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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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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21〕105号)和《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工作方案》(云政办函〔2022〕59号)精神,按照要求完成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任务,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全面提升移动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结合普洱市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县(区)、市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一部手机办事通”(以下简称“办事通”)是全省移动政务服务的主要提供渠道和总入口。按照各地各部门原则上不再新建独立对外服务的移动政务服务应用,依托“办事通”统一对外提供移动政务服务;已建成的各类移动政务服务应用,要根据统一标准规范和“应接尽接”、“应上尽上”原则统筹整合并接入“办事通”的要求推动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工作。
二、抓好贯彻落实。各县(区)、市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省级要求切实落实责任,形成任务明确、标准清晰、责任到位的工作格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市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等市级有关部门要对照省级单位工作分工,按照职能职责做好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对接,配合推动医疗就诊、公共交通、水电气、电信等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便民服务应用接入“办事通”,提供一体化服务,实现更多便民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并及时梳理本县(区)、本部门自建移动政务服务应用(含APP、小程序、公众号)情况。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要加强与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服务管理局)汇报对接,配合做好市级自建移动政务服务应用整合接入全省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提升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便利度。
三、加大推广应用。各县(区)、市有关部门要严格对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结合本县(区)、本部门实际,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要求,深入研究谋划,细化、量化各项工作任务,逐项抓好任务落实。要充分利用新媒体、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场所、公共场所等渠道,加强“办事通”宣传推广应用,最大幅度拓宽覆盖面,确保宣传推广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引导企业和群众下载使用“办事通”,不断提升公众知晓度,便于群众获取更多移动政务服务,打通基层服务“最后一公里”。
四、强化监督问效。移动政务服务应用整合情况已纳入市政府重点政务服务工作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综合考评内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对完成任务不力、敷衍应付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见效。请各县(区)、市有关部门于2022年9月20日前将本县(区)、本部门自建移动政务服务应用情况统计表报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并于12月20日前报送贯彻落实《任务清单》情况。联系人:何孟旂。联系电话:2160500(传真),电子邮箱:pezwxxk@163.com。
附件:1.普洱市贯彻落实《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
工作方案》2022年重点任务清单
2.普洱市自建移动政务服务应用情况统计表
3.市有关部门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普洱市贯彻落实《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工作方案》2022年
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2
普洱市自建移动应用情况统计表
填报部门: 填报日期:
附件3
市有关部门
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委、市侨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新闻出版(版权)局、市广电局、市林草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办、市医保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积金中心、市档案局、市地震局、市残联、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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