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政府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承办省政府文件、指示在我市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市政府向省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和审核工作,以及省委、省政府及其部门和市委转由市政府办理的事项。
(二)负责市政府会议的筹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起草和审核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公文。
(四)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以及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五)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对市政府部门间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
(六)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对市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
(七)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交由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九)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
(十)负责市政府应急值守、应急预案体系及应急体制、机制、政策规定、规划建设和政务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指示。
(十一)负责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及时向各部门和市政府领导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负责中共普洱市委普洱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普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和普洱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的行政管理。
(十三)承办市政府和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市政府办公室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服务机关、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宗旨,按照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要求,以强化理论武装、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为重点,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勤勉尽责、积极作为,较好地发挥了联络中枢、协调纽带、参谋助手和后勤保障作用,确保市政府工作的有序高效运转,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普洱市政府办公室和普洱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7人。其中:行政编制5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5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8人)。
离退休人员59人。其中:离休6人,退休53人。
实有车辆编制25辆,在编实有车辆24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度收入合计3900.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00.4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2015年3348.25万元增加552.20万元,增长率16.49%。收入同比上年增长主要原因是市网管中心职能从工信委划转到政府办增加相关运行费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度支出合计3948.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3.98万元,占总支出的46.19%;项目支出2124.64万元,占总支出的53.8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3378.09万元对比增加570.52万元,增长率为16.89%。支出同比上年增长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及勤俭办公基础上网管中心职能从工信委划转到政府办增加相关运行费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机关事务管理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23.98万元。与上年对比1420.12万元增加403.86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工资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离退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24.64万元。与上年1957.97万元对比增加166.67万元,增长率为8.5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四机关会议次数及规模的压缩、通过公开招投标使购买社会化服务成本下降基础上由于网管中心职能从工信委划转到政府办增加相关运行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48.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3378.09万元对比增加570.53万元。
(二)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00.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59%。用于开支办公室在职人员工资,开支整个行政中心办公区公共区域的安全保卫、行政中心上下班交通车租用费、行政中心后勤服务人员劳务费、室外室内绿化养护、室外卫生清洁费、水费、电费、零星维修费、会议智能系统维护、强电系统维护、弱电系统维护、办公区后山绿化管护等,用于保障办公室正常运转经费、保障四机关会议服务等经费。
2.公共安全(类)支出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是用于支出工作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0.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8%。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公务费、抚恤金等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41.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9%。用于在职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生育保险及离休人员医保金。
5.农林水(类)支出74.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8%。用于茶产业督导组专项业务经费。
6.住房保障(类)支出80.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3%。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73.37万元,较2015年决算227.91万元下降54.54万元,下降率为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7.98万元,占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04万元,占52%;公务接待费支出75.35万元,占4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改革从2016年6月30日启动及厉行节约的严格执行。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7.98万元,占4.6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04万元,占51.94%;公务接待费支出75.35万元,占43.4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7.98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2016年普洱市政府办公室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安排了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1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0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0.04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4辆(其中从2016年6月30日划转到市公车管理平台使用19辆)。主要用于公务活动交流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5.3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5.3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28批次,接待人次7,20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公务交流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62万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6年度,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7952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10677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59636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09215元。其中财政性资金支出6179528元,占总采购支出总额的100%,非财政性支出0元,占总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级预算单位收到的应拨给下级单位使用的款项,年终决算时尚未拨出的,在编报时列为本单位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是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是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是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是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