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整合资源打造“创赢普洱”赛事 品牌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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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普洱市整合资源打造“创赢普洱”赛事品牌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整合资源打造“创赢普洱”赛事品牌工作实施办法 为全面推进普洱“创业之城”创建工作,进一步整合全市赛事资源、全力打造“创赢普洱”赛事品牌,着力培养选拔一批高技能人才,营造更加浓厚的创业创新感知氛围,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助推乡村振兴,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推进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就业优先战略及人才强国战略,紧紧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资源、口岸、园区经济发展、“创业之城”、“旅游城市”建设,嵌入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通过常态化、制度化和体系化的创业创新和技能大赛,稳步提升“创赢普洱”赛事品牌知名度和社会认可度,培育职业技能赛事项目和高技能人才,推动产业、技术和人才改革创新,助力普洱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创新引领原则。对接“创翼云南”创业大赛、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省赛”)标准,创新组织形式,推动赛训展结合,打造创新型、示范性、引领性竞赛体系。 2.公平公正原则。将公平公正作为办赛的“生命线”,科学制定竞赛技术规则,严把技术标准和评判关键环节,加强对办赛全过程监督管理。 3.高效节俭原则。坚持勤俭节约、务实高效的办赛宗旨,科学合理使用资金,提高竞赛组织运行工作效能。 4.绿色安全原则。倡导绿色、安全的办赛理念,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竞赛活动,借鉴省赛有益做法,确保大赛安全有序、科学规范。 5.开放多元原则。鼓励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多职业(工种)创业创新和职业技能竞赛,扩大“创赢普洱”赛事覆盖面,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扩大赛事影响力。 (三)主要目标 围绕重大战略、重大项目、重点产业,整合优化全市行业主管部门、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的创业创新和技能竞赛项目,以“创赢普洱”为平台,集中办赛、开放办赛、赛展结合,构建以企业和院校竞赛为基础、省级竞赛和地方竞赛为主体、全国性大赛为龙头的竞赛体系。到2025年,将“创赢普洱”赛事品牌打造为在全省范围内具有典型示范效应的赛事平台。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和技能资源,营造“双创”氛围,为企业、各类人才和广大劳动者提供交流展示、项目孵化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技能人才和优秀项目,支持“技能普洱”和“创业之城”建设,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推动普洱产业转型升级。 二、强化赛事管理 (四)明确管理机构。赛事工作由市、县(区)人民政府领导,市、县(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是各级各类“创赢普洱”赛事工作的组织机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管理“创赢普洱”赛事有关工作,贯彻落实《云南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要求,规范赛事活动,把全市赛事纳入“创赢普洱”大盘子,赛前备案,赛中指导联动、宣传造势,赛后评估、成果应用。 (五)整合赛事资源。整合优化全市各行业主管部门、群团组织、行业协会创业创新和技能项目赛事,坚持“多个方向归集,统一渠道开展”,赛事举办实行备案制和年度计划制,建立统一的赛事项目库、专家评审库和宣传资源库,分类管理,动态更新。 (六)统一赛事名称。自2023年7月起,各级各部门承办的各类赛事,活动现场宣传展页、赛事活动背景在国家、省级规定的LOGO外一律添加“创赢普洱”LOGO。本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的各类创业创新、技能竞赛统一使用“创赢普洱”作为赛事总名称,使用统一的“创赢普洱”LOGO,各项赛事按照竞赛主题和竞赛内容加挂比赛项目名称。 (七)建设创业导师团队。坚持以赛促训、以赛促创,建设创业导师社会化服务体系,搭建“产校企才”资源对接平台,建立常态化优秀创业项目和创业人才甄选机制,加快建设创业项目资源库、创业人才名录库、创业导师库和专家志愿服务团。强化创业资金等政策集成式扶持,提供政策咨询、创业指导、创业投资、项目开发、资金支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八)分级分类管理。“创赢普洱”系列大赛由创业创新和职业技能竞赛组成。按项目分为区域选拔赛、地方专题赛。区域选拔赛是向国家级比赛、省级比赛推荐项目的基础,着力发掘和推荐本地区、本领域创新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的项目,举办周期、冠名、组织实施与国家级、省级赛事相衔接。