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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知识产权局等单位贯彻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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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体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外侨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国资委、市法院、市检察院、思茅海关《普洱市贯彻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8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普洱市贯彻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 计划(2017—2020年)的实施方案
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市教育局市公安局 市司法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环境保护局 市农业局 市林业局 市商务局 市文体局 市卫生计生委 市工商局 市质监局 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市外侨办 市政府法制办 市国资委 市法院 市检察院 思茅海关
为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知识产权局等单位贯彻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75号)精神,全面提升全市知识产权综合能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知识产权政策环境和制度环境,推动全市经济提质增效,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我市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及全国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的目标定位,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着力加强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创造,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重点推进知识产权的运用和保护,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和创新环境,有效支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为建设创新型普洱提供重要保障。 (二)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显著增强,知识产权法治环境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和创新意识深入人心,知识产权对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进一步显现。 ——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明显增强。知识产权拥有数量和质量进一步提高,核心专利、知名品牌、版权精品、优良植物新品种和地理标志显著增加,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产业的知识产权密集度显著提高,产业知识产权布局趋于合理,万众创新氛围初步形成。 ——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显著提高。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产业化项目数量明显增加,知识产权交易和投融资额进一步增长,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附加值显著提高,市场主体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明显提升。 ——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进一步改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健全,行政执法机制进一步完善,司法保护力度明显加强,行政执法效能和市场监管水平显著提高,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效能显著提高,重大科技和经济项目知识产权评价制度趋于完善,重点院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普遍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知识产权基础能力明显增强。知识产权教育和信息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预警机制基本建立,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不断扩大,民众知识产权意识显著提高。 2.具体目标 到2020年,力争全市专利申请及发明专利拥有量年均增长8%以上、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0.7件以上,注册商标9674件、地理标志商标15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4个、中国驰名商标7件以上,新增农业和林业植物新品种分别达2项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知识产权创造水平,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核心,以区域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以传统产业为基础,深化产业领域的知识产权创造,优化知识产权的产业布局,注重知识产权的质量和效益,重点支持产业关键技术发明专利的形成,改善产业专利技术结构,全面提升产业整体知识产权创造水平。 重点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面向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县(区)、产业集聚区、创业创新园区、行业重点企业和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实施专利导航试点工程,在关键技术领域形成一批专利组合,培育一批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引领产业知识产权创造的方向。 加强协同创新和产学研结合,依托重点院校、科研院所和行业龙头企业,建设一批产业技术创新平台,组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超前布局规划产业专利技术的研发,形成一批产业核心技术专利储备,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农业和林业领域的专利、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品牌培育,深化种植和养殖技术创新,鼓励农特产品的开发,形成一批核心专利技术。加大植物新品种培育扶持力度,鼓励新品种选育和登记注册。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技术标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与检测体系,积极扶持地方特色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开发,培育一批知名品牌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促进具有地方特色的自然、人文资源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深入开展“一企一标”工作,鼓励企业创建品牌、创新发展,推进“一乡一品”建设,推广“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商标(地理标志)+农户”的生产经营方式,加大农产品品牌的培育扶持力度,打造一批代表普洱产业形象、在国内外市场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强竞争力的商标品牌。 鼓励文化艺术领域的创新创作,加强传统文化品牌的开发和建设,培育一批文化艺术和传统工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民族传统文化创新成果和知识产权,支持我市民族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加强著作权相关知识的宣传,积极引导作品著作权的自愿登记。 实施自主著作权软件开发应用工程,加大对软件开发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强信息、通讯、电力、农业、物流、金融和旅游等领域的计算机软件开发,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重点企业推进支持产业发展的软件开发,鼓励软件开发成果的著作权登记,实现软件著作权登记数量的稳步增长,促进传统产业升级和相关产业发展。鼓励软件开发成果的著作权登记,实现软件著作权登记数量的快速增长。 (二)大力推进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加大对专利技术产业化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专利技术产业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等科技计划的作用,重点扶持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活动,优先认定以专利技术为核心的新产品,大力推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产品产业化。开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化示范工程建设,着力提高优势特色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促进区域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进一步改善知识产权运用政策环境。建立有利于知识产权转化的利益分配机制,增加科技评价中知识产权指标权重,鼓励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创新创业。积极探索产学研合作的知识产权利益分享新机制,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成果向企业转移。