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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01-02_Z/2017-0911002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7-09-08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普政办发〔2017〕208号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交办全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清单的通知
2017-09-08   作者:市政府办 点击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市“挂包帮”“转走访”联席会议办公室,市住建局、市扶贫办:

根据省纪委交办我市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清单,以及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现将做好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全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立即组建整改工作机构全面进行整改,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整改工作第一负责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要将整改责任细化到部门、科室、责任人,确保问题都有具体部门负责,有专人办理,确保从严从实按时限要求整改落实到位。

二、全面排查整改

(一)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务必于9月11日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以按时完成整改任务为目标,制定扎实有效的整改方案,进行时间倒逼,限时整改落实到位。市级督促单位要根据整改工作,督促各县(区)从严从实整改落实到位。

(二)各县(区)政府要对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于9月15日前组织力量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检自查,并对自查出的问题制定专门整改工作方案进行整改,确保同类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自检自查情况和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于9月15日前报市政府,同时抄送市扶贫办。

三、严格执纪问责

为确保整改及时、整改到位、整改彻底,市政府将组织市级有关单位组成核查工作组,按照省纪委交办的问题清单及相关要求,逐一对应调查核实、处理,对发现的问题深入实地现场查看,督促进行整改,对整改措施不落实,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从严问责,对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从严从速处理。

四、及时上报整改落实情况

请各县(区)政府于9月25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经主要领导审核后报市政府,同时抄送市扶贫办。对短时间内未能整改落实的问题,要定出每一个问题整改完成的时间表,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整改落实情况,直至整改到位。

 

附件:全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方案

 

         2017年9月8日

 

 

 

 

 

 

 

 

 

 

附件

全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检查

发现问题整改方案

 

为确保省纪委交办我市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危房改造推进不力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一是危房改造推进缓慢,长时间建不好房屋,群众住在临时搭建的简易房里意见很大;二是建房施工队的选择上不够合理,存在同一个建房范围内不同的施工队建房单价不同的问题;三是建房未充分考虑农户的偿还能力,农户建房贷款过多、压力过大;四是建盖房屋质量堪忧。

整改要求: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全省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17〕18号)要求,2017年度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必须于2017年9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其中加固改造任务于2017年12月底前全部竣工,拆除重建任务于2018年4月底前全部竣工(2017年脱贫摘帽县和出列村4类重点对象的所有危房改造任务务必于2017年12月底前全部竣工)。二是要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危房改造的工程质量。三是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社〔2017〕86号)的规定,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整改时限:2017年12月20日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督促单位:市住建局

二、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不到位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村组情况掌握不透,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说不清楚贫困户、贫困人口数量及有关情况;二是走访群众不到位,没有深入走访贫困户,走访次数少;三是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标准不高、要求不严、办实事少。如宁洱县德化镇龙树村、墨江县鱼塘镇花山村。

整改要求:各县(区)要严格按照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和“挂包帮”定点扶贫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强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管理。结对帮扶单位要高度重视,多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心声,多作宣传和疏导工作,切实抓好整改落实,推动帮扶工作及时见效。各级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把“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内容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部门、单位和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挂空名”不开展工作,或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部门、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通报,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整改时限:2017年9月30日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督促单位:市“挂包帮”“转走访”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教育群众、宣传群众不到位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宣传不到位,老百姓对上级政策不知晓、不理解,宣传政策不细不实,缺乏连续性;二是上级会议和领导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不到位。

整改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党和国家关于农村工作特别是扶贫开发的重大方针政策,宣传中央、省委、市委有关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将扶贫政策宣传作为落实帮扶措施,促进贫困户脱贫的一项重要手段,根据贫困户的需求对接相应的政策,向贫困户讲明白政策内容、标准、申请流程等。深入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做好群众思想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扶贫工作的良好氛围。

整改时限:2017年9月30日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督促单位: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四、墨江县鱼塘镇花山村危房改造推进不力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一是长达一年多时间未交工搬迁入住;二是工程质量监督不到位;三是同一村因施工队不同而工程造价不同。

整改要求:指定责任人限时整改,并每月上报整改情况。

整改时限:2017年12月20日前将所有危房改造已开工3个月以上的,必须全部整改完毕。

责任单位:墨江县政府

督促单位: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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