地方专题赛聚焦普洱主导产业发展,聚焦行业和专业领域关键技术和创新产品,进行技能锤炼、技术攻关、优化提升,推动实体经济和产业转型升级;按层次分为市级、县级和企业院校比赛三级;按类别分为两类,跨行业(系统)、跨地区的综合类竞赛为一类竞赛,一般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等牵头组织;单一行业(系统)举办的竞赛为二类竞赛,一般由有关部门或行业(系统)牵头组织。企业、院校举办的竞赛不分类。 1.市级。普洱市“创赢普洱”大赛是市级最高规格赛事,由市人民政府主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定期分届举办,也可根据省赛、国赛时间适时开展选拔赛。市级一类、二类竞赛,针对同一群体举办的同一职业(工种)或创业创新原则上一年内不得重复举办同一级别竞赛,省级及以上竞赛另有要求的除外。 2.县级。县级竞赛周期和组织实施参照市级竞赛确定。 3.企业院校比赛。企业岗位练兵、院校比赛是开展竞赛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鼓励企业、院校自主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创业创新、技能比赛活动,以赛练兵、以赛选才。竞赛周期和组织实施由企业、院校自行确定。 三、规范备案登记 (九)建立申报制度。各级各类“创赢普洱”赛事履行申报、发布程序。 1.计划申报。各部门、单位、行业协会于每年2月底前向同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办赛计划,明确竞赛名称、竞赛职业(工种)、组织形式、赛制安排、主办单位、竞赛标准、规模及举办时间、联系信息等事项。 2.计划发布。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申报情况,统筹赛事安排和赛项设置,对不同单位申报的针对同一群体举办的创业创新、技能竞赛,原则上合并办赛,由领导小组根据管理级别分别列入市、县(区)年度竞赛计划,形成年度“创赢普洱”赛事计划,每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竞赛年度计划公布后,主办单位不得随意取消、变更竞赛活动,由于特殊原因确须取消或变更的,应提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说明,征得同意后方可取消或变更竞赛活动,并做好后续有关工作。若国家、省级临时下达赛事计划,各单位需及时与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报备。 (十)执行备案制度。举办一类、二类竞赛,由主办单位在启动竞赛60日前,按照隶属关系向同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登记。备案登记时需提供申请备案报告、备案登记表、竞赛通知、竞赛技术标准等材料。对备案材料无异议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予以备案登记。 四、严密组织实施 (十一)健全赛事组织体系 1.“创赢普洱”竞赛活动实行主办单位负责制,联合举办的竞赛应明确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实施保障单位及各方的职责和任务。主办单位对竞赛全过程履行主体责任,可根据实际遴选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和实施保障单位。承办单位负责赛事筹备、实施及各项保障工作;协办单位为竞赛提供技术、物资和人员等支持,协助承办单位保障赛事平稳有序开展;实施保障单位组织实施竞赛活动,做好竞赛期间的赛务、安全、环保、卫生等保障工作。 2.“创赢普洱”竞赛活动主办单位应牵头成立赛事组织委员会,负责竞赛的整体安排和组织管理,决定竞赛重大事项,监督检查赛事各项组织和赛务工作。赛事组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竞赛的组织安排和日常管理工作,可根据需要组建技术保障、后勤保障、展示交流、社会赞助、新闻宣传、监督仲裁等工作小组。承办单位应牵头成立赛事执行委员会,负责竞赛的具体组织实施。 (十二)明确竞赛组织要求 1.市级一类竞赛,每个职业(工种)或创业创新主体赛参赛人数不少于30人;市级二类及以下竞赛,每个职业(工种)或创业创新主体赛参赛人数不少于20人。 2.申请举办竞赛的主办或承办单位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与竞赛组织工作要求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有与竞赛水平相适应的专家队伍,具有办赛必要的经费,具备办赛必要的场地、设施设备和评定成绩所需的检测手段,有完善的赛务、安全、环保、卫生等保障措施。 3.竞赛活动一般应包括开闭幕式、技术培训、比赛过程、技术点评、新闻宣传等环节。开闭幕式应节俭、高效,突出竞赛主题特点。鼓励竞赛同步开展技能展示、绝技展演、交流研讨等配套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单位通过互联网平台安排赛事直播、云端观赛,拓宽社会公众参与渠道。 4.探索市场化办赛机制,推动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支持、社会参与”的办赛管理模式,完善社会赞助管理制度,提高社会力量参与办赛的积极性,提升“创赢普洱”赛事品牌影响力。 5.参与竞赛的各单位要根据安全生产等要求,严格做好赛事组织实施、安全防护等各项保障工作,确保竞赛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十三)嵌入产业科学设置竞赛项目。鼓励主办单位紧贴产业发展,选择技术含量高、从业人员多、影响面较大和发展比较迅速的职业设置比赛项目。市级竞赛项目设置要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为目标,紧扣全市发展定位、产业布局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围绕烟草、橡胶、蔗糖、建材4个传统产业和茶、咖啡、生物医药、肉牛、林板家居和林浆纸、菌草、新能源、矿产及建材、文旅康养9个重点产业,以及特色种植养殖、特色产品加工制作、特色餐饮与传统美食精制、文化创意、物流配送、电子商务、旅游服务、家政服务和创业等,对接国赛、省赛竞赛项目,统筹设置、及时调整。