认真落实知识产权开发利用的财政、税收和金融等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增加对知识产权转化的投入,扶持具有较高价值和应用前景的知识产权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加强对知识产权运用的金融支持、搭建知识产权融资对接平台,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创新知识产权融资产品,完善知识产权信贷风险分担机制及融资担保体系,加快培育知识产权保险市场,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通过培育天使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等增加知识产权融资渠道。 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的培育。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县、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帮助各产业领域重点企业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培育企业在产品开发和生产经营中综合运用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提升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的能力,促进专利、版权、商标等知识产权的协同运用。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大力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利用工作,鼓励社会专业机构对知识产权信息进行深加工,帮助企业综合利用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降低技术开发成本和生产经营风险。 加强对全市主要贸易目的地、对外投资目的地区域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跟踪研究和有关信息收集发布工作,帮助企业在南亚、东南亚等国家布局知识产权,依靠知识产权拓展海外市场。积极鼓励具有品牌、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企业在境外建立销售渠道和售后服务网络,扩大产品出口。加强对商标国际注册的指导和服务,探索建立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高海外知识产权事务处理能力,支持我市企业“走出去”。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改善创新和市场环境 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加大对民生、优势产业等重点领域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查处涉嫌群体侵权、重复侵权等扰乱市场秩序和社会影响恶劣的故意侵权行为。加强大型商业场所和展会的知识产权监督保护工作,推进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和司法案件信息公开,将恶意侵权行为纳入社会信用评价体系,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机制、优化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调解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效率。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提高知识产权司法质量和效率。注重发挥行业协会、专家的专业优势,加强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的联动。充分调动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人民调解组织的力量,推进纠纷的和解解决。推进诉前调解、诉调对接,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深化司法改革,完善审判机制。落实司法公开,营造良好的司法保护法治环境。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提高知识产权审判专业水平。积极推动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试点工作。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稳定性和导向性,处理好知识产权民事程序和行政程序的关系。以实市场价值为指引,进一步加大损害赔偿力度。强化临时措施保护,提高司法救济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正确把握不同类型知识产权的保护需求和特点,加强对关键环节、特殊领域及特定问题的研究和解决。注意实现知识产权保护符合发展规律、国情实际和发展需求,依法合理平衡知识产权人利益、其他权利人合法权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利益。 加大专利保护力度。创新专利执法体制机制,增强专利行政执法效能。加强以旅游产品、生物医药、茶叶及高新技术产业为重点领域的专利行政执法,深入开展专利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全面推进专利执法制度建设、能力建设、机制建设,充实专利行政执法人员,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充分发挥专利保护在推进我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中的作用。 强化商标专用权保护。开展保护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以保护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为重点,加强对高知名度商标的跨地区保护,有效推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加强工商部门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及时公开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畅通商标侵权投诉渠道,全面建立依法、高效的商标专用权保护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各类商标侵权行为,有效遏制商标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加强版权保护。进一步完善版权管理机制,提高版权的保护和使用水平,重点抓好版权侵权要案的查处工作。深入开展“剑网行动”,加强网络环境下作品的保护工作,探索加强电子商务服务的知识产权监管,严厉打击网络侵权行为。推进软件正版化,健全完善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稳步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加大版权保护的宣传力度,促进作品登记、引进合同备案、版权信息公开等版权公共服务工作,力争使我市版权贸易版权产业迈上新台阶。 加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专项整治工作。建立质监、工商、公安等联合执法协调机制,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违法使用专用标志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确保专用标志的合法和规范使用,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加强进出口环节的海关监管。针对进出口机电、食品、酒类、农产品、进口化妆品、边贸进口小食品等敏感产品,重点查处假冒商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和地理标志等违法行为,对符合刑事移送条件的侵权案件及线索,坚决移送公安部门,有效推进“两法衔接”,严厉打击进出口环节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坚持集中、分类、无害化“绿色”销毁侵权货物,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对国内外知识产权给予平等保护。引导和帮助权利人向海关总署备案其知识产权,力争2020年我市在海关总署备案的知识产权达到2项以上。 (四)强化各领域知识产权管理,提升创新与保护效能 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效能建设。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政策研究,完善地方性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强化知识产权政策导向作用,加强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等与知识产权政策的衔接,提高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加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和产业主管部门间的沟通协作,推动实现知识产权管理的高效和规范,全面提高政府知识产权管理水平。 强化科技创新的知识产权管理。加强市级科技(知识产权)计划项目知识产权的管理,在财政资金支持科技(知识产权)计划项目的立项及任务目标审核中突出知识产权导向,落实政府科技计划项目管理部门、承担单位和人员的知识产权管理职责。建立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知识产权目标评估和跟踪制度,将知识产权管理纳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全过程管理,优先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以知识产权产出为目标的项目立项,围绕全市“八大产业”,结合实际,引导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加强知识产权的产出、保护和应用,提高核心竞争力。至2020年,力争认定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3-5个,培育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个及以上,实施知识产权强县试点示范2-3个县(区)。逐步加大知识产权质量和市场价值在有关专项计划实施和创新平台建设的论证、考核和评价中的权重,加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和产业主管部门间的沟通协作,针对重大产业规划、政府重大投资活动等开展知识产权评议,避免盲目引进、重复研发和侵权责任等的发生。建立知识产权评议评价体系,明确评议内容,规范评议程序,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评议服务,引导企业自主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工作,规避知识产权风险。 