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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李海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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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李海峰 任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长。 李褚伟 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兼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挂职时间至2027年7月)。 张小栋 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挂职时间至2028年7月)。 赖金权 兼任思茅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金志锋 免去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长职务。 李良华 免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张锋平 免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普洱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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