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登录 | 注册

部门目录

首页  >  正文
 索引号:  1001-02_Z/2017-0825054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7-06-28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普政办发〔2017〕164号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2017-06-28   作者:市政府办 点击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云政办发〔2017〕3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服务业统计工作,促进全市服务业加快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发展水平是衡量现代社会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服务业涵盖国民经济行业的18个门类,49个大类。既包括信息、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又包括旅游、健康、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调查对象庞杂,涉及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和个体户,数量众多,服务业统计工作实施难度较大,加之新业态的不断涌现,使服务业统计工作面临新挑战,亟待通过加强和改进服务业统计工作,使全市服务业统计工作科学规范,以更加适应新常态下经济社会发展决策管理需要。

    、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各级政府要把服务业统计工作作为推动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二)统计牵头。全市服务业统计工作,由市统计局牵头,负责业务指导。

    (三)部门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司其职,做好全市服务业数据整理和业务统计调查工作,确保上报数据准确、及时、完整。

    (四)社会参与。从事服务业活动的统计调查对象,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履行法定统计义务,规范统计行为,按照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配备专用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完善联网直报条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向当地统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统计资料。

    (五)分级负责。各级政府负责统筹协调本级各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

    (六)制度方法。按照国家统一制度或由市统计局批准实施的部门制度开展调查。

    (七)职责分工。按照实施意见明确的统计部门与部门统计的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八)分部门收集数据。各地、有关部门做好所属行业服务业企业统计数据的收集上报工作。

    (九)统计集中核算。各重点服务业增加值由各级统计部门集中进行核算。

三、工作职责

市级建立服务业统计联席会议制度(见附件1),定期会商服务业统计工作,解决好服务业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进服务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各县(区)政府要参照建立服务业统计联席会议制度。

市、县(区)统计局是同级服务业统计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建立健全服务业统计工作机制,完善服务业统计制度,规范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法;指导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本系统的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综合汇总、核算、评估、分析、发布服务业综合统计数据和统计资料,为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服务业统计信息以及服务业统计业务培训和技术支持。

    各级有关部门要按照普洱市服务业统计工作方案和职责分工(见附件2、3),结合工作和管理需要,做好所属行业服务业企业统计的业务培训、调查登记、数据录入、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等调查基础工作;配合统计部门做好所属行业服务业单位的清查摸底、核对、认定以及单位新增、变更等名录的更新维护工作;指导、督查所属行业服务业企业设置原始记录、建立统计台账,做到数出有据;培育扶持主管行业服务业企业上规模并规范入库统计。主要责任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统计基础工作,达到“五有”标准(即有1名分管领导、有1个责任(科)室、有1张健全的组织网络、有1支统计专业队伍、有1套全行业统计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根据统计工作量的增加和随着服务业占增加值比重的提升合理配置服务业统计人员,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高于或等于全市比重的县级统计局服务业专职人员至少应有2人,其余县(区)统计局服务业专职人员至少应有1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明确承担统计的机构或在内设机构中设置专、兼职统计人员并指定统计负责人,确保统计工作有效开展。统计职能由多个内设机构承担的部门,要明确统一组织协调统计工作的机构,负责本部门统计工作的归口管理。

(二)为服务业统计工作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各级统计部门服务业统计所需工作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部门预算。服务业常规调查之外的专项调查以及信息化平台建设的投入,各级财政要给予必要支持。各行业主管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经费要纳入年度部门预算。

(三)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等的宣传力度,提高服务业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履行统计义务的意识,加强依法统计,推进诚信统计。要不断研究国家出台的服务业新兴产业统计制度,加强培训,提升人员素质,不断提高数据质量,确保服务业统计数据的真实性。

 

附件:1.普洱市服务业统计联席会议制度

      2.服务业重点产业市直主管部门职责分工

      3.其他营利性53项服务业主管部门职责分工

      

 

 

2017年6月28日

 

 

 

 

附件1

普洱市服务业统计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任务

定期会商服务业统计工作,解决好服务业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进服务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按照“政府主导、统计牵头、部门落实、社会参与、分级负责”和“规范制度方法、明确职责分工、分部门收集数据、统计集中核算”的原则,采用条块结合的方式组织服务业统计工作。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市政府分管领导

召 集 人: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市统计局、市工信委、市卫计委、市旅发委、市商务局、市文体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人社局、市安监局、市教育局、市交运局、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档案局、市知识产权局、市住建局的分管领导。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副局长周宏担任。

三、工作职责

(一)联席会议

1.研究部署服务业统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2.及时通报服务业发展情况,分析服务业发展中存在问题。

3.定期会商服务业统计工作,解决好服务业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进服务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

1.对服务业统计规范化建设进行调研指导,并提出建议。

2.开展服务业发展现状调查研究。

3.安排联席会议议程及有关事项。

4.对联席会议决议事项的落实进行督办。

四、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提出,经召集人审核后报总召集人确定。

(二)联席会议召开时间由总召集人确定,或由总召集人委托召集人确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筹备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如需下发会议纪要,经召集人审定后,由总召集人签发。

 

  
附件【164附件2、3部门职责分工.doc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