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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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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全面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云政办规〔2025〕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普洱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范化、一体化建设,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平稳,保障参保群众合法权益,现结合普洱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深刻认识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扛起属地管理主体责任,认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省级统筹各项任务落地落细。医保、财政、卫健、税务等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共同推动省级统筹工作高效开展。医保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细化工作流程,做好政策衔接和业务培训,确保工作平稳过渡、有序推进。 二、聚焦重点任务,优化工作效能。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严格对照《实施意见》要求,统筹推进省级统筹各项工作。要严格执行省级统筹调剂金制度,按时足额上缴省级调剂金,严禁出现拖缴、欠缴等情况,确保基金调剂机制规范运行。要加强医保基金精细化管理,健全基金预算管理、风险预警和内控监管体系,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保障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要加快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医保、财政、卫健、税务等单位要建立参保信息共享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数据壁垒、信息不畅、数据不准等问题,定期通报参保扩面、基金收支等工作进展情况。要优化医保经办服务,进一步简化参保缴费、待遇报销等流程,提升服务便捷度,确保各项任务目标如期完成。 三、加大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乡村大喇叭等渠道,主动做好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相关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工作,提升群众政策知晓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健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主动摸排梳理存在的舆情风险,强化舆情监测、分析和研判,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为省级统筹工作平稳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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