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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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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普洱市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 9 月 8 日
普洱市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普洱市体育管理体制改革,振兴足球事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11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3)号文件要求,结合普洱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充分利用普洱沿边、绿色生态和建设“绿色普洱、通畅普洱、文化普洱、品牌普洱、效率普洱、幸福普洱”等优势,发挥体育在“一带一路”国家发展战略和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中的独特作用,以足球改革发展作为普洱体育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遵循足球发展规律,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建立普洱特色、专业高效、系统完备、运转灵活、保障有力的足球体制机制,积极融入国家和谐发展战略,打好普洱亚高原体育牌、周边牌、生态发展牌,推动普洱足球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发挥普洱特色优势。从市情出发,夯实青少年足球和社会足球基础,着力提升职业足球规模、水平,走符合普洱实际的足球发展道路。 (二)着眼长远夯实基础。制定实施普洱市足球发展规划,加强足球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普及足球运动,培育足球文化,促进职业足球、青少年足球、社会足球互促共进,筑牢普洱足球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基础。 三、主要目标 (一)近期目标(2017—2018年):理顺关系,明确职责,调整改革足球协会,初步形成市与各县(区)足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建普洱市万人体育场中心足球场,建设各县(区)足球场地,抓好社会足球和校园足球。社会足球:每年举办全市比赛l一2次,各县(区)至少完成一次比赛任务。青少年足球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训练网点,搞好各级训练,提高比赛成绩。校园足球:各县(区)要普及和推广校园足球,每个学校要有校队,在市内建立小学业余足球学校、初中业余足球学校、高中业余足球学校,每年组织好萌芽杯(小学)、幼苗杯(初中)、希望杯(高中)的比赛,通过发展社会足球,青少年足球、校园足球快速增加足球人口,选出精英,参加全省青少年比赛和成人业余联赛。 (二)中期目标(至2020年):完善足球体制和运行机制,足球社会化发展逐渐形成,基本完成乡(镇)足球场地建设,本市足球队水平明显提高,处全省中上水平。 (三)远期目标(至2025年):足球成为我市大众广泛参与的体育运动,形成特色足球文化,争取全市建成l—2块可进行职业联赛的足球场地,发展壮大青少年和职业足球俱乐部,争取有一支职业队伍。 四、调整改革普洱足球协会 (一)明确定位和职能,调整组建新的普洱足球协会。负责团结联系全市足球力量,推广足球运动,培养足球人才,制定区域性行业规范,建立完善区域性赛制体系,其领导机构主要由市体育行政部门代表,各县(区)体育行政部门及行业足球协会代表,知名足球人士、社会人士和专家代表组成,拥有内部机构设置,工作计划制定,财务和薪酬管理,人事管理和专业技术交流等方面自主权。 (二)健全内部管理机构,完善协会管理体系。与省足球协会机构模式相衔接,按照“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建立完善普洱足球协会内部管理机构,按照章程吸收各县(区)行业足球协会成为会员,并实施行指导和管理,支持各地各行业完善组织、开展竞赛、培训后备人才,加强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培训和管理,广泛开展各类足球活动。 五、推动发展职业足球 (一)支持建立本土职业俱乐部。营造鼓励职业足球发展的政策环境,扶持建设足球发展示范县(区),鼓励足球基础好、足球发展代表性和示范性强的县(区)制定赛事转播、奖励、扶持等优惠政策,落实国家出台的土地、税收优惠政策,培养稳定的球迷群体和城市足球文化。 (二)推动多元化投资专业化运营职业足球。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足球、推动政府、企业、个人多元投资,鼓励政府及部门以足球场馆等资源投资入股,足球场地使用权入股等方式,形成合理的投资来源结构,推动实施俱乐部的地域化,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俱乐部法人治理结构,立足长远、交流规范,培养各类足球运营实体进行市场开发,拓宽俱乐部和足球发展资金来源渠道。 六、统筹发展青少年足球 (一)加强校园足球组织建设和普及推广。推动落实《云南省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校园足球课程化建设,逐步形成小学、初中多样化,高中专项化和高校专业化校园足球课程体系,建立校园足球,升学激励机制,保证足球特长生优先升学渠道,组织参与省级青少年校园足球文化交流和竞赛活动,组建市、县、村镇校园足球联盟,按照校级、县级、市级、省级四级纵向递进,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四级横向竞争,开展小学5人制、初中8人制、高中和学校ll人制四级联赛,构建普洱市萌芽(小学)、幼苗(初中)、希望(高中)系列赛事。 (二)建立完善青少年足球训练竞赛体系。依靠校园足球和社会足球基础,以孟连、澜沧、思茅区、宁洱、景谷等为重点,带动全市九县一区建立自己的训练营,形成有一定训练规模的足球精英后备人才,统筹青少年足球和校园足球赛事,对接省级足球梯队年龄层次,每年组织不少于3个年龄层次的市级比赛,并选拔队员参加省级比赛。 七、普及发展社会足球 (一)推动和普及我市足球运动。扩大足球人口规模,重点从经费、场地、时间、竞赛、教练指导等方面支持社会足球发展,支持足球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鼓励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部队和企业组建或联合组建足球队,利用周末或节假日进行丰富多彩的社会足球联赛,积极融合国家和谐发展战略,不定期举办周边国家足球友谊赛、邀请赛。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外事办等人民团体发挥各自优势,推进社会足球发展。 (二)推动社会足球与职业足球互促共进。加大力度扩大普洱业余足球联赛范围规模,提升联赛档次,通过社会足球人口不断增加,水平不断提高,为职业足球发展奠定扎实的群众基础和人才基础。通过加快发展职业足球、促进社会足球的普及和提高。 八、创新足球人才培养发展方式 (一)形成优秀足球运动员,“一条龙”培养体系。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创办足球场学校。制定足球优秀学生升学管理办法,激励学生长期参加足球学习和训练,充分发挥各级体校、培养足球人才和龙头作用,形成教育与体育相互衔接的人才输送渠道和足球人才培养双重体系,畅通优秀苗子从校园足球、社会足球到专业足球和职业足球的成长通道,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组建高水平足球运动队,搞好体教结合,加强文化教育,意志锻炼和人格熏陶,促进足球运动员全面发展,鼓励足球俱乐部、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选派青少年球员到足球发达的省、国内外接受培训。 (二)加强足球人才培养使用。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构建行业、专业机构、社会力量等多级、多元的培训组织结构,充分发挥体育院校、体育科研院所在足球理论研究和人才培训中的作用,加强对足球教练员、裁判员、教师等专业人才和足球管理人才的培训,开展足球协会、俱乐部等足球组织管理人才培训。为足球运动员再就业发展搭建平台,支持其经过必要培训和考核,担任足球教练员、裁判员、讲师或到企事业、单位和部队成为群众足球活动的骨干或进入足球协会,足球俱乐部从事足球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开展足球教学及研究。设立足球专业学院和学校,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设立专门的足球学院,支持高等院校开设校园足球、足球场馆开发运营、场地养护管理,足球赛事开发等专业、鼓励社会参与,创新办学方式,多种所有制并存,依托各类中小学校,各级体校和体育中专扶持建设一批文化教育与足球运动紧密融合的、挂牌、联办、独办和外资等形式的新型足球学校。 九、加强普洱市足球队建设 (一)社会足球。通过每年的市级联赛、发现优秀足球队员,组建普洱市足球代表队、参加每年的全省总决赛和州市之间的对抗赛,通过比赛发现人才,向省和国家输送足球人才。 (二)青少年足球。建设青少年足球训练保障体系。在原有的基础上,增设训练网点,通过全市小学、初中、高中的比赛选拔不少于三个年龄组别的运动员参加青运会比赛,向省和国家输送足球人才。 十、加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管理 (一)扩大足球场地设施数量。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社会足球场地建设,建设普洱亚高原体育基地足球运动学校。统筹“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和校园体育设施建设,把兴建足球场纳入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明确刚性要求,由各级政府组织实施,制定土地、金融等方面优惠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入足球场地建设,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营利性足球设施项目,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连续经营1年以上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充分利用城市和乡村的荒地、闲置地、公园、林带、屋顶、人防工程等,建设一批简易实用的非标准足球场。 (二)提高场地运营能力和综合效益。按照管办分离和非营利性原则,通过委托授权、购买服务等方式,招标选择专业的社会组织和企业负责管理运营公共足球场,促进公共足球场地价或免费向社会开放,推动学校足球场在课外时间低价或免费向社会开放,建立学校和社会对场地的共享机制。 十一、完善投入机制 (一)在争取国家和省级支持的同时,市、县(区)政府加大对足球的投入力度。市级每年从市级体彩公益金中安排不低于100万元经费,公共财政相应安排经费,用于保障国家刚性要求建设足球场地、鼓励校园足球每年的四级联赛和社会足球联赛以及青少年队伍的训练和比赛,支持足球梯队建设,支持足球协会改革发展。 (二)建立普洱足球发展基金。参照云南足球发展管理模式,设置普洱足球发展基金负责开展募捐,接受捐赠、开展资助足球发展的各类公益活动。 十二、加强领导统筹推进 (一)成立普洱足球改革发展委员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各司其职,结合管理形成合力、稳步推进普洱足球改革工作。 (二)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创新宣传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新闻媒体、电视传媒等宣传足球工作,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足球专栏,为宣传推广普及足球搭建宣传平台,强化舆论引导,掀起爱足球、踢足球、看足球的热潮,形成强大社会影响力,最大限度凝聚足球改革发展共识。
附件:1.重点任务分工 2.普洱市足球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附件1 重点任务分工
附件2
普洱市足球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对普洱足球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整合资源,综合治理,形成合力,稳步推进普洱足球改革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普洱市足球改革发展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联席会议对全市足球改革发展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统筹贯彻《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落实《普洱市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督促检查足球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协调解决足球改革发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由市人民政府分管体育工作的领导担任召集人,市人民政府联系文体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文体局、教育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市委宣传部、市深化改革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外侨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文体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有关负责人为成员。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有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市文体局,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市文体局分管足球工作的负责人担任,日常工作由普洱足球协会承担。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人员主持。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 四、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足球改革发展有关问题,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讨论的议题,按照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足球改革发展工作中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互通信息、互相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市足球改革发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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