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普洱市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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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资产管理工作决策程序,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普洱市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现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刘 勇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主任:胡国云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马先楚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胡剑荣 市政府副市长
李 荣 市政府副市长
胡良波 市政协副主席、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杨若雨 市政府秘书长、二级巡视员
孙俊伟 市政府党组成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局长
成 员: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郝 亮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国华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周思达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邱承勇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市公安局副局长、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杨 波 市财政局局长
张正华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何 卫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张志荣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德义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 东 市水务局局长
杨绍武 市商务局局长
瞿 滨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杨冬梅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段 萍 市审计局局长
胡其武 市国资委主任
刀康明 市林草局局长
穆 星 市数字经济局局长
范正韬 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徐红斌 市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杨春华 市地震局局长
梁 健 市税务局局长
朱兴柯 普洱供电局总经理
马学文 市气象局局长
杨春验 普洱思茅机场总经理
杨 斌 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曹 坤 中国人民解放军95761部队站长
武咏健 思茅区委副书记、代理区长
张永华 宁洱县委副书记、县长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主任由张正华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从有关成员单位抽调。
二、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委员会职责:贯彻国家、省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资产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统筹协调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资产管理各项工作。审议市、县(区)国土空间规划方案和重大项目的选址、控制性详规、建筑方案;审议市委、市政府提出需委员会审议的有关规划及事项。审议重大经营性项目土地出让、重大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土地督察和土地审计等发现重大问题整改方案;审议使用市级规划预留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方案;审议市级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管理使用方案。研究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委员会办公室职责: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委员会会议决定,组织协调落实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委员会会议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资产管理议题内容确定参会成员和列席人员。
委员会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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