金的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确保全年工作任务的完成。 编制方法:依法编制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据实安排,不留缺口。项目支出细化预算,据开展专项工作的实际需要,有理有据的编制。 总体思路:与部门的职责相适应,量力而行,合理排序,严格管理,追踪问效。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分别是普洱市政府办公室、普洱市信访局、普洱市法制办公室。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3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3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35人,其中:行政编制82人,事业编制53人。在职实有11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1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67人,其中:离休4人,退休63人。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市政府办公室(总)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市政府办公室(总)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市政府办公室(总)财务总收入55,029,285.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5,029,285.00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市政府办公室(总)财政拨款收入55,029,285.00元,其中:本年收入55,029,285.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4,789,285.00元(其中本级财力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支出240,000.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市政府办公室(总)预算总支出55,029,285.00元,其中:基本支出28,079,285.00元,占总支出的51%,项目支出26,950,000.00元,占总支出的49%。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市政府办公室(总)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55,029,285.00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4,879,285.00 元,增长9%。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7,049,145.00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858,055.00元,下降5%。主要用于市政府办、信访局的人员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 2,700,000.00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0元,增长0%。主要用于市政府办综合业务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950,000.00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300,000.00元,增长46%。主要用于市信访局劝访等工作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1,310,000.00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330,000.00元,下降2%。主要用于:市政府办公室下属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络管理中心完成专项业务工作的预算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440,000.0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440,000.00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市政府办公室打击走私工作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623,903.00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623,903.00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市法制办公室人员及日常用公用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制建设(项)2019年预算数为1,350,000.0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350,000.00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支付市法制办公室开展专项业务活动的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2,815,308.00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2,169,906.00元,增长336%。主要用于支付离退休人员及公用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437,013.00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22,113.00元,增长1%。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养老保险金。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7,042.00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658元,下降8%。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人员失业保险金。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578,507.00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31,007.00元,增长8%。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和大病医疗保险金。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487,404.00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67,996.00元,增长13%。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84,780.00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61,680.00元,增长50%。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工伤保险金、职工生育保险金。 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2,096,183.00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687,383.00元,增长49%。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款。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类)工资奖金津补贴(款)2019年预算数为16,780,567.00元,其中:基本支出16,780,567.00元,项目支出0元。 2.机关工资福利支出(类)社会保障缴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4,334,746.00元,其中:基本支出4,334,746.00元,项目支出0元。 3.机关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2019年预算数为2096183元,其中:基本支出2,096,183.00元,项目支出0元。 4.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经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17,661,208.00元,其中:基本支出1,415,208.00元,项目支出16,246,000.00元。 5.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14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40,000.00元。 6.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135,273.00元,其中:基本支出75,273.00元,项目支出60,000.00元。 7.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2,737,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737,000.00元。 8.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446,944.00元,其中:基本支出21,944.00元,项目支出425,000.00元。 9.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271,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1,000.00元,项目支出170,000.00元。 10.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护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4,144,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4,144,000.00元。 11.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2019年预算数为319,217.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3,217.00元,项目支出216,000.00元。 12.机关资本性支出(一)(类)设备购置(款)2019年预算数为2,67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670,000.00元。 13.机关资本性支出(二)(类)设备购置(款)2019年预算数为112,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12,000.00元。 1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社会福利和救助(款)2019年预算数为400,536.00元,其中:基本支出400,536.00元,项目支出0元。 1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离退休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2,750,611.00元,其中:基本支出2,750,611.00元,项目支出0元。 16.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2019年预算数为3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0,000.00元。 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单位)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 金额0元。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市政府办公室机关、信访局机关、法制办机关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079,285.0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与2018年24,510,000.00元对比增加3,569,285.00 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的增加。 (三)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政府办公室、市信访局、市法制办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950,000.00元,如行政中心运行维护费、信访专项业务工作、法制建设工作经费及打击走私工作经费等。 (四)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与2018年25,640,000.00元对比增加1,310,000.0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打击走私工作经费等。 五、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市政府办公室(总)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16,642.00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101,242.00元,增长6%。增长的原因:是市政府办公室2019年度承接的政务事务较2018年增加所至。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2019年部门(单位)政府釆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0元,其中政府釆购货物项目0个预算0元、政府釆购工程项目0个预算0元、政府釆购服务项目0个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要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年部门(单位)预算没有安排购置车辆,没有安排购置单价50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没有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950,0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中心运行维护费、信访专项业务工作、法制建设工作经费及打击走私工作经费等。本单位无重点项目支出。
第三部分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 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普洱市政府办公室(汇总)“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717,944.00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71,000.00元,公务接待费446,944.00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280,603.00元,同比下降28.10%。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普洱市政府办公室(汇总)根据预算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元,较2018年的0元增加0元,主要是由于未见因公出国事项的相关批件。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普洱市政府办公室(汇总)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46,944.00元,较2018年的671,547.00元减少224,603.00元,主要是由于公务交流活动减少导致减少。主要用于接待公务交流活动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普洱市政府办公室(汇总)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1,000.00元,较2018年的327,000.00元减少56,000.00元,主要是由于公务交流活动。其中:购置经费0元、运行维护费271,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务交流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九、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000084350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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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市政府办2019年预算公开(汇总)20190323045342873.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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