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积极推动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制定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加强产品开发和生产经营各环节的知识产权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核心竞争力。深入开展企业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工作,提高企业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水平。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委托管理服务。 (五)加强人才队伍和文化建设,促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 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力度,深化企业知识产权培训工作,结合经济社会和市场发展需要,培养大批企业急需的知识产权实务人才。鼓励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开设知识产权课目,培养区域知识产权专业人才。争取与省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建立人才培养机制,采取挂职锻炼和选送培养等方式,依托上级培养一批掌握国内外知识产权规则的高端人才。 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鼓励更多有识之士投身我市知识产权事业。 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和文化建设。探索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新机制与新途径,强化面向基层和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下基层活动,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进校园活动,积极开展以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文学艺术创作人员、教师、中小学生等为重点的知识产权培训。将知识产权内容全面纳入普法教育和全民科学素养提升工作,加强新闻媒体的知识产权舆论宣传,全面提升公众知识产权意识。 (六)加强配套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开发利用 加强知识产权基础条件建设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专利信息专题数据库的开发建设力度,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积极开展专利信息分析和专利预警服务,促进知识产权的开发与利用。 大力发展社会知识产权服务业。支持知识产权事务代理、价值评估、融资担保、风险投资、信息服务和危机管理等中介机构的发展,培育或引进专业化、规范化的中介服务机构,为全市知识产权工作提供服务保障。积极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依托技术和人才优势,建立知识产权交易与综合服务平台,促进社会知识产权的创造与运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战略实施 出台《普洱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普洱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实施本行动计划,市知识产权局发挥牵头作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完善协调工作机制,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级政府要将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促进知识产权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各县(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明确县级专利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及职能职责,深入抓好落实。 (二)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实施效果 联席会议加强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状况的监测评估,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加强对各领域和各县(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的监督指导。建立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动态评估机制,组织有关专家和有关机构,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绩效进行适时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保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顺利推进。 (三)完善制度建设,提供经费保障 各级财政及有关部门要制定完善有关扶持政策、措施,有条件的县(区)要制定知识产权资助、激励规范性文件,统筹现有渠道资金支持知识产权战略工作的实施。引导支持我市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基金向促进科技成果产权化、知识产权产业化方向倾斜,支持全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协同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
附件:普洱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附件
普洱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9〕11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意见》(云政办发〔2013〕13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知识产权局等单位贯彻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75号)《普洱市人民政府深入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意见》(普政发〔2011〕27号)文件精神,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切实加强我市知识产权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配合,实现我市知识产权有力支撑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在普洱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统筹协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战略有关工作。加强对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有关工作的宏观指导;研究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加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大方针政策,制订我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计划;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杨卫东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召 集 人:黎志永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白凤芝 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局长 成 员:毛瑞洪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周会国 市发改委副主任 苏 昆 市工信委副主任 刘鸿彬 市教育局副局长 郭 松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 杰 市司法局副局长 吴红梅 市财政局副局长 朱 江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勇忠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李发昌 市农业局副调研员 陈昆华 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市贸促会专职副会长 陈正华 普洱景迈山古茶林保护管理局副局长 魏取权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张已戌 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张天梅 市茶叶和咖啡产业局副局长 孔建明 市法制办副主任 陆丕付 市国资委副主任 王加红 市绿色经济办副主任 黄 鹤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蒋 平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雷良志 思茅海关副关长 杨 猛 市工商局副局长 曾志坚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调研员 谢珍和 市统计局副局长 罗景山 市林业局副局长 许航峰 人民银行普洱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局长白凤芝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知识产权局专职副局长陈庆全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具体工作同志担任。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或其委托的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它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订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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