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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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普洱市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普洱市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1〕3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3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40号)精神,加快推动全市中医药振兴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中医药的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大投入与体制机制创新并举,统筹力量集中解决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的突出问题,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改善中医药发展条件,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与科研水平,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中医药防病治病水平明显提升,中医药人才队伍逐步壮大,中医药科研水平显著提高,中药质量不断提升,中西医协同发展更加深入,中医药文化得到弘扬,中医药对南亚东南亚的辐射力、影响力持续提升,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振兴发展取得明显进展,中医药在“健康普洱”建设中的重要支撑作用进一步凸显。 二、重点任务 (一)中医药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工程 1.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支持市中医医院提质扩容,推进普洱市民族医院建设,支持县级中医医院实施改扩建项目。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100%的公立综合医院和80%的妇幼保健机构设置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9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支持名医团队引领建设名医堂,支持各级医疗机构建设名医馆,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中医药健康服务。 2.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1个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2个国家级中医临床优势专科、1个省级区域中医诊疗中心、2个省级中医临床医学分中心、2个省级中医临床重点学科、15个省级中医特色专科、不少于15个市级中医临床重点专科。景东县、景谷县、澜沧县中医医院达到三级中医医院标准;景东县、景谷县、澜沧县、墨江县、宁洱县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孟连县、镇沅县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江城县、西盟县中医医院达到二级中医医院标准。全市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建设康复科、老年病科的比例分别为80%、75%,加强治未病科室建设。建设10个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每年向基层新增推广不少于1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不少于2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达到国家中医馆服务能力提升建设标准,1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打造“中医阁”。基层中医药诊疗服务占比达到30%以上。 (二)中西医协同推进工程 1.创新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推广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在综合医院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积极组织申报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和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建设。强化临床科室中医能力建设,建立科室、医院和医联体内部中西医协作机制,打造中西医结合团队,推动建立中西医诊疗体系,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水平。 2.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同。聚焦恶性肿瘤及心脑血管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等疾病,以提高临床疗效为重点,积极争取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同试点项目,促进中西医医疗资源有效整合和中西医医疗技术优势互补,形成并推广一批独具特色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 (三)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 1.搭建中医药教育平台。支持普洱学院医学院建设,加快普洱卫生学校教育改革步伐,统筹好中医药学科和专业建设。按标准建设市中医医院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宁洱县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推进中医类别住院医师和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完成中医类别住院医师、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不少于100人、40人。强化师承教育,建设6个基层名老中医药、10个市级名老中医专家工作室,培养一批传承性人才。到2025年,全市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达到0.62人。 2.积极培育高层次人才。实施全国中医优秀人才研修项目、中医临床(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西医学习中医、中医护理骨干人才等国家中医药传承人才工程培训项目。加强省级学科带头人、学科后备人才、名医专项、名中医、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的培养,力争培育5名省级学科带头人、10名省级学科后备人才、3名省级名中医、6名省级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2名“兴滇英才培养计划”名医专项、5名“茶城英才支持计划”名医专项,评选10名市级名中医。 3.培养基层中医药人才。继续实施中医学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计划,根据需求逐步扩大培养规模,加强定向就业履约。实施“西学中”人才培养,培养一批中西医结合人才。组织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为每个县(区)培养15名县级师资,培训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乡村医生5000人次。 (四)中医药科研创新发展工程 1.建设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市民药所建设滇西南片区中医(民族药)标准研究与第三方评价中心。积极培育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探索建设国际生物医药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基地。发挥淞茂制药云南省现代中药饮片工程研究中心作用,建设云茯苓菌种重点实验室,推进良品益康道地药材功能成分分析提取创新中心建设。