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普洱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成员有关事项的通知 | ||||||||||||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普洱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及各专题组、功能组调整后人员情况及主要职责明确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组 长:胡国云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杨卫东 副市长 张若雷 副市长 李 鸿 副市长 张尧贵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陈时见 副市长 杨 彬 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梁光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 李志国 市政府副秘书长、督查室主任 刘继宏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 江 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维海 市政府副秘书长 葛雄伟 市政府副秘书长 林晓东 市政府副秘书长 蒋成逵 市政府办副主任 黎志永 市政府办副主任 杨 虹 市委编办主任 刘 勇 市法制办主任 (二)主要职责 在各地各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基础上,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各地有关工作,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育改革组、科技改革组、文化体育改革组、卫生计生改革组9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专家组4个功能组。综合组设在市政府办公室,从市政府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实行集中办公,对外以“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 二、协调小组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行政审批改革组 组 长:杨 虹 市委编办主任 副组长:罗忠益 市委编办副主任 负责牵头推进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规范政府部门行政审批行为,建立行政权力监督约束机制,健全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防止和纠正变相审批,约束自由裁量权,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二)投资审批改革组 组 长:武咏健 市发改委副主任、市绿色经济办主任 副组长:王 斌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正华 市国土局副局长 李勇忠 市环保局副局长 李国清 市住建局副局长 沈林友 市商务局副局长 朱成光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负责牵头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和规范前置中介服务,推进并联审批,积极探索投资项目清单管理模式,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加强监管。 (三)职业资格改革组 组 长:马 永 市人社局局长 副组长:朱 江 市人社局副局长 负责牵头推进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规范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加强对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管。 (四)收费清理改革组 组 长:杨若雨 市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史 丽 市发改委副主任 岩 罗 市工信委副主任 方剑锋 市民政局副局长 负责牵头推进收费管理制度改革,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完善收费监管制度。 (五)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 长:高建林 市工商局局长 副组长:冯正明 市发改委副主任、市易地办主任 朱向阳 市商务局副局长 陈志红 市地税局副局长 杨 猛 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怀志 市质监局副局长 李光庆 市国税局副局长 负责牵头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多证合一”改革,探索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加快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建设,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 (六)教育改革组 组 长:邱承勇 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李卓娟 市教育局副局长 负责牵头协调推动教育领域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措施,研究促进教育公平、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措施,提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 (七)科技改革组 组 长:白凤芝 市科技局局长 副组长:黄春平 市科技局副局长 负责牵头协调推动科技领域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措施,按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研究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措施,研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 (八)文化体育改革组 组 长:王国斌 市文体局党组书记 窦小烨 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 副组长:魏贵成 市文体局副局长 余开学 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负责牵头协调推动文化、体育领域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措施,研究促进民族文化强市建设的措施,加强文化产品供给,研究发展全民健身、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的措施,研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 (九)卫生计生改革组 组 长:张 瑜 市卫计委主任 副组长:魏取权 市卫计委副主任 负责牵头协调推动卫生计生领域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增加卫生计生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措施,研究加快发展卫生事业、促进人口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措施,研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 各专题组的日常工作由组长单位承担。各专题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后,提交协调小组会议审议。各专题组的组成和职责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三、协调小组功能组组长、副组长 (一)综合组(协调小组办公室) 组 长(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林晓东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罗忠益 市委编办副主任 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工作,跟踪了解、分析研究各专题组重点工作、改革措施,反映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协调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重大问题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和推动地方改革工作;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新闻宣传、网络信息等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督查组 组 长:李志国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副组长:林晓峰 市委编办副主任 负责督促检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督促各专题组改革工作推进情况。 (三)法制组 组 长:刘 勇 市法制办主任 副组长:石秉贵 市法制办副主任 负责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措施进行合法性审查,及时提出制定、修改、废止、解释有关地方性法规、市人民政府规章的建议方案,对清理的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出修改或废止的审查意见。 (四)专家组 由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另行确定。 主要任务是受协调小组委托,根据工作安排,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事项进行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有关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本单位该项工作牵头科室及牵头科室负责人、联络人名单,报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今后,因人员调整或单位内部分工调整,涉及协调小组成员及各专题组、功能组人员发生变动的,由各单位自行调整后,及时报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另行发文。
2017年9月14日
|
||||||||||||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