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王忠仁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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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王忠仁 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免去市应急局副局长职务。 李 磊 任市公安局新型违法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
孔招达 任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副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刘 涛 任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副处级),免去市政府督查室督查专员职务。 张栖荧 任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宏诚 任市应急局副局长,免去市安全生产巡查专员职务。
马 俊 任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
何德能 任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挂职一年)。
李良华 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挂职二年)。
郝 亮 免去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储宁红 免去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刘永麟 免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何春丽 免去市畜牧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孙凤龙 免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伍 敏 免去云南无量山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景东管护局副局长职务。
普洱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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