支持哈尼医、拉祜医、傣医药、彝医药等研究,加强民族医药理论和作用机理研究,促进民族医药创新发展。 2.开展中医药重点项目研究。支持开展古籍文献挖掘、修复、整理和研究,加大濒危珍贵古籍保护修复力度,提升古籍文献保护能力。开展中医药防治重大疑难疾病临床方案研究、中医药疗效与作用机制研究、临床循证研究及评价研究。加大以药食物质中药材品种为原料的各类药膳、药酒、药茶、健康饮片、保健食品、特殊用途化妆品等健康产品的研发力度,形成一批具有普洱特色的“端午百草根”系统产品。支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新研发院内制剂,支持市民药所研发的复方美登木片、复方灯台叶片、秦盾胶囊等院内制剂转化新药。 (五)中药质量提升及产业促进工程 1.提升中药材质量。制定普洱市道地药材目录,建设10个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基地。推进特色中药材品种的筛选、引种驯化,选育(认定、鉴定)药用植物新品种或良种1—2个。推进云茯苓、林下三七、白及、滇黄精、石斛、滇重楼、砂仁、灵芝8个中药材品种,集成道地药材种子种苗繁育技术规范,开展道地药材提纯复壮、扩大繁育和展示示范,发展中药材种源产业。全市建设规范化、设施化优质中药材原料基地50个、规范化种植面积10万亩以上。 2.促进中药产业发展。支持中药饮片企业开展云茯苓、白及、铁皮石斛、滇重楼、三七等趁鲜切制加工,发展饮片、中成药、植物提取物的生产,加强破壁、冻干、配方颗粒等新型饮片的开发。培育5个以上优质中药企业品牌、3个以上有较高知名度的产品品牌。推动中药材企业加入国家追溯平台,力争中药材全程追溯率达80%以上。 (六)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 1.加大中医药文化传播力度。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将中医药文化作为中华优秀文化重要组成部分,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继续举办以“养在普洱”为主题的端午百草根系列活动,不断丰富活动内涵。采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对名医名家、经典医籍、传世名方、道地药材等中医药经典元素,通过拍摄中医药题材纪录片、短视频等的新媒体形式进行传播。加强中医药科普专家队伍建设,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创作中医药文化产品。 2.推动中医药文化建设。大力发展以中医药文化传播和体验为主题,覆盖中医养生、康复、休闲、科普等功能的中医药健康科普基地,建设一批中医药文化体验场馆、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等,支持建设2个中医药文化宣传及科普教育基地,培育一批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园区)。 (七)中医药开放发展工程 1.推动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充分发挥市中医医院“中医药健康服务国际合作基地(云南)协作基地”作用,支持建设普洱市中医医疗集团国际服务中心,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开展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拓展医疗、教育、科研等合作范围,让中医药对外合作交流更加持续和广泛。持续推进建立大湄公河次流域传统医药交流机制,促进传统医药交流合作。积极推进中医药参与南亚东南亚新冠肺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国际合作。 2.促进中医药国际贸易。支持企业通过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南亚博览会等平台,推动中医药产品“走出去”。打造滇西南中药材集散交易中心,依托“互联网+中药材”模式,通过电子交易场所、电商平台,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的重要资源交易体系,推动全市传统中药材交易走出国门。 (八)“中医药+健康旅游”工程 积极争取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项目,打造中医药区域康旅中心,加强中医药健康产品的研发,大力推广中医特色诊疗技术和养生保健服务,不断拓展中医药服务范围,推动中医药与旅游业融合发展,为旅客提供中医医疗、养生保健、康复疗养、特色产品体验等特色旅游项目,适时设计推出2条中医药康养旅游精品路线,助力旅游城市建设和旅游品牌提升。 三、保障措施 (一)科学谋划建设项目。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落实土地、规划等建设条件,统筹考虑当地中医药发展基础和建设条件,因地制宜开展建设。加强协同配合,推动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国家和省级项目建设储备库,加大中医医疗机构建设支持力度。 (二)深化人事薪酬改革。改革人事管理制度,落实中医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建立健全中医药优秀人才评价激励机制。严格落实“两个允许”政策要求,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体现中医药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 (三)落实医保支持政策。健全中医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推动落实公立医疗机构中药饮片加成销售和医疗机构炮制使用的中药饮片、配置的中药制剂实行自主定价政策。推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一般中医药诊疗项目可继续按项目付费,探索实施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 (四)强化资金保障力度。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化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中医药振兴发展,各级政府在卫生健康投入中统筹安排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并加大支持力度。 (五)强化信息技术支撑。依托“普洱市人工智能健康云平台”建设,推进各级中医医疗机构规范接入“普洱市人工智能健康云平台”。开展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加快推进中医互联网医院建设。大力开展中医远程医疗、智慧医疗等新型医疗服务模式。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级中医药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作用,明确工作任务,细化政策措施,全力推动重大工程项目落地实施。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主体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抓好落地落实。 (二)强化监测评估。市卫生健康委牵头组织制定评估方案,开展重大工程实施动态监测和评估,强化全周期监测,增强评估的客观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加强评估结果应用,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的宣传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增强公众对中医药振兴发展的认同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对中医药的认可度,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中医药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总结分析。各县(区)各部门要了解掌握重大工程实施进展的情况、面临的形势,分析遇到的堵点难点痛点,精准施策,稳步推动。要及时总结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突出工作亮点特点,树立一批优秀典型示范案例。 附件:普洱市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项目清单
附件 普洱市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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