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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01-02_Z/2017-0825051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7-07-05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普政办发〔2017〕161号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普洱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的通知
2017-07-05   作者:市政府办 点击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普洱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现将指挥部组成人员及成员单位职责通知如下: 

一、指挥部组成人员

指   挥   长:杨卫东  市政府副市长

副 指 挥 长:葛雄伟  市政府副秘书长

                  岩  甾  市农业局局长

专职副指挥长:刘桂铭  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成        员:彭  静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委

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史  丽  市发改委副主任

                  方剑锋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杨  波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  斌  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世发  市交运局副局长

沈林友  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  健  市卫计委副主任

黄春平  市科技局副局长

段锦泽  市外侨办副主任

刘素彬  市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专职副局长

纪文松  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学彤  市食安办专职副主任

李  勇  市环保局副局长

尹  杰  普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杨  宏  思茅海关副关长

金  海  孟连海关副关长

汤  景  思茅机场副总经理

张本禹  武警普洱边防支队参谋长

施俊林  普洱军分区保障部供应科科长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及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等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畜牧兽医局,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刘桂铭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从市畜牧兽医局抽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成员变动,由新任者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二、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农业局(畜牧兽医局)  负责组织制订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治技术方案,组织防疫人员开展疫病控制工作;负责疫情的监测、预警,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迅速对疫情做出全面的评估,及时收集、统计、整理上报疫情;根据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依法提出对有关区域实行封锁等建议;紧急组织调拨疫苗、消毒药品等应急防疫物资;提出启动、停止疫情应急控制措施建议;组织对扑灭疫情及补偿等费用和疫情损失的评估。

市政府新闻办  负责组织新闻媒体,依法报道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有关信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正确引导舆论,加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宣传报道和动物防疫知识普及;加强新闻媒体的管理和引导。

市发改委  负责维护有关防疫物资的市场价格秩序,配合市农业局(畜牧兽医局)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疫的基础设施建设。

市民政局  负责对因疫情给群众造成生活、生产困难的进行救助。

市财政局  保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和捐助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公安局  密切注视疫情动态和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参与做好疫区封锁、动物扑杀等工作,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理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市交运局  负责提供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人员及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和有关样品的公路、水路运输保障,确保应急物资安全、快速运送到位。协助做好封锁区动物及其产品的移动管理及公路、水路重大动物疫情的防堵等工作。

市卫计委  负责疫区内人员防护有关标准的制定和技术指导,以及高危人群的预防和医学观察、人间疫情的监测及处置等工作。

市科技局  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制订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防治技术研究方案,组织科技力量开展应急防治技术攻关,协调解决检测技术、药物研发和应用中的科技问题。

市外侨办  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涉外事务,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向相关国际组织及有关国家、地区了解疫情、防治等情况,接待国际组织考察、争取国际援助等工作。

市林业局  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的资源调查和观测,组织专家分析和提出有关陆生野生动物的分布、活动范围和迁徙动态等预警信息;协助兽医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对陆生野生动物疫情的监测工作;发生陆生野生动物疫情时,会同有关部门快速采取隔离控制等措施。

市工商局  负责做好疫区、受威胁区内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市场的监管工作。

市食药监局  配合市农业局(畜牧兽医局)开展畜产品安全联合执法,共同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行为,打击非法引入省外动物和动物产品的行为,防止非法引入省外动物和动物产品进入超市餐馆,禁止病死、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和动物产品流入市场;共同维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的良好秩序。

市环保局  负责环境保护监督执法,组织环境监测,提出环境保护措施。

普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负责做好出入境动物、动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的检验检疫工作,防止疫病传入传出;及时收集、分析境外重大动物疫情信息,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参与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和制定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的相关技术标准。

思茅海关、孟连海关  负责做好非法入境动物、动物产品及其它禁止入境物的查验工作,防止重大疫病传入传出;及时收集、分析境外重大动物疫情信息,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参与边境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和处置工作。

思茅机场  保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和有关样本的运送,确保安全、快速运送到位。协助做好封锁区域动物及其产品的移动管理等工作。

普洱军分区  必要时配合相关部门参与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处置。

武警普洱边防支队  参与境外重大动物疫情的防控工作及边境地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行动,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疫情点、疫区的封锁及强制扑杀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  指军部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的需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相应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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