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普洱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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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切实保障“菜篮子”产品供给能力,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充实普洱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王 刚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杨中兴 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林草局、市统计局、市供销联合社。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张德义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刘永麟同志兼任。
二、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工作职责
(一)县(区)人民政府工作职责。认真落实“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将“菜篮子”产品的数量保障、质量安全、价格稳定、产销顺畅、保障供应等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制定年度计划、工作措施和有关配套政策,确保落实到位。建立健全“菜篮子”工程建设机构,配备工作人员,专项负责“菜篮子”产业发展工作,重点乡镇(街道)要配备管理员。设立“菜篮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推广使用生物农药、绿色防控、购置检测仪器、“瘦肉精”快速检测卡等工作,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二)市直有关部门工作职责
1.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统筹协调、督办各级各有关部门推进“菜篮子”建设工作落实,组织筹备领导小组会议;拟定“菜篮子”工程建设年度计划,“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和“菜篮子”产品生产;指导“菜篮子”生产实用技术的推广服务;指导农牧业投入品的使用监管和农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指导和开展“菜篮子”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菜篮子”工程建设监督检查和“菜篮子”县(区)长负责制的考核;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菜篮子”工程建设发展规划的制定及“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工、流通、质量安全、信息监测发布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负责“菜篮子”产品市场价格监测、监管工作;根据市场价格动态变化,实施价格预测预警,进行必要的价格干预;协同市市场监管局等执法部门负责查处捏造、散布虚假价格信息,囤积农产品、哄抬农产品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菜篮子”市场价格秩序。
3.市科技局:负责指导开展“菜篮子”产业的科技培训;指导“菜篮子”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在生产、流通、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引进、示范,加快科技转化率。
4.市民政局:负责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制定价格临时补贴方案,负责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菜篮子”应急商品的发放工作。
5.市财政局:负责“菜篮子”建设专项资金的筹集、管理和监督;负责制定“菜篮子”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会同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制定“菜篮子”工程建设各项扶持政策。
6.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菜篮子”生产基地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协助农业农村部门监督各县(区)将“菜篮子”生产基地划入基本农田进行“红线”保护,监督检查“菜篮子”生产基地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落实;对“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进行科学合理规划布局,将其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并按规划实施。
7.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菜篮子”生产基地土地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影响“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的生产环境污染源;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菜篮子”生产基地污染防治,引导“菜篮子”生产者合理使用肥料、农药、兽药、农用薄膜等农牧业投入品。
8.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城区“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住建领域审批手续和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9.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确保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畅通,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菜篮子”生产基地主线道路硬化。
10.市林草局:负责协同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林果业科学技术开发、示范与推广,推进林果基地的开发、建设。
11.市水务局:负责“菜篮子”生产基地水利设施及有关配套建设。
12.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协同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拟订“菜篮子”产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及有关制度,开展风险监测项目培训、督导;收集、汇总、分析“菜篮子”产品安全食源性疾病监测信息,及时提出安全风险预警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13.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菜篮子”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依法查处经营假冒伪劣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菜篮子”产品的违法行为;指导监督“菜篮子”产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菜篮子”产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14.市商务局:负责协同推进含“菜篮子”产品的农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的建设;推进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物流销售方式,培育扶持大型物流企业,做好“菜篮子”重要产品市场运行监测和应急保供工作。
15.市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市“菜篮子”工程生产基本情况统计,定期发布“菜篮子”产业统计情况;组织实施“菜篮子”生产情况调查,做好信息共享及分析研究。
16.市供销联合社:负责指导“菜篮子”生产专业合作社开展农超对接、农市对接,培训农产品经纪人、鉴定商品基地、初级市场、物流配送网络、农特产品交易等中介机构;协调、指导农产品加工等项目建设;确定“菜篮子”产品储备品种(含蔬菜和肉类)和储备量,建立有效的储备制度。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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