企业院校比赛应对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同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行业技术标准设置竞赛项目。鼓励主办单位组织开展新兴产业、新职业竞赛。 (十四)规范竞赛命题标准。竞赛项目原则上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行业系统办赛要求组织命题,并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等方面内容。无对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竞赛项目,需参照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确定竞赛标准。 (十五)做好裁判遴选管理。竞赛应聘请具有裁判经验的人员执裁,并做好人员管理,确保执裁过程公平、公正。 (十六)做好赛后归档备案。竞赛结束后,主办单位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竞赛工作总结、竞赛情况汇总表和经裁判签名确认的竞赛成绩总表报同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落实奖励制度 (十七)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按照激励与选拔相结合的原则,对获奖选手、教练及在竞赛工作中作出贡献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1.每个赛项可设置金、银、铜奖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原则上每个等次名额分别不超过1名、2名、3名,双人赛或团体赛按照团队设奖。对未获得上述奖项但成绩在参赛总人数50%以内的选手可颁发优胜奖。对在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和教练,可颁发证书、奖牌或奖杯等。 2.“创赢普洱”职业技能竞赛类获得优胜奖及以上名次的选手按照有关规定晋升职业技能等级,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创赢普洱”创业创新竞赛类获得优胜奖及以上名次的选手或团队,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优先入驻园区孵化基地或提供发达地区创业平台服务支持,并获得创业指导、创业培训等跟踪服务,加速实现产业化。 4.“创赢普洱”系列赛事中获奖的选手,按名次优先推荐参加省级比赛。 (十八)加强竞赛人才培养。鼓励各地、各单位完善竞赛激励政策,建立教练、专家、选手、办赛组织人员等各类人才专业化培养和发展机制,积极培育专业办赛服务机构。 六、扩大竞赛宣传 (十九)扩大竞赛推广宣传。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多角度、多形式宣传,总结、宣传并推广各类竞赛的有益做法、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构建标准化赛事承办工作体系,提升普洱市赛事承办能力和赛事影响力,力争把“普洱咖啡师技能大赛”等特色赛打造成为国内国际赛事品牌。 (二十)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全面推广集中开放、赛展演相结合的办赛模式,鼓励大赛同期开展技能展示、绝技展演、讨论研讨等配套活动,将竞赛打造成集“比赛、展示、交流、观摩”为一体的创业创新、技能交流平台,推动重点产业与技术创新的碰撞融合,重点对创意项目进行产品和文化的宣传、挖掘、开发和延伸。 (二十一)推动竞赛成果转化。倡导建立完善竞赛成果总结、转化、推广机制,竞赛成果转化应符合相关行业生产、职业技术发展、个人技能提升等方面的要求,反映先进竞赛理念,同时依托高水平的竞赛,发挥其要素集聚、交流促进和经济带动作用。 七、保障竞赛经费 (二十二)健全竞赛投入机制。建立政府投入、单位自筹、社会赞助等相结合的多渠道竞赛投入机制。财政部门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原则,科学合理安排竞赛相关经费。主办单位按照务实、节俭、高效的要求,严格资金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财务规定和制度,做到节俭办赛、廉洁办赛。 (二十三)加强竞赛经费管理。竞赛主办、承办、协办及实施保障单位应按规定列支办赛经费,加强竞赛经费使用管理,落实绩效评价和专项审计要求,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各级各类竞赛不得借竞赛之名从事相关营利活动,不得向选手、参赛单位收取参赛费用。竞赛经费可用于竞赛所需的设备设施、仪器耗材购置或租赁、竞赛场地改造、专家教练裁判聘请及与赛事有关的其他开支。 八、加强竞赛监管 (二十四)建立监督管理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竞赛活动进行统筹管理,监督竞赛计划实施。竞赛主办单位对竞赛组织全过程履行主体责任,要根据实际需求成立监督仲裁委员会或监督仲裁组,对竞赛全过程实施监督,接受申诉并及时作出处理,确保比赛公平公正。对赛事管理不善或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主办单位,取消下一年竞赛申报资格。对参与竞赛的选手、裁判、技术保障及其他赛事工作人员违规造成恶劣影响的,除按赛事规则作出处理外,由主办单位通报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涉嫌违法违纪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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