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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澜沧“6.16”景谷“6.18”道路交通事故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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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相关运输企业:
2017年6月16日,朱家都驾驶云D4157V号轻型自卸货车沿昆孟线由澜沧往普洱方向行驶,14时50分,当车行驶至昆孟线K903+200米(谦迈桥)处时车辆侧翻后与对向王东平驾驶的云J94988号小型越野客车发生相撞,轻型自卸货车在向前滑行中与停放在路边的云JRF265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及3名人员相撞后,车辆及人员坠入黑河中,致2人死亡、2人失踪,6月18日找到1人(已做身份鉴定),造成三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2017年6月18日14时10分,景谷县正兴镇波云村委会团山寨村民小组驾驶人杨永明驾驶云JK1696号五菱宏光牌小型普通客车(核载7人,实载16人),在老景普公路K51+500米处驶出有效路面翻下道路左侧17米深山沟,造成1名中学生送医途中死亡、6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澜沧“6·16”、景谷“6·18”两起事故,发生在雨季汛期、全市“创文”活动攻坚冲刺阶段,死伤人数多,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事故发生后,市委书记卫星、市长杨照辉、市委政法委书记王军、副市长张尧贵分别对两起事故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搜救失踪人员,全力救治伤员,及时查明事故原因,妥善做好死者善后及家属安抚工作,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尧贵同志迅速带领市政府办公室、市安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部门的负责同志赶往澜沧县,指导“6·16”、事故调查,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工作组赶往景谷县,指导“6·18”事故调查,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澜沧、景谷两县迅速派出工作组,分别赶赴“6·16”、“6·18”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
这两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暴露出车辆驾驶人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淡薄,非法客运、违法载人,道路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为深刻汲取教训,坚决扭转当前较大事故反弹的被动局面,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出如下要求:
一、汲取教训,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截止今年6月20日,虽然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全面下降,但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2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起,呈现反弹态势,特别是澜沧“6·16”、景谷“6·18”两起事故接连发生,既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又给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造成严重影响,也给全市的较大事故防控工作敲响了警钟。
为此,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坚决克服盲目乐观的心态和麻痹大意的思想,始终保持对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清醒认识,时刻绷紧事故防控这根弦不放松;始终保持坚定的信心和必胜的决心,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上来,结合雨季汛期非法违法交通行为和翻坠事故多发、高发的规律特点,尤其是澜沧“6.16”、景谷“6·18”两起事故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对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严防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二、查找隐患,补齐短板,提高道路交通事故防控措施针对性
一是狠抓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级道路危险路段排查整治协调办要针对当前省道、农村道翻坠事故集中多发的特点,围绕雨季汛期,组织交通、公安、安监等部门及道路管养企业,加强“路患”的排、报、督、治工作;对短期内无法完成治理的,要在第一时间设置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车辆驾驶人安全通行;对泥石流、路基损毁、边坡坍塌造成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的道路,要采取暂停客运或封闭交通等措施,及时防范、化解和消除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防翻坠事故发生。二是狠抓源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县(区)政府要严格按照《普洱市整治小型客车非法改装超员载客违法行为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组织工信、工商、公安、质监、交通、商务、农业等部门,在雨季汛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非法改装微型面包车、危化品运输车、重型货车,非法销售未进入国家产品目录的摩托车和低速载货车进行排查整治,坚决杜绝非法销售、非法改装车辆流向社会,并参与非法客运、违法载人;公安交管部门要在雨季汛期组织开展营运客车、危化品运输车、重型货车、接送学生面包车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和违法未处理等安全隐患,开展提示告知、“清零”整改行动。三是狠抓高速(高等级)公路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整治。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原则,强化期间测速网、查缉布控网、路面执勤执法网建设,进一步夯实高速(高等级)公路防控体系;严格按照《普洱市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全面启动所有交警执法站,强化现场查处;严把上高速(高等级)公路关、过境关,加大雨季汛期路况信息和安全行车注意事项提示力度,强化7座以上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微型面包车、危化品运输车、重(中)型货车无证驾驶、“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涉牌涉证、违法占道行驶、客运车辆违规运行等违法行为排查整治,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四是狠抓农村地区非法违法交通行为排查整治。各县(区)政府要全面推进“两队”“两点”规范化建设,健全和落实“两队”“两点”路面管控机制,有效整合公安交警、道路运输、农业农机、安监等部门及基层组织的力量,实现重点时段路上查、点上劝、层层管,进一步夯实农村“五个一”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严格按照《关于加强雨季汛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全力防范道路交通事故的通知》、《普洱市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全面启动所有“两队”“两点”,集中开展非法违法交通行为大查处、大劝导行动,尤其是学校附近大查处、大劝导行动,强化雨季汛期赶集、民俗节庆、周末上下学、婚丧嫁娶“四个重点时段”的路面管控,严查严劝营运客车、面包车、低速载货车、拖拉机、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六类车”非法客运、违法载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无牌证车上路、报废车辆上路、驾乘摩托车不带头盔等非法违法交通行为,切实提高查处率和劝导率,让不合格车辆出不了门、不合格驾驶人上不了路,全力提升预防和遏制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和水平。五是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各县(区)、乡(镇)党委政府要抢抓“创文”机遇,深入贯彻落实《普洱市单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督促各单位、运输企业、学校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干部职工、驾驶人、私家车驾驶人和学生的管理教育,着力提升全民的文明交通素质;各级公安交管、道路运输管理、农业农机等部门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运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媒介,以及警示教育中心、交通安全宣传栏、LED显示屏等宣传阵地,以澜沧、景谷道路交通事故为典型案例,结合雨季汛期、署期学生放假收假期间非法违法交通行为和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加强路况信息及行车安全、乘车安全提示,大力宣传非法、违法交通行为导致交通事故的危害;各乡(镇)、重点运输企业要在雨季汛期集中开展一次重点车辆驾驶人,尤其是面包车驾驶人的面对面集中宣传教育活动,通报近期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全力提高驾驶人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
三、自查督查,责任追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和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一是各县(区)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年度和重要节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澜沧、景谷道路交通事故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认真组织开展中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自检督查;市人民政府也将组织工作组深入县(区)及重点客货运企业,组织开展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期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年度及重要节点道路交通安全重点工作措施稳步推进。二是澜沧、景谷两县安委办要分别牵头组织开展澜沧“6.16”、景谷“6·18”道路交通事故联合约谈、责任倒查,确保各级各部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和事故防控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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